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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运作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3-05-13     人气:1271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概述:佛山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运作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

项目概况


佛山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运作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5月22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ZC-23JC035


项目名称:佛山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运作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88,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佛山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运作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2,388,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有效证照)扫描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本项目接受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响应,属同一总公司的分/支公司只允许一家分/支公司参加本次响应【若分公司响应: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会计制度情况,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2021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要求:审计报告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其它合法审计机构出具,须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盖章页)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并往前顺推)任意1个月的资信证明,并同时提供开户(基本户)许可证或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能反应资信证明是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证明材料,以上文件均需加盖银行印章。③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运作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本项目为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合同分包给中小企业。分包具体要求如下:

(1)响应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须将适宜分包的内容分包给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分担的比例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不低于70%),且分包的服务须全部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必须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

(2)响应供应商属于中型企业的,须将适宜分包的内容预留给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分担的比例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28%),且分包的服务须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必须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

(3)响应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的,不能分包,必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

1)中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划分标准。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供应商应按要求完整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所有信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由供应商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4)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5)《分包意向协议书》,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运作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提供《响应承诺函》)。


(3)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5月10日 至 2023年05月1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5月22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5月22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文华北路223号文华荟产业园1号楼5层527号会议室;本项目为远程电子开标,响应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路98号


联系方式:0757-83921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文华北路223号之一栋525、526、527单元(住所申报)


联系方式:0757-819930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小姐


电  话:0757-81993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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