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新生儿广域眼底成像系统、体外碎石机(含B超探头配套设备)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新生儿广域眼底成像系统、体外碎石机(含B超探头配套设备)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22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8-2024-00936
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新生儿广域眼底成像系统、体外碎石机(含B超探头配套设备)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5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新生儿广域眼底成像系统):
采购包预算金额:750,000.00元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内容完成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②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②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同时提供投标人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扫描件。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④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②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新生儿广域眼底成像系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参与本项目所享受的优惠政策,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本项目为货物类项目;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新生儿广域眼底成像系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投标人如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2)投标人如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市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3)投标人如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适用其规定。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4)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9月28日 至 2024年10月1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0月22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请于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四楼开标室(2)(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
5.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康宁路1号
联系方式:0757-882699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463号银海广场3座十楼
联系方式:0757-886302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先生、谭小姐
电 话:0757-88630279
项目概况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中医器械设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18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ZC-24GZ146
项目名称: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中医器械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74,2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中医器械设备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574,200.00元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30天内,货物须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经验收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有效证照)扫描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②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且能反映审计结论;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并往前顺推)任意1个月的资信证明,并同时提交开户(基本户)许可证或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能反映资信证明是基本户出具的证明资料的扫描件,以上文件均需加盖银行印章;③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中医器械设备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采购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中医器械设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且所投产品包含第二、三类医疗器械,则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投标人为经营企业且所投产品包含第三类医疗器械,则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如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则从其规定。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提供《投标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9月27日 至 2024年10月1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0月1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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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三水区人民医院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广海大道西16号
联系方式:0757-878132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文华北路223号之一栋525、526、527单元(住所申报)
联系方式:0757-819930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电 话:0757-81993027
受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办事处(以下称委托人)委托,本中心(以下称挂牌人)现采用网上挂牌方式租赁以下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网上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一)土地坐落: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恒昌路以东、高富路以南地块内,绘图系列号(宗地代码):440608001003GB00358。
(二)土地面积:1410.89平方米(以地块现状交付,不再重新测量面积)。
(三)不动产权证号:粤(2019)佛高不动产权第0041339号;不动产单元号:440608001003GB00358W00000000。
(四)土地用途: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娱乐用地,其他商服用地。
(五)土地现状:地上无报建临时建筑物。
(六)现状:按现状,地上建筑物/附着物: 无 。
(七)瑕疵情况说明: /
(八)规划条件编号:佛规明设【2019】0055号
1.主导使用性质:商业用地、商务用地、娱乐康体用地;
2.建筑密度:≤40%;
3.容积率:≤2.4(计容建筑面积≤3386.14平方米);
4.绿地率:≥35%;
5.建筑高度限制≤60米。
项目地块上相关报建或建设的手续和费用均由竞得人负责,建议咨询相关部门,土地所有权人提供必要的协助。
(九)土地租赁年限:20年。
二、其他情况
(一)竞投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可申请参加竞买活动,不接受联合竞买。商业地块项目开发及运营须符合属地政府产业政策招商,经政府审批同意后,才能实施。
(二)递增、租金支付
(1)租金递增方式:土地租赁合同期内租金每5年递增10%, 筹建期6个月,从筹建期起第一年,只收取6个月租金,后期按正常收取租金。
(2)缴租方式:在土地租赁合同签订后 10 日内,竞得人先付首期第一年租金给租赁方,以后的租金按一年为一期支付,每年在上期的最后一个月前付清。
(3)租金计算起始时间:租金计算由签订土地租赁合同之日开始计算。
(4)租赁方开具租金收据,在租赁期间均由竞得人将租金以转账、现金或支票形式存入租赁方指定账户。
(三)建设要求
(1)本宗地按照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意见进行建设。
(2)竞得人同意本租赁公告项下宗地建设项目于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设计、报建等相关手续并正式动工建设,于动工之日起2年内完成全部建设工程并向相关职能部门提供工程竣工验收的有关资料申请竣工验收。
(3)竞得人在承租国有性质留用地使用权范围内所进行的利用土地的各项行为,均应遵守国家、省、市和区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四)保证金
本项目设有竞投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竞投保证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竞得者跟委托方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后,委托方发函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委托交易中心将竞得者保证金原路退回。其他竞买人保证金五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不计利息。
(2)履约保证金:竞得人须于签订土地租赁合同之日起三天日内向租赁方一次性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300,000.00 元正(大写:叁拾万元整),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或终止,乙方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或者侵害甲方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以及按土地租赁合同约定把建筑物移交甲方后,甲方将履约保证金不计息一次性退回竞得人。履约保证金可以以保函或担保等形式提交。
(五)租赁其它条款:
1、租赁方依据本租赁公告用地的所有权属租赁方,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公用设施均不在使用权租赁范围。
2、宗地租赁交易等相关税费按约定由竞得人缴纳。
3、竞得人在承租用地的使用权范围内所进行的利用土地的各项行为,均应遵守国家、省、市和区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4、违约责任:
(1)竞得人在租赁期限内,有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按国家法律政策使用等严重违约的,租赁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无偿收回土地,所收取的押金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竞得人恢复原状及赔偿损失。
(2)竞得人应当按照本租赁公告约定,按时支付租赁价款。竞得人不能按时租赁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 1 ‰(即每日千分之 一 )向租赁方缴纳违约金。若延期付款达 30 日,经租赁方催交后仍不能支付租赁价款的,租赁方有权解除合同,所收取的押金不予返还,租赁方并可请求竞得人赔偿损失。
(3)该宗土地的土地利用现状为:地块红线内场地已基本平整,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三通”。该宗土地使用权于拍卖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以“三通一平”(即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三通”,通路、通基建用电、通基建用水至宗地红线外围,出让宗地的用水、用电及雨水排放、排污等须由竞得人向各管线的经营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与宗地外主管线引接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用地红线内土地基本平整,需要专线供电的费用由竞得者负责)的土地利用条件交付使用,实际交地时间以交地确认书为准。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江湾三社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交地有关事宜和承担违约交地的有关法律责任,并由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办事处监管。
(4)竞得人在宗地开工、竣工期限内未按时开工、竣工,造成土地闲置的,租赁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因租赁方责任未及时提供规划报建、施工报建等所需材料造成的,由租赁方承担责任,租赁方应对竞得人造成的误工、闲置处罚等损失给予经济补偿。
(5)竞得人有如下情况的,租赁方有权取消其竞得(中标)资格,且保证金不予退还:
①竞得方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②因竞得人(中标人)原因逾期10日未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的;
③竞得人(中标人)逾期15日未支付首期成交地价款或租金的;
④其他违约责任按交易合同的约定执行。
(6)其它条款见合同。
三、宗地租赁方式及起始价
宗地租赁起始价2.5元(每平方米·每月),增价幅度为0.5元/次。本宗地不设底价。
四、有意参与竞买者可于2024年9月27日后登陆网上交易系统下载本项目的《佛山市高明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租赁文件》。
申请人应于2024年10月28日09时30分时之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选择银行,获得随机保证金账号,并向此指定账号一次性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须于2024年10月28日09时30分之前到达本中心指定账户后(请自行留意银行办公时间),申请人方获得竞买权限。申请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交纳保证金,不得由他人代交。
五、该项目的公告期自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10月17日止;网上报价期限为2024年10月18日8时30分至2023年10月30日10时止。
六、上述时间均以网上交易系统的服务器时间为准。具体的竞价规则见该项目的交易文件。
七、需要到挂牌地块现场踏勘的竞买人请与挂牌人联系。
八、本次网上挂牌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不接受书面、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九、自本次公告起至网上挂牌截止期间,如有关于本项目网上挂牌文件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网上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请有意参与竞买者密切留意。其它未尽事宜,详见该项目的交易文件。
十、联系方式
(一)佛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地块信息查看页面和竞买人登陆页面: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
(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网上挂牌业务咨询:周先生、陈先生(0757—88620826)
2.系统使用及技术咨询: (0757—83990765)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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