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禅城提升精准服务 温暖老年生活
“暖心医保驿站”进驻禅城区老年干部大学
12月14日上午,禅城区委组织部联合佛山市医疗保障局禅城分局在禅城区老年干部大学举行“暖心医保驿站”授牌仪式。
本次活动邀请了禅城区100多名退休干部参加。活动现场,佛山市医疗保障局禅城分局副局长杨琦介绍了医保工作总体情况及主要职责,对涉及老年群体的医保政策进行了解读。杨琦介绍,“暖心医保驿站”将有助于离退休干部“知医保、懂医保、用医保”,提升离退休干部对医疗保障工作便民惠民新政策、新举措、新成效的知晓度。
参加当天揭幕式的退休干部邓女士说,将“暖心医保驿站”设在禅城区老年干部大学里非常符合他们的实际需要和生活足迹,让她感到很“暖心”。
“我们将以‘暖心医保驿站’作为起点,不断充实、丰富和完善驿站的内涵和外延,做到及时跟踪掌握情况,用真心、细心和耐心为离退休干部提供更精准、更细致的服务。”禅城区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周吕介绍,“暖心医保驿站”的设立,是对离退休干部在思想上关心、精神上关怀的又一举措,是不断提升精准化服务水平的具体体现。
接下来,禅城区委组织部将与佛山市医保局禅城分局保持紧密合作,继续挖掘“暖心医保驿站”的服务潜能,持续优化驿站各项配置。同时,针对离退休干部健康等方面,积极探索精准化服务新方法新模式,并与禅城区老年干部大学的义诊活动、公益大讲堂等活动结合,多形式、多层次科普相关医保政策知识,让离退休干部感受“暖心医保”服务模式带来的好处,获得更多幸福感和安全感。
张槎全面铺开针织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13日,张槎街道组织辖区内37个私人物业(园区)业主,召开最后一场针织企业危险废物收集处置工作动员会,覆盖针织企业2000多家。
张槎街道辖区内针织企业众多,产生的危险废物(废针织油、废针织油桶等)必须规范处置。对此,张槎街道结合创建“无废城市”的相关要求,按照“政府总统筹、业主方督促、污染者落实、市场化运营”的原则,推动辖区内针织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规范收集处置,有力提升辖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有效降低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持续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11月20日,张槎街道正式启动针织企业危险废物收集处置工作,要求辖区内所有针织企业规范处置废针织油、废针织油桶等危险废物,不得交由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的单位或个人收集处置,更不得擅自倾倒、堆放。
自该项工作启动以来,张槎街道已在辖区各村委会前后召开了13场工作动员会议。在本次动员会上,张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卓鲁敏表示,针织企业按照“两个必须,一个规范”做好危险废物收集处置工作,即必须与有危险废物收集处置资质的公司签订有效合同,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进入正规的处置流程、企业贮存危险废物的场所必须规范。
至此,张槎街道已全面吹响针织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的号角。接下来,张槎街道将持续推进该项工作,加强对针织行业的帮扶与监管,为助力“无废城市”创建、推动织梦小镇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助推辖区针织行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为促进禅城区首店经济高质量发展,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规范性文件《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加快发展首店首发经济扶持办法(暂行)》(佛禅府办〔2023〕20号)(以下简称《扶持办法》),现对《扶持办法》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商务领域促消费重点工作的通知》(商消费函〔2021〕491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提升佛山中心城区商业消费供给度、特色体验度、产商融合度、品牌集聚度、业态创新度、时尚引领度、商业活跃度、消费舒适度,助力培育建设立足佛山、面向珠江西岸,辐射粤港澳大湾区乃至“一带一路”的大湾区新型消费中心城市,禅城区作为万亿城市中心城区,主动担当,发挥优势,整合资源,大力发展首店首发经济,全面激发品牌消费潜力,推动城市消费能级提升,我局编制形成了《扶持办法》。
二、制定《扶持办法》的政策依据
本《扶持办法》依据《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商务领域促消费重点工作的通知》(商消费函〔2021〕491号)、《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办函〔2019〕413号)、《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鼓励社会化大招商实施办法的通知》(佛禅府办〔2022〕11号)等文件,综合研判我区品牌首店行业发展实际情况,并参考国内近期相关地市相应扶持政策进行制定。
三、《扶持办法》的主要内容和说明
(一)主要内容概述
扶持类型:从《办法》从首店入驻奖励、首店门店装修补助、首店租金补助、招引企业奖励及企业增效贡献奖励五个方面进行扶持。
(二)扶持条件和标准
1.首店入驻奖励。国内外知名品牌企业在我区开设独立法人品牌首店,与商业运营单位签订3年以上入驻协议(不含门店升级产生的旗舰首店和功能首店)。其中,国际知名品牌企业开设中国(内地)首店,给予100万元奖励;国际知名品牌企业开设广东首店,或国内知名品牌企业开设中国(内地)首店,给予50万元奖励;国际知名品牌企业开设佛山首店,或国内知名品牌企业开设广东首店,给予30万元奖励;国内知名品牌企业开设佛山首店,给予20万元奖励;国际知名品牌企业和国内知名品牌企业授权代理商开设佛山首店,给予10万元奖励。国际知名品牌企业和国内知名品牌企业在我区开设的非独立法人性质的各类品牌首店,按前述标准的50%予以奖励。
2.首店门店装修补助。国内外知名品牌企业在我区开设独立法人品牌首店,与商业运营单位签订3年以上入驻协议,门店装修(不含设备购置)总费用超过50万元,按照品牌首店装修实际支付费用的20%予以补助。其中,国际知名品牌企业开设中国(内地)首店,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国际知名品牌企业开设广东首店,或国内知名品牌企业开设中国(内地)首店,最高给予50万元奖励;国际知名品牌企业开设佛山首店,或国内知名品牌企业开设广东首店,最高给予30万元补助;国内知名品牌企业开设佛山首店,最高给予20万补助;国际知名品牌企业和国内知名品牌企业授权代理商开设佛山首店,最高给予10万元补助。
3.首店租金补助。国内外知名品牌企业在我区开设独立法人品牌首店,与商业运营单位签订3年以上入驻协议,并且自企业开业当月起算,餐饮类企业前12个整月门店应税营业额月均达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零售类企业前12个整月门店应税营业额月均达50万元(含50万元)的,按品牌首店前12个整月实际租金费用的20%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4.招引企业奖励。注册登记在我区的商业运营单位、中介机构、商协会等单位,引进独立法人品牌首店进驻禅城,签订3年以上入驻协议,并已办理招引辅导备案的,给予招商引资奖励。招引一个国际知名品牌企业开设中国(内地)首店,给予20万元奖励;招引一个国际知名品牌企业开设广东首店,或国内知名品牌企业开设中国(内地)首店,给予15万元奖励;招引一个国际知名品牌企业开设佛山首店,或国内知名品牌企业开设广东首店,给予10万元奖励;招引一个国内知名品牌企业开设佛山首店,给予8万元奖励;招引一个国际知名品牌企业和国内知名品牌企业授权代理商开设佛山首店,给予5万元奖励。
5.企业增效贡献奖励。国际知名品牌企业和国内知名品牌企业在禅城区开设的非独立法人性质品牌门店,成功申请佛山市辖区分店(分支机构)增值税在禅城区汇总申报纳税的,按其当年起两个自然年度内对区级地方经济贡献留成新增部分给予100%奖励,每年奖励不超过50万元。
(三)附则部分对资金来源、申报和审核流程、违规处理要求、实施期限、组织实施单位等进行了规定
四、政策实施社会影响
随着政策的推进和实施,预计三年内,将有效吸引一批品牌首店进驻禅城,推动品牌首店集聚规范发展,增强禅城商业可持续发展实力,为禅城商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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