熊必永同志带队赴黄埔区调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2023-05-09 17:31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为落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有关工作安排,深化储油库和表面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5月6日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熊必永同志带队到黄埔区开展现场调研。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处、黄埔分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5月6日上午,调研组先到广东广州石油黄埔油库分公司现场调研储油库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状况,深入了解储油罐高效密封及船舶码头油气回收治理的现状及难点,研究探讨进一步深化油库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的相关措施,随后到广州吉兴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广州市未来之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表面涂装企业查看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和分级管控工作。下午在黄埔分局召开座谈会,听取黄埔分局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及信息化建设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应用介绍,与广州市大气环境预警防控技术支撑项目团队交流储油库和表面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黄埔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
调研组在调研基础上对黄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出具体意见:一是聚焦臭氧污染防治工作,针对黄埔区工业企业体量大、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大的特点,深化涉及喷涂等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治理,实现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的有效减排。二是积极组织辖区企业加快治理进度,探索挥发性有机物储罐治理的先进经验。三是加强对镇街环保员的培训,落实属地责任,做好挥发性有机物日常管理,更好地帮扶指导企业进一步提升治理和管理水平。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处)
根据上级工作部署,现将申领广州市增城区2023年03月至2023年04月租金补贴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申领补助单位(人员)存有异议或问题,可来电或来信反映和举报。
联系人:列志华;电话:020-82720363
邮箱:btbjyzx@gz.gov.cn
通讯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25号3楼(广州市增城区就业服务中心补贴审核部)
附件:广州市增城区2023年03月至2023年04月租金补贴汇总表.xls
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9日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人员(环卫编)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3.坚持依据岗位要求,建立严格的人员筛选程序,选择适合街道发展的应聘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岗位条件
(一)招聘岗位:财务人员1名,招考后由单位统一安排相关岗位。
(二)招聘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工作安排,有独立工作和组织协调的能力;
3.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责任心强,能够承担较强的工作压力;
4.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要求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等财务类相关专业(需在2022年4月前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
5.具有初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职称,财务相关工作经验3年以上,有街道财务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6.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3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熟悉计算机操作,善于与人沟通交流,口头表达能力较好,有一定的文字功底;
8.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情形。
如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低于3:1,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报名时间。
三、招聘程序
采用面试方式进行。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0日至5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资料:(1)《南岗街道招聘报名表》(见附件1);(2)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贴报名表);(3)户口簿(户口本含首页及考生本人页)复印件;(4)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5)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或教育部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6)初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职称复印件。
报名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时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4.报名地点: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3731号副4楼党建办公室;
(二)考试
1.考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2.时间和地点:将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通知为准。
3.面试内容及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财务专业知识、财务系统操作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4.考试实行考场封闭,参加考试人员要按要求依时到达考场参加考试,缺席考试作弃权处理,不再安排补考。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名单,并在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合格后,拟录用人员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聘用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经招聘单位研究确定聘用后,办理入职和聘用手续,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在街道相关岗位。试用期按国家的有规定执行,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 薪酬待遇
拟聘用人员与南岗街道综合发展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获聘人员聘用期间薪酬参照我街综合发展中心环卫编相应工资标准。
四、注意事项
(一)招聘公告在广州市黄埔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发布。
(二)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有关要求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2240217,咨询时间:周一~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道综合发展中心
2023年5月9日
附件下载: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