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钢新城一期市政道路建设工程组团一项目询比公告
为更好地择优选取广钢新城一期市政道路建设工程组团一项目单位,现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广州市荔湾区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进行公开询比,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承办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广钢新城一期市政道路建设工程组团一项目(详见清单)
2.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广钢新城
3.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由市财政资金列支安排。
二、询比服务范围
1.服务范围:施工总承包。
2.施工工期:施工总期暂定120日历天。
3.养护期:12个月。
4.最高报价限价: 2046767.06 元。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1.承包方式:包工、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工程项目的工程量及结算单价按实结算。
2.服务期限: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结算、绿化养护以及项目移交等,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相关工作为止。
3.质量标准:合格。
4.共有38株树木,需要迁移4株古树后续资源,迁移24株树木,砍伐10株树木
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合同相关约定为准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项目负责人具有风景园林施工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及本单位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或免缴社保证明资料。
3、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报价及结算方式
1.最高报价限价:人民币 2046767.06 元。报价人结合企业自身及项目情况自行报价。报价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如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将会导致报价无效。
本项目中选价为暂定价,结算时参考相关广州市现行计价文件并结合中选下浮率按实计算,最终结算金额以询比人或相关部门审定结果为准。
具体的资金支付方式与结算方式按合同约定为准。
六、中选通知书的交付
本次询比项目的中选委托书由询比代理服务机构通知中选单位领取。
七、询比文件的获取和公告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5月22日,登录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询比文件。
2.询比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询比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3年5月16日;
发布询比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3年5月22日。
八、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由报价意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在2023年5月22日上午 9:30—10:00 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1305室开标室,逾期恕不受理。
九、询比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询比人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报价人自行负责。
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收费标准下浮2%计取后收费。由中选单位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十、询比人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示期为1天。
十一、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广州市荔湾区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对公告及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十二、本项目中选单位与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广州市荔湾区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文本优先采用有关部门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
十三、联系方式:
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
广州市荔湾区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
联系人: 梁伟锋
联系电话: 13590640463
询比代理单位: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梁先生
联系电话: 020-37209484-809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
广州市荔湾区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
2023年5月16日
为更好地择优选取广钢新城一期市政道路建设工程组团二项目单位,现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广州市荔湾区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进行公开询比,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承办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广钢新城一期市政道路建设工程组团二项目(详见清单)
2.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广钢新城
3.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由市财政资金列支安排。
二、询比服务范围
1.服务范围:施工总承包。
2.施工工期:施工总期暂定120日历天。
3.养护期:12个月。
4.最高报价限价: 2255648.63 元。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1.承包方式:包工、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工程项目的工程量及结算单价按实结算。
2.服务期限: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结算、绿化养护以及项目移交等,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相关工作为止。
3.质量标准:合格。
4.共有74株树木,需要迁移56株树木,砍伐18株树木
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合同相关约定为准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项目负责人具有风景园林施工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及本单位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或免缴社保证明资料。
3、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报价及结算方式
1.最高报价限价:人民币 2255648.63 元。报价人结合企业自身及项目情况自行报价。报价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如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将会导致报价无效。
本项目中选价为暂定价,结算时参考相关广州市现行计价文件并结合中选下浮率按实计算,最终结算金额以询比人或相关部门审定结果为准。
具体的资金支付方式与结算方式按合同约定为准。
六、中选通知书的交付
本次询比项目的中选委托书由询比代理服务机构通知中选单位领取。
七、询比文件的获取和公告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5月22日,登录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询比文件。
2.询比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询比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3年5月16日;
发布询比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3年5月22日。
八、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由报价意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在2023年5月22日上午 9:30—10:00 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1305室开标室,逾期恕不受理。
九、询比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询比人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报价人自行负责。
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收费标准下浮2%计取后收费。由中选单位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十、询比人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示期为1天。
十一、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广州市荔湾区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对公告及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十二、本项目中选单位与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广州市荔湾区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文本优先采用有关部门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
十三、联系方式:
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
广州市荔湾区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
联系人: 梁伟锋
联系电话: 13590640463
询比代理单位: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梁先生
联系电话: 020-37209484-809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
广州市荔湾区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
2023年5月16日
(图: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再部署会议现场)
为深刻汲取海珠区“5·14”较大火灾事故教训,2023年5月15日上午,石围塘街道召开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再部署会议。会议由街道党工委书记黄健明主持,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各经济联社及各社区居委负责人参加。
会议由街道办事处主任王京剑通报“5.14”海珠区宝岗西后横街居民房火灾事故情况,传达市、区相关会议精神,对全街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再部署,要求加大出租屋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加大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加大农用大棚消防安全排查整治。
会议指出:一是认识要到位,深刻认识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时刻紧绷消防安全这根弦;二是行动要迅速,迅速组织各方力量,对辖内各单位、各重点场所等开展排查整治;三是部门要联动,部门之间学会“打配合”,共同落实消防基础设施推进工作;四是重点要突出,重点突出对辖内重点场所、风险点的排查,迅速消除隐患;五是教育要强化,加强日常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六是责任要落实,单位消防责任人要落实到位;七是报送要及时,排查工作情况要及时报送,隐患情况和整治情况尤为重要;八是进度要跟上,迅速完成街道全面覆盖;九是值班要加强,加强值班人员的警惕性和应急能力,强化值班力量。
会议强调:一是要高站位严要求,坚持以时时刻刻放心不下的思想来抓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二是要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迅速开展排查整治;三是要深入抓好防灾警示教育,加强应急安全宣传;四是要层层落实责任,严厉问责追查失责人员;五是要因地制宜,千方百计地夯实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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