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石湾镇番村村风貌线路道路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番村村风貌线路道路提升工程 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番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番村村风貌线路道路提升工程 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
2.2 项目建设规模:
本工程为番村村风貌线路道路提升工程,本工程包括番村村风貌线路道路提升、井口抬升等内容等。
2.3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本工程为番村村风貌线路道路提升工程,本工程包括番村村风貌线路道路提升、井口抬升等内容。具体内容及具体做法,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工程的预算价:1169053.9元,最高投标限价:1169053.9元。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 合格 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企业类型:建筑业企业)。
4.5.1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函)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招标人委托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
5.2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1日9时00分起至2023年12月27日17时30 分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到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石龙北路60号东成财智中心3栋406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及领取本项目图纸、工程量清单,联系人:梁工,联系电话:0757-89383894。
5.3 报名时需提交如下资料:
(1)投标报名表(现场领取填写);
(2)报名代表身份证明文件(以下选其一):
① 法定代表人亲自登记报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身份证原件核对后退回;
② 授权代理人登记报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身份证原件核对后退回。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相关企业登记信息网页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备注: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5.4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 元,投标单位在报名时交纳招标文件费(现金缴费),售后不退,凭收费回执原件递交投标文件。
5.5 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
√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0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10日0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2号石湾镇街道办事处2号楼五楼565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番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公告栏、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办事处网站、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查看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番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番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联 系 人:劳先生
电 话:0757-82272769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石龙北路60号东成财智中心3栋406室
联 系 人:梁小姐
电 话: 0757-89383894
电子邮件: zkjwf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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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南庄文化服务公司定于2023年12月28日下午3:00于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对其属下物业进行公开竞租,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或个人前来竞租。
一、竞租项目基本情况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文化服务公司属下2宗物业(详见租赁清单)采用举牌方式竞租,按照物业月租金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序号 |
物业名称 |
竞租保证金(元) |
租赁保证金(元) |
面积(㎡) |
月租金单价 底价(元/m2) |
月租金总价 底价(元) |
租期 (年) |
租金递增 |
1 |
南庄大道西1号文化中心首层 |
37500 |
中标价 月租金的 |
500 |
25.00 |
12500.00 |
2 |
不变 |
2 |
南庄大道西1号文化中心后楼夹层1 |
15000 |
中标价 月租金的 |
200 |
25.00 |
5000.00 |
2 |
不变 |
二、竞租单位准入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境外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信息发布
1.信息发布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南庄镇人民政府网。
2.时间:2023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27日。
四、发放竞租文件
1.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服务台,佛山市禅城区南庄文化服务公司。
2.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7日17:30(受理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节假日除外),到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禅城区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A1座B入口四楼公共资源交易所服务台)或者佛山市禅城区南庄文化服务公司(禅城区南庄镇吉利沿江路3号)领取竞租文件。
3.领取竞租文件须提交资料要求:
(1)企业法人竞租:法定代表人参与竞租的,须持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或正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竞租的,须另提供委托授权书原件、参与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一式一份,均需盖公章,携带原件核查)
(2)个体经营者竞租:须持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一式一份,均需盖公章,携带原件核查)
(3)公民个人竞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签署的文件都要加盖其本人的指模。(所有复印件一式一份,均需加盖其本人的指模)
(4)境外竞租人:只允许境外企业参与竞租。须持有境外公司之政府注册文件、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银行资信证明和办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通行证、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的,须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所有复印件一式一份,均需盖公章)
五、竞租保证金
1.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7日17:30(以金额到账为准)。
2.要求:竞租人(单位)保证金汇到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交易所指定账户时间为准),仅限于银行转账方式,竞租人(单位)名称必须与保证金汇出人(单位)名称一致,否则不予受理。镇交易所接到出租人书面出具的退还竞租保证金通知单后,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该通知单上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
开户名称: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账 号:80020000007637330
开户银行:佛山农商银行罗南支行
六、办理竞投资格手续
1.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
2.要求:竞租人交纳保证金后,请在规定时间段内到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办理竞租资格手续,提交《竞租保证金银行进账单》、《竞租承诺书》、身份证明材料,办理时间段为:2023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28日下午2:30。
七、经确认竞租资格的竞租人请于2023年12月28日下午3:00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现场参与竞租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自然人、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2)竞租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原件;
八、联系方式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文化服务公司
联系人:杨小姐 联系电话:0757-85399192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吉利沿江路3号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联系电话:0757-85398897
联系地址: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四楼
附件:佛山市禅城区南庄文化服务公司公有物业竞租(2023年第1期)竞租文件.doc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文化服务公司
2023年12月20日
- 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凤江小学(原94中校区)综合改造工程
- 项目编号:JG2023-7390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1日 0时0分~2024年1月10日 9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不收取保证金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829.717384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不包括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7、投标人拟担任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投标人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2、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不包括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4年1月10日 9时30分 - 2024年1月10日 10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16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2月21日 0时0分 - 2024年1月10日 9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4年1月10日 9时15分 - 2024年1月10日 9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6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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