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征程再出发!从化区全国唯一县域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方案通过自然资源部备案!
在自然资源部、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的大力支持下,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试点实施方案》)于2023年8月14日获得自然资源部批复同意。《试点实施方案》通过备案,将为下一步全面铺开整治工作探索超大城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之路提供有力支撑,为深入实践粤港澳大湾区深化自然资源领域改革探索提供重要平台。
一、擘画蓝图,着力打造绿色工程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锚定绿色发展示范区的目标定位,指导从化区分局精心编制《试点实施方案》。《试点实施方案》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面向从化区四大整治痛点问题,以支撑强县、保障兴村、推动富村为目标导向,聚焦增耕地、腾空间、优生态、强活力四大整治目标,探索粤港澳大湾区县域尺度的绿色发展和城乡融合路径。此外,从化区分局积极探索以全区域“一盘棋”、全要素“一张图”和全周期“一本账”的“三全”思路,描绘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一张蓝图,选取10个具有启动基础和示范意义的示范片区,谋划97个“土地整治+”项目,着力打造绿色工程,不断塑造发展的新动能、新优势,持续增强发展的潜力和后劲。
二、重点突出,着力打造示范工程
从化区行政管辖面积大,南、中、北、西部区域自然资源禀赋和发展差异大,是广东发展的代表性缩影。鉴于区域发展、城乡发展不协调等诸多因素,市、区自然资源部门坚持规划先行,以国土空间规划“一带四区”的空间格局为立足点,以流溪河为主脉,因地制宜创新性形成“1+4”整治模式,“1”是面向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的流域综合治理模式,“4”是结合四个规划分区实行差异化发展模式,适应各个规划分区发展需要。在着重突出不同分区的发展重点、整治重点的基础上,也注重各分区联动,积极推动低效闲置建设用地规模、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范围等要素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实现跨乡镇、跨分区腾挪,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支撑区域协调发展。通过多类型整治模式、要素流动等多举齐下,积极打造示范工程,为不同地区提供可复制、可操作的示范样本。
三、统筹资源,着力打造惠民工程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把握改革试点的正确方向,始终从“民心所向、民生所需、民众所盼”角度积极指导从化区分局谋划好《试点实施方案》。通过10个示范片区建设,最大力度统筹人、财、物等资源一体化推进耕地保护、村庄建设、人居环境整治、林相改造、矿山修复、留用地盘活等多项内容,带动富民绿色产业导入,推动田园变公园、村庄变景区、农房变客房、村民变股东,把“生态优势”转变成“民生福利”,推动实现“增田、添绿、节地、兴村、共富”五大成效,努力让全体从化人民共享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成果。
站在全市吹响“二次创业”再出发号角的新征程上,市、区两级自然资源部门将以此为新起点,落实好自然资源部批复要求,坚决扛起沉甸甸的政治责任和重要使命,锚定“排头兵、领头羊、火车头”标高追求,以再出发的拼劲干劲闯劲趁势而上,全力打造国际大都市近郊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广州样板”、探索“湾区经验”,争取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不负国家所望!
今年以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以下简称“白云区分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省、市关于“制造业当家”“产业第一,制造业立市”的工作要求,聚焦用地空间延续、产业集聚发展目标,推进土地供应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主动推动储备土地出让招商工作,持续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乘势而上实现土地出让半年红,开创白云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优化供地节奏,精准衔接产业导入
白云区分局认真落实省、市对土地出让工作的要求,发挥规划引领作用,立足招商引资和区域产业定位,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结合区情实际,拟定年度出让清单,衔接产业导入,合理设置出让条件招引优质企业,满足产业强区发展用地需求,做到土地供应高效有保障、地块出让报送合法合规、企业用地放心舒心,着力为高标准建设“一园两城三都四区”“四大枢纽”等重点产业平台、构建“6+6”现代产业集群提供规划资源支撑。2023年上半年,白云区已挂牌出让土地19宗,用地面积1282亩,建筑面积236万平方米。
优化营商环境,加强统筹谋划调度
白云区分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企纾困,加快土地资源投放,强化出让土地“清单式”管理的政府责任和作为,减轻企业办理用地手续的负担,为产业项目落地提供优质载体。上半年相继出让了广州航空配套产业园AB0704010-1、AB0704011-1地块,智能家居产业园AB0403013-3地块和健康产业基地二期工业用地AB0807084、AB0807106地块等优质产业用地,严格落实净地出让模式,优化土地供应管理,破解企业用地难题,持续发力推进高端智能制造产业、绿色低碳新能源产业及生物医药研发制造产业等全链条发展。白云区分局主动靠前服务企业,进一步推广“带方案出让”模式。积极落实运用上级“惠企利民”“助企纾困”政策,为企业在合同变更、规划用地、报建核验等方面提供专业指导,全力推动项目“拿地即开工”。2023年4月,“大朗东路北侧AB1906027地块”成功“带方案”出让,该地块同时推进“五证”并联审批工作,进一步推动“带方案”出让工业用地并联审批新政走深走实。
大朗东路北侧AB1906027地块效果图
勇于攻坚克难,用地出让多点开花
白云区分局加强预期引导和宣传推介,邀请三十多家重量级开发商召开土地推介会,以“量减质优”方式,精准供应居住用地。上半年供应的2宗居住用地均顺利成交,建筑面积超19万平方米。其中嘉禾望岗东北侧AB2108014地块为今年白云区首宗溢价封顶摇号地块,备受市场关注,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居住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此外,为所在区域产业定位量身设置出让条件,陆续成功出让平和大押周边AB2001028地块、白云新城AB2804031地块、石湖供应链创新产业园AB1309036-4-1地块等文化设施、商服用地,实现优质产业空间供给与优质成长型企业需求的精准匹配,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
白云区分局坚持节约集约用地,落实“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高质高效推动产业用地供应,为白云区的社会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提供有力保障,助推高端资源和要素加速集聚白云,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着力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下一步,白云区分局将持续强化土地资源配置力度,加大产业用地供应力度,聚焦土地要素新发展,推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乘势而上实现土地出让年年红。
——广州市城市更新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 骆建云
广州的城中村改造涉及多元主体、多重内容、多方利益,一方面是拉动内需、激活经济,另一方面也是破解城中村社会治理难题、实现善治、助力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
为此我们必须从广州城市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去真正了解城中村,不仅要关注城中村物理空间形态对城市环境造成的影响,更要聚焦城中村改造对社会发展的意义。
城中村现象是超大特大城市城镇化进程的缩影
一直以来,广州城市建设发展用地主要依赖于征收农村的土地,随着城镇化进程不断发展、城市建成范围不断扩大。广州过去几十年来的建设发展既离不开农用地转化为国有建设用地的过程,也离不开城中村容纳了大量的城市新人群所作出的积极贡献。
随着沿海经济和城镇化进程的高速发展,大量外来务工人员涌入城市居住在城中村中,使城中村代替城市解决了大部分外来人员的居住问题,也使失去生产土地的村民越来越依赖房屋出租作为家庭主要的经济收入来源,在建设管理相对薄弱的情况下,导致城中村受利益驱动形成无序建房的现象。
因此,城中村的形成本质上是由于我们城镇化进程不完全导致的。在广州强大的市场经济和社会包容下,位于中心城区的城中村自发形成各种类型的产业型城中村、居住型城中村,与相邻的城区相生相伴。城中村形成的复杂因素导致不仅仅要从空间格局和规模形态上解决与城市之间的矛盾关系,更要从根本上解决城中村与村民城镇化不彻底的问题,这需要我们有极大的勇气和智慧创新城中村社会治理模式。
今年,广州市提出城中村改造要坚持“拆治兴”并举,物理空间的拆除改造为健全和完善城中村的社会治理能力创造了条件,坚持城中村改造,将有力推动彻底解决城中村“非城非乡”的状态,缩小城乡二元差距,为协调好政府、村集体、村民、租户等关联利益主体关系,促进区域协调健康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注重城中村改造中公共利益的保障和多方利益的平衡
虽然广州也在通过城中村改造,探索如何将其纳入城镇化的“村改居”模式,但事实上,由于城乡二元分治状态的存在和社会公平性不足的问题,使相当数量的城中村只是在形式上完成了“村改居”,如一些“村改居”后的城中村仅有部分村民转变为居民,多元身份并存导致村内管理体系非常复杂;居委会管理机制不健全;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未能按照现代企业发展方式规范化发展壮大;村民的社保、医保、教育资源等仍按农村标准执行,与城镇居民的标准相差甚远;村民的就业引导、就业培训、就业保障机制薄弱。
总体而言,城市更新不仅仅是提升城市品质和增强城市功能的行动,更是关系到社会利益再分配的公平公正和公共利益保障的社会治理过程。
只有通过不断探索创新,循序渐进去解决二元分治的社会治理问题,打通“村改居”不彻底的障碍堵点,这是“拆、治、兴”相互结合和彼此促进的关键。
这里面有几个方面的关键点必须要形成共识:
一是城市更新涉及复杂的利益分配,公平公正是前提,要保障公共利益以及参与的各方利益的需求与平衡,这就需要城市更新决策过程程序的公正公平,包含如何使政府、市场、社会公众建立共识。而且城市更新的产品供给也需要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和受惠的公平公正。
二是城市更新决策过程中,涉及相关联的利益主体诉求的表达和伸张,包含了不同团体对更新决策影响力的相互制约与平衡。城市更新需要来自政府作为公共利益代表方的监督管理,约束参与者对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追求,保障社会公共利益不受到损害,同时兼顾协调改造过程的公平与改造进程的效率。
三是城市更新是通过公共政策的导入推动社会治理的过程,不能仅以房屋改造和工程建设的完成为结果,而应该以社会共同的价值观的达成为目标导向,政策的作用需要注重关键群体在更新中所形成的影响力以及相应的措施和对策,注重对社会影响的评价和社会风险的分析,同时也要注重各方权益的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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