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站点
> 佛山市禅城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详细内容

佛山市禅城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5-28     人气:292     来源:禅城区财政局     作者:
概述:......

各镇(街道)财政办公室,区属各单位:

  根据《佛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区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镇(街道)、区属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内部财会监督主体责任,积极推进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扎实做好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工作,充分发挥内部控制在强化财会监督,提升行政事业单位治理效能、服务改革发展大局等方面的重要基础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内控报告编报工作。内控报告编报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分级负责、逐级汇总、单向报送”的方式,分级组织实施并自下而上逐级汇总,非垂直管理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省级垂直管理部门由省直部门汇总本系统情况统一报送。各镇(街道)、区属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做好统筹协调,层层压实责任,确保符合条件的行政事业单位“应报尽报”,扎实推进内控报告的编制、汇总、审核、报送、分析、应用等各项工作。

  (二)加大核查力度,提高内控报告编报质量。各单位应当加强内控报告核查工作,并在内控报告中填报审核情况。未经审核的内控报告不得汇总上报。各镇(街道)、区属各单位应对本级及所属单位的内控报告进行审核,同时区财政部门将抽取不少于5%的单位,对其内控报告编报质量进行检查,重点关注内控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如佐证材料的有效性、相关数据的准确性、合理性等内容),不断提高内控报告质量。审核检查过程中要加强内控报告与部门预决算、预算绩效管理、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等工作的统筹协调,确保同口径数据的协调一致性。

  (三)强化分析应用,提升内部控制工作成效。一是各镇(街道)、区属各单位应当及时总结内控报告应用的经验做法和取得的成效,积极报送典型案例,深入挖掘内控报告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绩效管理、监督问责、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的应用价值,提升内部控制工作成效。二是各单位应当针对内控报告反映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对照检查,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控制体系。

  二、报告范围

  本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编报的范围涵盖全区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各级党的机关、人大常委会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

  内控报告编制范围与预决算报告编制范围不同,内控报告编制范围是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既包括纳入预决算报告编制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和未纳入预决算报告编制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但不包括纳入预决算报告编制范围内的企业。

  三、编报方式

  (一)网站地址及登录账号。我区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采用网络版方式进行编报。各镇(街道)财政办公室、区属各单位通过外网使用IE、Firefox(火狐)、360极速模式等主流浏览器登录“财政部统一报表平台(广东)”(https://czbb.czt.gd.gov.cn:9797/),开展编报工作。

  填报单位登录账号为:“9位的组织机构代码(统一信用代码取9到17位)”+“@NKBG”;如单位有汇总节点(只要有下属单位就应进行汇总),汇总单位账号为“9位的组织机构代码(统一信用代码取9到17位)”+7+“@NKBG”。所有账号首次登录的密码均为GDNKBG@2022(首次登录后均需修改密码后方能使用)。

  (二)保密安全要求。各镇(街道)、区属各单位应当重视内控报告的安全保密工作,按照“谁产生、谁定密”的原则,由报送主体确定报告内容是否涉及敏感信息或涉密信息,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凡通过网络方式报送的内控报告,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脱密脱敏处理;涉及的敏感信息,应当通过单机版软件填报,并通过光盘等介质离线报送;严禁报送涉密信息。

  (三)其他要求。确实不适宜通过网络版报送的单位,应当报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再下载单机版软件编报,未经事前沟通一致的,财政部门可以拒收单机版编报的内控报告。

  四、编报时间安排

  (一)区属部门负责通知、组织下属单位进行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工作。相关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的实际情况,通过“财政部统一报表平台(广东)”编制本单位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各区属部门于2023年6月10日前完成本部门所属单位内控报告的审核汇总,并在“财政部统一报表平台(广东)”中上传汇总内控报告的可编辑版本及加盖签章的封面扫描件。内控报告应当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公章。不需要再另外交纸质报告。

  (二)各镇(街道)财政部门应当做好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编报组织工作,于6月10日前完成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的审核和汇总工作,并在“财政部统一报表平台(广东)”中上传汇总内控报告的可编辑版本及加盖签章的封面扫描件。内控报告应当由各镇(街道)财政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公章。不需要再另外交纸质报告。

  五、其他事项

  (一)内控报告编报培训及咨询指导

  一是省财政厅编制《2022年广东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和审核指引》,各单位可登录“财政部统一报表平台(广东)”后在“下载中心”中查看学习。

  二是区财政局将对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编报工作提供实时指导。

  总结评价

  一是区财政局将通过查阅佐证材料附件、采取线上审核等方式,组织开展对各镇(街道)和区属各部门内控报告编报工作开展核查,重点关注内控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二是对标市财政局做法,对2022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进行总结通报。三是结合各镇(街道)和区属各部门内控报告编报情况,将内部控制建设情况纳入区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标准。

  (三)联系方式。为做好沟通联络工作,请区属部门(一级预算单位)及各镇(街道)财政部门于5月23日前将内控报告编报工作负责人和联络人名单(附件)通过粤政易反馈至区财政局(会计股—李健生)。区财政局将通过“粤政易”建立编报工作交流群。

  区财政局会计股:李健生,电话:0757-83203351

  久其软件:020-83337336、83170085。

  附件: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编报工作部门负责人和联络人名单.wps

(声明: 网站所收集的部分公开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本站部分作品是由网友自主投稿和发布、编辑整理上传,对此类作品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