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涌村7号地块露天仓库公开协商方案信息公示
兹有我司“湖涌村7号地块露天仓库”项目经“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湖涌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会议表决通过对该物业以公开协商方案签约。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资产 名称 | 资产 地点 | 占地面积 | 拟出租年租金单价 | 拟出租期限 | 资产经营用途 | 租金递增情况 | 承租方 | 测绘费 |
湖涌村7号地块露天仓库 | 佛山一环以东、弘德北路以西、横三路以南 | 1333.42㎡ | 35000元/亩/年 | 2023年7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 | 世茂弘阳绿岛湖公馆商住项目施工单位(汪时琼)临时露天仓库 | 不递增 | 汪时琼 | 775元 |
注:本项目出租面积经第三方测绘公司进行测绘,所产生的测绘费用由协商对象支付。 |
如对上述方案有疑问,可致电咨询:
联系人:罗小姐 联系电话:0757-85316318
联系地址:南庄镇湖涌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757-85398897
联系地址: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1座四楼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湖涌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2日
项目概况
容桂外国语高黎学校建设(二期)配套设施设备(教学专用家具)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 7月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6-2023-05572
项目名称:容桂外国语高黎学校建设(二期)配套设施设备(教学专用家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699,512.18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容桂外国语高黎学校建设(二期)配套设施设备(教学专用家具)):
合同包预算金额:2,699,512.18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家具 | 教学专用家具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743,918.18 | - |
1-2 | 台、桌类 | 中学生课桌椅 | 1,000(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344,330.00 | - |
1-3 | 柜类 | 学生书包柜 | 1,200(个) | 详见采购文件 | 268,800.00 | - |
1-4 | 钢木床类 | 学生组合床架 | 276(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1,342,464.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并接到采购人书面通知后45个日历天内供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并具备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采购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采购公告附件))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采购公告附件)。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容桂外国语高黎学校建设(二期)配套设施设备(教学专用家具))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容桂外国语高黎学校建设(二期)配套设施设备(教学专用家具))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1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 ,下午 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7月4日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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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外国语高黎学校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办事处高黎新宝东路1号
联系方式:0757-666010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沿江北路121号龙威大厦20楼CD区
联系方式:0757-223329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傅先生
电 话:0757-22332908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2日
注明:采购文件及相关附件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幕江村内环境提升工程(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佛山市灏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幕江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拟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幕江村内环境提升工程(第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 采购项目编号:HCNJ2023- 017
二、 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幕江村内环境提升工程(第二次)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648487.75元。
四、 采购数量:1项
五、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工期 | 招标控制价 (最高限价) |
1 |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幕江村内环境提升工程(第二次) | 1项 | 120个日历天 | 648487.75元 |
注:
1. 工程具体内容详阅“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
2.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参与本项目所享受的优惠政策,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3.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② 《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
③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④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⑤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六、 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供应商须是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能力;(若供应商为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国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由其分支机构参与,但须持有上级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委托书,分支机构可沿用其上级公司或总公司的相关企业资质、人员证书、同类业绩;同一上级公司的两个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
4. 供应商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5. 供应商应有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6. 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必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该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供应商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需提供供应商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且已签盖社保管理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8. 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供应商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供应商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且已签盖社保管理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9.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0. 广东省以外的供应商,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供应商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1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 其他要求:
7.1该处如涉及道路硬底化或地块建设,必须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相关用地及规划报建手续,手续完善后才能进行建设,且施工工程必须做好扬尘防止措施、安全生产措施,遵守相关市容环境卫生的规定。
7.2停车场需按照农村晒谷场标准进行建设,道路不得超过8米宽(含路基)。
八、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本次招标公告在佛山市高明区政府网、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幕江股份经济合作社公告栏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高明区政府网发布的为准。
有意参加投标响应的供应商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佛山市高明区政府网(http://www.gaoming.gov.cn/)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图纸等资料,并按磋商文件要求参与响应。
九、 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23年 06 月27日 14 时 30 分至2023年 06 月 27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十、 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35号3楼)。
十一、 开启时间:2023年 06 月 27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十二、 开标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35号3楼)。
十三、 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23年 06 月 13 日至2023年 06 月 15 日止。
十四、 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幕江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幕江村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13535601015
传真:/ 邮编:528500
(二)采购代理机构:佛山市灏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880号美的明湖2期42号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57-88580659
传真:0757-88580659 邮编:5285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单位):何先生 联系电话:13535601015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黄工 联系电话:0757-88580659
佛山市灏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 06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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