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入选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
近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通知,公布了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入选名单。其中,佛山市成功入选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
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实施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打造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田的重大举措。我市以“提高中西医结合水平,促进中西医协同发展”为主题,申报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并成功入选。
接下来,我市将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促进中西医协同发展,通过“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基础,示范引领加强中西医协同发展,完善中西医协同政策机制体系,加强中西医人才队伍建设”四大举措,持续提升中医药服务效能和水平,形成中西医协同发展的佛山模式,展示中医药的佛山功夫。
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名单北京市:东城区、朝阳区、通州区
天津市:南开区
河北省:石家庄市、保定市、沧州市
山西省:长治市、运城市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
辽宁省:沈阳市
吉林省:白山市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上海市:闵行区、浦东新区
江苏省:南京市、苏州市、泰州市
浙江省:杭州市、宁波市
安徽省:亳州市、黄山市
福建省:漳州市、三明市
江西省:宜春市、抚州市
山东省:济南市、青岛市、威海市
河南省:郑州市、许昌市、南阳市、周口市
湖北省:荆州市、黄冈市
湖南省:岳阳市
广东省:深圳市、佛山市、中山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
海南省:三亚市
重庆市:南川区
四川省:成都市
贵州省:铜仁市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
西藏自治区:昌都市
陕西省:铜川市、安康市
甘肃省:定西市
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昌吉回族自治州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河子市
项目编号:GC2024(GM03)XZ0002
1.招标条件
高明区明城镇茶田村自来水改造工程(第二次),招标人为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茶田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村集体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高明区明城镇茶田村自来水改造工程(第二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茶田村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预算投资为644830.52元。
2.3 计划工期:90个日历天。 (具体以开工报告或开工令为准)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投标报价:
该项目包括为高明区明城镇茶田村自来水改造工程(第二次)等,具体以上工程量清单、图纸及业主要求为准。本工程的投标报价上限以招标参考价644830.52元为最高限价,不设下限。
2.5承包方式:以中标价进行施工总承包,即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2.6 工程质量要求:中标人必须按照施工图纸及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进行施工,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等级必须符合一次性通过验收合格或以上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符合投标报名资格的投标申请人将全部作为正式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且按规定完成年检。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 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4.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D级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造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招标公告发出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10月至2024年03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招标公告发出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10月至2024年03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 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9特别说明:
1、提供永久抄表维护;
2、村内管网(总表至分表段)永久维护 ;
3、否则业主有权追究责任及追讨经济损失。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接受投标报名。请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原件对照)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5.1.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5.1.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1.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1.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1.5、《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电子版打印件。
5.1.6、拟派建造师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的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和近半年(扣除招标公告发出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10月至2024年03月)在本公司购买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5.1.7、专职安全员相关上岗证书复印件(包含有效的上岗证,或管理手册,或培训合格证书,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聘任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招标公告发出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10月至2024年03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5.1.8、投标报名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1.9、投标人授权代理人交易员资格证或投标人授权代理人近半年(扣除招标公告发出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10月至2024年03月)在本公司购买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5.1.10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提供)。
上述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的或不能提供原件对照的,当作自动放弃。招标文件(含数据光盘)400元/份,于报名时发售,售后不退。
5.2 报名时间:2024年 4 月 24 日至2024年 4 月 29 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5.3 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833371
6.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 开标时间:2024年 5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明城服务大厅一楼,明城镇城五路16号)
7.3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下同)应在开标前到场,在招标人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如法定代表人到会,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到会。如法定代表人不能到会,则由被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参加开标会议代表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其本人在本单位近半年(扣除招标公告发出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10月至2024年03月)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证明要求为投标单位注册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与投标单位一致的社保证明,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并面交招标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有权退回其投标文件。(所有个人身份证原件及保证金收据原件于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网及佛山市高明区政府网发布。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最低价法 。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茶田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
邮 编:528518
联 系 人:林先生
电 话:1352895397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恒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滨江路1号明港城二层之18号铺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罗小姐
电 话:0757-88668329
传 真:0757-88668329
电子邮件:639857739@QQ.COM
广东省汇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佛山市三水伟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大塘工业园赤珠岗广场公共配套设施优化提升项目(一期),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简要
1.采购项目名称:大塘工业园赤珠岗广场公共配套设施优化提升项目(一期)
2.采购项目编号:HZZB202403-06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采购人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5.预算金额:2939353.60元。
6.项目内容及需求:本工程为大塘工业园赤珠岗广场公共配套设施优化提升项目(一期),其主要内容为:(1)给排水工程:浇洒取水器制安,水表组制安,PPR给水管铺设,φ700雨水检查井砌筑,道路雨水口制安,HDPE双壁波纹管铺装,水泥管制安,土方开挖回填;(2)弱电及监控工程:成品值警亭制安,监控摄像设备制安,配电箱制安,摄像机制安,手孔井制安,电缆铺设,电缆保护管铺设;(3)照明工程:配电箱制安,单臂、双臂太阳能灯制安,电缆铺设,电缆保护管铺设;(4)市政工程:水稳层制安,水泥路面制安,路缘石制安,道路标线、标记、标志板制安等;(5)绿化工程:种植乔木、灌木,铺种草皮等,其余详见设计图纸及清单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用户需求书”。
二、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提供下列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复印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1)提供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2)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④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⑤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为符合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该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建筑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三、本项目磋商文件公示及所有相关公告信息
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在佛山市三水区政府网(http://www.ss.gov.cn/gzjg/ssqxnjd/ggyjyzx/)、广东省汇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gdhuizhi.cn/)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1)请供应商携带以下文件自行前往现场报名:
①加盖公章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加盖公章并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③加盖公章并附有受委托人身份证(携原件核对)的委托书原件;
④加盖公章的有效的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邮购报名:供应商将报名资料加盖公章扫描件以邮件方式发送到指定邮箱(gdshz2018@163.com),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报名资料信息并通知供应商缴纳招标文件款后回复招标文件电子版邮件视为报名成功。(温馨提示:请供应商发送邮件后电话告知采购代理,确保邮件顺利送达。)
2.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4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获取磋商文件地点: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驿北路5号云东海碧桂广场一区2座207。
4.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5.备注: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投标资格最终以磋商小组根据其响应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5月9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开启时间:2024年5月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大兴大道中84号(大塘商业城)大塘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
六、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开始当天不计入)自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4月29日止。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佛山市三水伟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大布沙商业城正面二层 201
联系人:冯小姐
联系电话:0757-87293777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省汇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驿北路5号云东海碧桂广场一区2座207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何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7-87710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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