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授予广州市华轩水产有限公司等单位“广州市市级水产良种场”称号的通知
穗农函〔2023〕360号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授予广州市华轩水产有限公司等单位“广州市市级水产良种场”称号的通知
各区农业农村局:
依照《广州市市级水产良种场认定办法》,我局组织对2023年申报广州市市级水产良种场的单位进行了评审。经评定,广州市华轩水产有限公司、广州市花都区狮岭润源水产良种场、广东德权渔业发展有限公司、广州爱渔种业有限公司(南沙基地)、广州市一帆水产科技有限公司、广州铭华水产养殖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市南沙区兴源水产种苗有限公司、广州市南沙区兴海水产种苗场、广州爱渔种业有限公司(番禺基地)等9个单位符合广州市市级水产良种场认定标准。我局决定授予上述9个单位“广州市市级水产良种场”称号,有效期三年。
希望被评为广州市市级水产良种场的单位,进一步发扬创新精神,加强生产管理,不断提高水产苗种繁育生产能力和质量水平,为促进我市渔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特此通知。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14日
项目概况
2024年度禅城区违法车辆拖拽和保管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4-2023-04550
项目名称:2024年度禅城区违法车辆拖拽和保管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4年度禅城区违法车辆拖拽和保管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8,0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标的提供时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或提供以下两项证明材料:A、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前(2023年6月至今)6个月内任1月份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即: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等)扫描件。B、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前(2023年6月至今)6个月内任1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即: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扫描件。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或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A、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扫描件(要求: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 B、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开户证明的扫描件 要求:资信证明书签署日期为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往前倒推计算的3个月内。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也可以提供说明或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度禅城区违法车辆拖拽和保管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或《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或《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相关规定,投标人须提供对应的书面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度禅城区违法车辆拖拽和保管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1月10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清水一街1号
联系方式:0757-827298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地 址:佛山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一座23层
联系方式:0757-839390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小姐
电 话:0757-83939027
- 项目名称:茂名市儿童公园公共人防工程施工
- 项目编号:JG2023-7376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0日 0时0分~2024年1月9日 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5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5862.681783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营业执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广东省外企业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显示正常登记,且投标人拟派人员必须已经在该平台录入。 2.根据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投标人及拟委派的项目经理等人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须持有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目前未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严禁有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作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参与本项目投标,一经发现,列为恶意竞标线索排查。 注:在本招标项目中,项目经理是指项目负责人,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时间界定为:拟派项目经理已存在担任其它项目中标结果公告的中标人项目经理至工程竣工验收的期间或在各省份的“建筑市场监管平台”中被锁定的项目经理。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4年1月10日 9时0分 - 2024年1月10日 9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14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月10日 8时30分 - 2024年1月10日 9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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