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乐平镇聘请第三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第十五批火灾高风险区域整治工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乐平镇聘请第三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第十五批火灾高风险区域整治工作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2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04-04F-2024-D-E19342
项目名称:乐平镇聘请第三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第十五批火灾高风险区域整治工作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乐平镇聘请第三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第十五批火灾高风险区域整治工作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3,400,000.00元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工作日完成第一轮排查;带有隐患的部位,提出问题后一个月内完成复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之一:①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具体要求详见采购公告附件;②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三种证明材料之一:①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具体要求详见采购公告附件;②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③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同时提交开户(基本户)许可证扫描件,开户(基本户)许可证已取消的,应提供能体现基本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相关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具体要求详见采购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乐平镇聘请第三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第十五批火灾高风险区域整治工作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乐平镇聘请第三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第十五批火灾高风险区域整治工作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响应承诺函承诺相关要求内容。
(3)符合应急管理部消防部门印发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以《应急管理部关于印 发<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的通知》应急【2019】88 号) 的要求为准,需提供承诺书或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备案截图(https://shhxf.119.gov.cn)﹞注:提供以下三种服务类型之一的系统备案截图:①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服务;②消防安全评估服务;③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0月16日 至 2024年10月2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2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0月2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c.czt.gd.gov.cn )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5.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可登录云平台通过“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响应文件解密,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6.在谈判/磋商期间,报价人未按要求在云平台“等候大厅”填写/响应谈判/磋商承诺和报价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7.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康乐路2号
电 话:0757-86165825
8.其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及采购公告附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专职消防队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府前路 9 号
联系方式:0757-876531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佛山新城君兰路8号前海人寿金融中心第7层
联系方式:0757-827243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家瑜、许小佳
电 话:0757-82724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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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28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D1001CS24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00,000.00元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①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②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①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②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并同时提交开户(基本户)许可证已取消的,应提供能体现基本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相关证明。);③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项目(采购包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中小企业评审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 ① 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供应商须根据本项目采购类别选择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 ② 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③ 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应按要求完整填报所有信息。 (2)监狱企业评审要求: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评审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采购包2(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项目(采购包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中小企业评审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 ① 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供应商须根据本项目采购类别选择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 ② 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③ 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应按要求完整填报所有信息。 (2)监狱企业评审要求: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评审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采购包3(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项目(采购包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中小企业评审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 ① 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供应商须根据本项目采购类别选择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 ② 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③ 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应按要求完整填报所有信息。 (2)监狱企业评审要求: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评审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采购包4(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项目(采购包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中小企业评审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 ① 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供应商须根据本项目采购类别选择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 ② 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③ 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应按要求完整填报所有信息。 (2)监狱企业评审要求: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评审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采购包5(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项目(采购包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中小企业评审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 ① 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供应商须根据本项目采购类别选择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 ② 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③ 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应按要求完整填报所有信息。 (2)监狱企业评审要求: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评审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项目(采购包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即原“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注:1、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i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其查询结果于开标结束后通过电子文档形式进行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提供交通运输部门备案的一类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提供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资料)
采购包2(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项目(采购包2))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即原“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注:1、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i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其查询结果于开标结束后通过电子文档形式进行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提供交通运输部门备案的二类或以上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提供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资料)
采购包3(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项目(采购包3))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即原“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注:1、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i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其查询结果于开标结束后通过电子文档形式进行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提供交通运输部门备案的二类或以上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提供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资料)
采购包4(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项目(采购包4))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即原“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注:1、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i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其查询结果于开标结束后通过电子文档形式进行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提供交通运输部门备案的二类或以上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提供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资料)
采购包5(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项目(采购包5))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即原“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注:1、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i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其查询结果于开标结束后通过电子文档形式进行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提供交通运输部门备案的二类或以上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提供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资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0月17日 至 2024年10月2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2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0月2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线上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5.本项目的开标方式为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6.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人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开标结束后,请投标人及时进入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等候大厅关注项目进展情况,并保持联系人手机号码畅通,特别是澄清需要及时响应。如因未及时响应导致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8.本公告内容与采购文件不一致的,以采购文件为准。
9.本项目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ccggzy.chancheng.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清水一街1号
联系方式:0757-827298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中汇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3号二座十一层1102室
联系方式:0757-863054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 话:0757-86305433
招聘岗位
带班教师1名。
任职要求
1.遵纪守法,有良好品行,热爱幼教事业,了解3-6岁幼儿学习特点,性格开朗,有团队精神,能吃苦耐劳;
2.年龄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3.学前教育等教育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在省、市、区等教育行政部门取得骨干教师、名师称号的,专业不限,且可以放宽年龄及学历),有幼儿园教师带班从业经验者优先;
4.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
福利待遇
五险一金、带薪双休、国家法定节假日、在职培训。
联系方式
有意者请致电:13509950178 曾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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