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华南国家植物园城园融合体系——广州木本花卉专类植物展示园顺利通过评估考核
根据《广州市推进华南国家植物园城园融合体系“迁地保护示范区、专类植物展示园、生态科普宣教点”建设工作方案》,为更好推动华南国家植物园与广州城园融合发展,建立“1+3+N”的城园融合体系,2023年5月26日,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在广州市观赏植物种质资源圃组织召开华南国家植物园城园融合体系——广州木本花卉专类植物展示园(下简称“专类园”)专家评估考核会议。会议由市林业园林局副局长吴敏主持,科技处、规划设计处、市园科院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专家组听取了汇报,经过资料审阅和现场考察,对专类园在植物展示、园林园艺展示、科普教育、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成效给予了高度肯定,并建议进一步加强与国内外植物园合作交流、讲好岭南植物故事。最终,专类园以115分的高分顺利通过评估考核。
该专类园是华南国家植物园城园融合体系建设中首个专类植物展示园,保存木本花卉植物961种(品种),被认定为国家野牡丹科种质资源库,获批广东省广州市簕杜鹃、木棉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园区内建有园林科普馆、自然教育径等科普活动场所,培育了“听见花开”和“植物医生”两个具有鲜明行业特色的科普品牌,近年累计服务人数超220万人次。
专类园建成后将进一步加大引种力度,开展物种保育、科学研究及开发利用,为绿美广东提供科技支撑。
附件:
1、问:化妆品定义是什么?
答: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施用于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人体表面,以清洁、保护、美化、修饰为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
其中通过口服、注射等方式起到美容效果的产品依照其属性分别按保健品、药品或医疗器械等其他品类予以监管。
牙膏使用时接触口腔粘膜,不符合化妆品定义,但按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有关普通化妆品的规定进行备案管理。
香皂符合化妆品定义,但不作为化妆品监管,其中宣称特殊化妆品功效的香皂,按照特殊化妆品实行注册监管。
2、问:防蚊驱蚊类产品是否属于化妆品?
答:不属于。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及《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防蚊驱蚊类产品认定的意见》(农办法函〔2021〕19号),农药是指用于预防、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草、鼠和其他有害生物以及有目的地调节植物、昆虫生长的化学合成或者来源于生物、其他天然物质的一种物质或者几种物质的混合物及其制剂。如果产品的标签、说明书标明或暗示该产品具有防蚊驱蚊功能,无论其有效成分是化学成分还是植物源性成分,该产品都属于农药范畴,依法应当按农药进行管理。
3、问:艺术彩绘产品是否属于化妆品?
答:仅供艺术、戏剧专用油彩类产品(如:彩绘用油彩,戏剧专用卸妆油等)使用在塑造戏曲人物形象或艺术造型等特定场合,不属于日常生活中美化、修饰的功能范畴。因此,此类产品不属于化妆品。
4、问:仅以粘合人造指甲、固体装饰物为使用目的的美甲用品是否属于化妆品?
答:根据《关于明确“嫁接睫毛日本卸妆膏”是否属于化妆品范畴的复函》(药监妆函〔2020〕 3号),粘合假睫毛的胶水,虽然施用于人体睫毛与嫁接睫毛粘连处,但其作用目的为粘连作用,不属于化妆品范畴。同理,以粘合人造指甲、固体装饰物为目的的美甲用品不属于化妆品。
5、问:纹绣用色乳产品是否属于化妆品?
答:据了解,纹绣是一种微创伤性皮肤着色,由专业人员操作,将色素用针扎方式植入皮肤组织,从而在皮肤上形成半永久的美化效果。符合以上描述的,其施用部位不是人体(皮肤)表面,使用方法不是涂擦、喷洒或者类似方法,可判定不属于化妆品。若有其他用途的色乳产品进行普通化妆品备案时,应详细描述使用方法,避免误导消费者使用。
(图:华林街道公共卫生委员动员辖内居民参与)
(图:现场指引献血者填写表格)
为弘扬雷锋奉献精神奉献爱心,1至5月,华林街道公共卫生委员会联合辖内企事业单位、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在上下九献血屋开展了多场“用爱心拯救生命,无偿献血在行动”献血活动。
本轮活动得到了街辖内企业与机关单位的大力支持,社区公卫委广泛宣传,辖内居民纷纷踊跃报名参加。为确保献血活动的有序进行,在市血液中心的大力支持下,现场设置了登记区、检验区、休息区、抽血区,各区域均有专人负责指引。参与活动的志愿者严格遵守献血秩序,认真完成填表、测量血压、验血、抽血等程序。
本轮献血活动累计共有379多名志愿者参加,共完成献血量136000毫升。下一步,华林街道公卫委将继续联合社区公卫委开展动员活动,发动更多的居民参与无偿献血活动,将“雷锋精神”融入华林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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