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审计局开展近年来广州市招商引资情况专项调研
广州市审计局扎实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把学习和调研落实到各项任务中去,近日前往市商务局深入调研近年来广州市招商引资情况。
市商务局对广州市招商引资总体情况及产业招商情况做了介绍。近年来,我市通过调整优化市招商工作联席会议的组织架构、职能任务、工作机制,不断强化招商统筹;开展产业招商工作任务及考核机制,按产业招商全流程设置各单位招商任务,打造全市招商工作“指挥棒”“风向标”;按照“管行业就要管招商、管项目就要管招商”机制,发挥产业主管部门掌握政策、信息优势,强化产业链招商,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广州市审计局将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大抓产业、大抓投资、大抓招商,以高质量发展的步步推进赢得广州现代化建设的节节胜利”目标任务,在审计工作中聚焦我市招商引资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瓶颈问题,关注我市推进招商引资工作、优化营商环境、招商考核与激励措施、重难点问题督办协调机制、企业跨区迁移管理等方面的情况,推动和促进广州招商引资工作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5月24日下午,市水务局组织收视收听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动员部署暨信访工作会议。市水务局曾述凡一级调研员(市管)、各业务处室和市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负责同志参加。
曾述凡同志强调,各处室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姚汉钟局长5月11日在广州市水务系统2023年第二季度安全生产、水旱灾害防御和消防工作视频会议上对水务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部署,落实丁岩副局长5月24日在全市水务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动员部署专题会议要求,认真开展全市水务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并按要求下功夫对水务信访案件落实逐件销案。
会议现场
区属各有关单位、各街道办事处,辖区相关企业、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
现将《2023年荔湾区“ 数字工匠”直播销售员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加强宣传发动,认真贯彻执行。
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荔湾区总工会
2023年5月25日
(联系人:刘婷婷,联系电话:81574012)
2023年荔湾区“数字工匠”直播销售员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技能人才选拔培养中的“指挥棒”和“助推器”作用的部署安排,深入推进荔湾区“广东技工”工程,助力直播电商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广州市荔湾区2023年“技能领航·圆梦荔湾”职业技能竞赛系列活动方案》部署要求,为做好技能竞赛实施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竞赛主题
技能领航·圆梦荔湾
二、竞赛时间
(一)启动仪式:4月3日
(二)报名阶段:5月1日-7月10日
(三)比赛阶段:7月11日-8月31日
(四)颁奖仪式:10月31日前
三、竞赛地点
初赛地点: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职业能力建设中心(地址:荔湾区逢源路宝源中约30号)
考核决赛地点:广州市领航数字经济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地址:荔湾区花地大道北88号壹号文化广场二楼)
四、组织架构
本次竞赛由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荔湾区总工会主办,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职业能力建设中心、广州市领航数字经济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承办,技术指导单位为广州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中心,发证单位为广东省城市技师学院。
竞赛按要求设立竞赛组委会,负责竞赛整体安排及组织管理工作;并在竞赛组委会的领导下设立竞赛办公室和相关竞赛工作组,负责竞赛具体管理、执行和服务工作。
五、竞赛职业、标准及参赛条件
(一)竞赛项目:互联网营销师(直播销售员)
(二)竞赛等级:中级工(国家技能等级四级)、高级工(国家技能等级三级)
(三)竞赛方式:个人赛。本次竞赛分初赛、决赛两个阶段,其中决赛将区分两个赛道,分别为考核决赛和实战决赛。初赛成绩及格(≥60分)方可进入决赛,参加决赛人数原则上不超过70人。
(四)竞赛标准:本次竞赛以《互联网营销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三级、四级)规定的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要求作为主要依据,借鉴省市技能竞赛命题方法和考核内容,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技能等方面的相关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技术文件。
(五)参赛条件
所有参赛选手都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在荔湾区工作、学习或居住满一年以上,年龄满16周岁以上、法定退休年龄以内。在此基础上,还须分别具备相应组别的参赛条件:
中级工组,符合以下任一条件: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①工作1年(含)以上;2.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本专业应届毕业生。
高级工组,符合以下任一条件: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中级工(四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原则上不接受技师(国家技能等级二级)及以上级别人员参赛。
注:①相关职业:电子商务师、营销员、产品营业员、市场营销专业人员、商务与策划人员、广告设计师、品牌专业人员、文化经纪人、播音员、节目主持人、数字媒体专业人员、网络编辑、摊商、经济与代理专业人员、管理咨询专业人员、数据分析处理工程技术人员、装饰美工、印前处理和制作员、制图员、商业摄影师、演出监督、陈列展览设计人员、导游、会展策划专业人员、会展设计师等。
六、竞赛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初赛
1.理论知识竞赛:采用闭卷笔答形式,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等题型,满分为100分,成绩≥60分为及格,竞赛时间为90分钟。
2.时间地点:初定于7月下旬,在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职业能力建设中心举办。
3.成绩评定方式:当初赛成绩相同时,以案例分析题成绩高者排前,当初赛成绩、案例分析题成绩均相同时,以单选题成绩高者排前。
(二)决赛(区分两个赛道)
1.考核决赛(实操技能竞赛)
(1)区分中级工组和高级工组两个组别,主要考核直播销售员的直播策划脚本制作、直播销售技能等实操能力。满分为100分,成绩≥60分为及格,竞赛时间为30分钟。
(2)时间地点:初定于8月上旬,在广州市领航数字经济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举办。
(3)成绩评定方式:以考核决赛(实操技能竞赛)成绩进行竞赛排名,初赛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如出现考核决赛成绩并列,则以决赛中考核模块权重从高到底的排列,按照权重模块得分高优先原则,决定选手最终名次。考核决赛成绩将视为竞赛结果,是核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唯一依据。
2.实战决赛(实战技能竞赛)
(1)实战决赛以商品直播销售过程为考核形式,考察选手直播间商品销售能力。不区分组别,参赛选手须通过初赛、考核决赛(成绩均需≥60分)且所选用个人参赛账户粉丝量≥1000人方可参加该环节竞赛。参赛选手依托个人自有媒体、平台、流量等,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个人出镜完成指定产品的直播带货。
(2)时间地点:初定于8月中旬,参赛选手无需在线下指定场所聚集,通过个人直播设备在竞赛指定时间内接入互联网,即可参与竞赛,竞赛过程中需接受裁判工作组线上抽查评分。
(3)成绩评定方式:以实战决赛(实战技能竞赛)成绩进行竞赛排名,初赛、考核决赛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以实战决赛过程中,参赛选手通过直播带货实际促成指定产品的销售量、订单数、利润率等进行区间阶梯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技术文件。
(三)成绩公示
竞赛结束后,竞赛成绩排名及获奖情况将在广州荔湾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并在公示无异议后10个工作日内,将竞赛结果相关资料报广州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中心。
七、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7月10日前。
(二)联系方式及邮寄地址:
1.竞赛报名邮箱:gz_lwpx@126.com
2.邮寄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宝源中约30号301室
3.报名咨询电话:020-81574012
(三)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报名汇总表(见附件1)。
2.近期大1寸免冠白底彩色电子相片(源文件必须采用正规照相馆所拍证件照片,JPG或JPEG格式,白色背景,文件大小大于10K,小于40K,像素>=295*413。相片文件名称以“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如有字母必须大写)。
3.相关证明、证书、证件扫描件。
(四)提交方式
将报名登记表、报名汇总表签名盖章版,以及其他相关材料于7月10日前全部扫描发竞赛报名邮箱,纸质件邮寄至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职业能力建设中心。
八、奖励办法
(一)考核决赛(实操技能竞赛)奖励办法
比赛项目中,分为中级工组和高级工组两个组别,各个组别在竞赛活动中角逐出名次。其中:
1.各组别设置金、银、铜奖,金奖1人、银奖1人、铜奖1人。参加决赛人数在60人(含60人)以上的,原则上可按1:2:3的比例分设一二三等奖,获奖人数占比不超过决赛总人数的20%。参赛人数少的赛项其设奖比例可据实核减。
2.高级工组获得金奖、银奖、铜奖的选手,同时竞赛理论、实操成绩均合格者,授予“荔湾区技术能手”称号。
3.各组别理论与实操成绩均合格的选手,按有关要求组织核发相应级别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已获得同一职业同一等级证书的人员,不再重复颁发相应证书。
4.对积极组织参赛的单位给予优秀组织奖,对支持单位给予特别贡献奖。
(二)实战决赛(实战技能竞赛)奖励办法
1.设置“匠心直播销售”一、二、三等奖各1人,对应的奖金标准为: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
2.对获得“匠心直播销售”一、二、三等奖的选手,授予“匠心直播销售员”称号;在双方友好协商的前提下,由广州市领航数字经济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与获奖选手签订国企直播间主播就业服务协议。
九、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
1.参赛选手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对有失公正的检测、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选手申述(申诉)均须通过企业领队,限用书面形式向仲裁工作组提出。仲裁工作组要认真负责地受理选手申诉,并将处理意见尽快通知领队或当事人。
(二)仲裁
1.为体现公平公正原则,为确保竞赛顺利进行,组委会下设仲裁工作组。仲裁工作组负责受理竞赛中出现的所有申诉并进行仲裁。
2.仲裁工作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对裁决结果不服而停止竞赛,否则按弃权处理。
附件:1.广州市荔湾区2023年“技能领航·圆梦荔湾”职业技能竞赛报名登记表、报名汇总表.doc
2.关于印发《2023年荔湾区“ 数字工匠”直播销售员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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