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村街:安装爱心扶手 为老人出行“搭把手”(组图)
(图:扶手加装前)
(图:扶手加装后)
近日,西村街道在环市西路92号佩婢士多门口斜坡两侧安装了扶手护栏,为老年居民出行系上了“安全带”。
据悉,该斜坡坡度较陡,且缺少护栏,而附近居民又以老年人口居多,稍不注意就会摔跤。西村街社区建设办在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联系了施工队到现场实地查勘,立即开始钻孔、安装、加固等工作,并于当日完成了扶手加装工作,再一次体现了“西村速度”。
“我年纪大了,看不清,膝盖也不好,每天买菜都要经过这里,上下坡又没东西抓,好怕跌倒……现在有了扶手,放心好多,非常感谢你们!”扶手安装好后,家住长乐社区的周阿姨高兴地说道。
安装扶手只是西村街道在“心连心走基层、面对面解难题”中的一个小缩影。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西村街道将一如既往地将群众的需求作为奋斗目标,用心用情用力地把每一件民生实事做到极致。

(图:“百名律师进百企 护航荔湾高质量发展”活动现场)
(图:“百名律师进百企”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动员布置会现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聚力优化营商环境,护航高质量发展,推动法治建设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昌华司法所立足职责,组织法律顾问集中开展为期2个月的“百名律师进百企,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
一、统筹谋划,压实工作责任。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分析研判,召开“百名律师进百企,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动员部署会,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昌华街百名律师进百企活动方案,成立了以司法所所长为团长,居委基干、社区法律顾问等为成员的企业法律服务团。
二、多措并举,开展“法治体检”。组织社区律师、社区居委人员通过座谈、走访等形式对辖区企业开展“法治体检”,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治未病”,并对有需求的企业发放法律服务便民联系卡,提供一对一订单式法律服务。
三、创新方式,营造浓厚氛围。牵头联合社区法律顾问、街道综治办、劳监中队、社区居委等部门先后在小红楼、如意干果市场、中八童装城、昌华苑开展4场法律服务宣传活动,通过有奖问答、派发宣传资料、法律咨询等方式提供点对点法律咨询解答等多元法律服务。累计提供法律咨询16余次,派发各类法治宣传资料800余份。
四、巩固成果,服务社区发展。组织社区法律顾问延伸开展“六个一”活动,即一次实地走访、一次矛盾纠纷研判、一堂法治辅导课、一次法治教育、一期法律服务专刊、一次法律服务预案,有效提高社区群众和企业运用法律法规维护自身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此次活动,昌华司法所凝聚社区法律顾问、企业等多方力量,做到“齐关心、齐支持、齐参与”,不仅增强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还帮助企业进一步完善制度,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根据荔湾区编外人员管理相关规定,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荔湾区南源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3名专职网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23人(详见附件1“岗位需求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所需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2.学历要求大专或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如报考人员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聘用后需取得毕业证方可签订劳动合同。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外勤及夜班工作,适应24小时应急值守;
4.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具备基本的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责任心,有独立工作能力,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积极进取,团队合作意识强,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5.具备以下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南源街道辖区常住居民(需出具居住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户口本、居住证、租赁合同、房产证等);
(3)退役军人;
(4)有基层工作经验、社区志愿服务等经历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附件1: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招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5月11日至5月17日。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仅接受应聘人员通过网上报名,所有报名材料均要求提交扫描件,提交报名材料邮件格式名称统一为:考生姓名+电话号码,报名材料压缩文件包。报名电子邮箱:ny81952352@163.com。
3.报名要求:
(1)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全面,报名登记表发送成功后不得更改。
(3)报考人员填写《荔湾区南源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按要求填报信息后打印出来签名、扫描发至邮箱,一并发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个人页和首页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5月27日(周六)下午15:00-17:00,开考后迟到20分钟不得入场。
考试地点:暂定南源街道办事处党群服务中心二楼(地址:荔湾区南岸路92号)。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党的基本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等。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w.gov.cn)公布成绩。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不足1:5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
注意事项: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入场,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须于面试前30分钟到达面试抽签室,迟到、未到视为放弃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四)体检
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对进入体检的人员,用人单位要对其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审核无误后,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组织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组织考察对象。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是否对拟聘人员综合表现进行考察。如决定考察的,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组织考察不合格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放弃聘用的,取消应聘资格,招考单位可决定是否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w.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录用、本人放弃录用的,招考单位可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四、工资待遇
依照荔湾区编外人员薪酬待遇相关文件执行,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基本工资按正式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次招聘的编外人员,采用“包干经费+绩效”的薪酬方式。年包干经费含工资、个人及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等,绩效根据个人实际完成任务量,进行考核评定。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考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二)笔试、面试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笔试、面试资格。
(三)咨询电话:16602012189,监督电话:16602012168。(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四)本公告由荔湾区人民政府南源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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