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经济委员会召开第九次全体(扩大)会议
6月9日上午,市十六届人大经济委员会召开第九次全体(扩大)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航浩出席会议,市人大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张晓波主持会议。
会议分别听取了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广州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草案)》的说明,委员和代表们对两项地方性法规(草案)和经济委员会审议意见的初稿进行了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草案)》、《广州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草案)》的审议意见(稿),同意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
唐航浩对立法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市交通运输局要进一步加强关于粤港澳大湾区轨道交通互联互通的研究,充分借鉴长三角轨道交通一体化规划发展经验;二是针对民营企业用地难、融资难、留住人才难等问题,法规中应有所回应、有所作为。
市人大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华、周慧,市人大代表邓小雄、冯翰新、刘艳春、李文平、李志坚、张挪富、金晏晨、徐向民、曹子海、曾广波、邱波、周小蓉、杨旭、洪芹华、黄艳芸,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委、法工委,市司法局等单位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为更好地择优选取石围塘街道办事处2023-2025年微改造项目前期服务询比代理服务询比文件的服务单位,现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石围塘街道办事处进行公开询比,在参与报价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承办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石围塘街道办事处。
2.项目概况:石围塘街道办事处2023-2025年微改造项目前期服务询比代理服务询比文件。
3.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石围塘街道办事处辖区内。
二、服务内容及服务期限
1.服务内容:石围塘街道办事处2023-2025年微改造项目前期服务(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树木保护专章编制、历史文化保护专章编制、海绵城市建设专章编制、实施方案编制、后续招标代理服务等单位)询比代理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拟定询比方案、编制询比公告、询比文件,依法组织接受报名及接收申请资料,参与询比文件拆封,组织对报价等申请文件进行评审,编制评审报告,依照相关规定就报价人提出的询问和质疑事项作出答复,协助发包人做好与中选单位的对接工作,整理询比全过程资料,装订成册移交甲方等询比相关工作。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3.其他要求:如本项目因政策、有关部门决策等原因暂停或者短期内不实施,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内都无法实施相关招标代理工作的,则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具体工作内容及服务期限以合同相关约定为准。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报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拟派项目团队成员(含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未被列入“信用广州”网站(https://credit.gz.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行业领域重点关注名单”(报价人须提供“信用广州”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代理服务费计费方式
1.报价人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结合企业自身及项目情况自行报价。
2.报价要求:报价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最高报价限价,有效报价下浮率为0%-20%。
3.由后期中选单位在收取中选通知书(或委托书)时一次性支付给本次所中标询比代理机构(根据相关计费后*(1-下浮率))。
五、询比文件的获取和公告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6月14日至2023年6月20日,登录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询比文件。
2.询比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询比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3年6月14日;
发布询比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3年6月20日。
六、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由报价意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及身份证原件在2023年6月20日下午17:30 前递交至广州市荔湾区芳信路17号5楼社建办,逾期恕不受理。
七、询比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询比人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报价人自行负责。
八、询比人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示期为1天。
九、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石围塘街道办事处对公告及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十、联系方式:
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石围塘街道办事处
联系地址:荔湾区芳村大道西芳信路17号512房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20-81555187
附件:1.评审办法.docx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石围塘街道办事处
2023年6月14日
- 项目名称:茂名市电白区乡村振兴和人居环境提升项目——电白区农村村内道路及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建设项目(片区二)工程总承包
- 项目编号:JG2023-3193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6月15日 9时30分~2023年6月19日 16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现场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5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大陆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有效。 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①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②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且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允许接受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投标时,应约定其中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且为工程总承包单位,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已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4.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目前没有担任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拟委任的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路桥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目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严禁有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作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参与本项目投标,一经发现,列为恶意竞标线索排查。 注:在本招标项目中,项目经理是指项目负责人,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时间界定为:该项目经理已存在担任其它项目中标结果公告的中标人项目经理至工程竣工验收的期限或在广东省“三库一平台”中被锁定的项目经理。 5.“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或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或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不接受其投标。 6.广东省外设计、施工企业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7.投标人在投标登记前应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目前没有担任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7月6日 11时0分 - 2023年7月6日 11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07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7月6日 10时40分 - 2023年7月6日 11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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