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白坭镇西江龙舟训练基地二期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白坭镇西江龙舟训练基地二期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2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CG-24010
项目名称:白坭镇西江龙舟训练基地二期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82,234.99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白坭镇西江龙舟训练基地二期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2,482,234.99元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0个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要求详见公告附件),或提供扣除发布磋商公告发布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内任意1个月或季度的依法缴纳税收及扣除发布磋商公告发布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交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其中1个月或季度的依法缴纳税收及其中1个月缴交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要求详见公告附件),或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磋商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出具的,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或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清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要求详见公告附件),或提供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白坭镇西江龙舟训练基地二期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必须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则,供应商不符合该资格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白坭镇西江龙舟训练基地二期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 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说明:①由磋商小组于磋商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 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须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文件以及相关规定。)
(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0月18日 至 2024年10月2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2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0月2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请响应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本项目将在云平台进行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响应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城建水利事务中心
地 址:白坭镇文创大道210号(鸡陵岗泵站内)
联系方式:0757-875683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中山中路60号201
联系方式:0757-877837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先生
电 话:0757-87783721
项目概况
2024年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31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04-04F-2024-D-E22227
项目名称:2024年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00,135.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2024年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700,135.00元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工作日完成第一轮排查;带有隐患的部位,提出问题后一个月内完成复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之一:①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具体要求详见采购公告附件;②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三种证明材料之一:①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具体要求详见采购公告附件;②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③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同时提交开户(基本户)许可证扫描件,开户(基本户)许可证已取消的,应提供能体现基本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相关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具体要求详见采购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4年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4年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响应承诺函承诺相关要求内容。
(3)符合应急管理部消防部门印发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以《应急管理部关于印 发<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的通知》应急【2019】88 号) 的要求为准,需提供承诺书或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备案截图(https://shhxf.119.gov.cn)﹞。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0月18日 至 2024年10月2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31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0月31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c.czt.gd.gov.cn )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5.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可登录云平台通过“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响应文件解密,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6.在谈判/磋商期间,报价人未按要求在云平台“等候大厅”填写/响应谈判/磋商承诺和报价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7.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佛山市禅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0号2号楼
电 话:0757-83281109
8.其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及采购公告附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专职消防队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文华北路166号
联系方式:0757-827100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佛山新城君兰路8号前海人寿金融中心第7层
联系方式:0757-827243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家瑜、许小佳
电 话:0757-82724379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人民政府
关于禁止到西樵山未开发未开放区域
开展户外活动的通告
西樵山属于山岳型风景名胜区,存在未开发或未向社会开放的区域。近期发现有大量户外运动探险爱好者私自组织进入西樵山未开发、未开放区域开展探险、游玩等户外活动。鉴于这些区域地形复杂、险峻,且多为手机信号盲区,潜藏着巨大的安全风险和隐患,一旦遭遇山洪、泥石流、坍塌等自然灾害或走失迷路、体力不支、攀爬跌落、野生动植物侵害等意外,极易引发人员伤亡,救援难度极大。为坚决防范和遏制未开发、未开放区域游客遇险突发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游客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风景名胜区条例》《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各组团旅行社要加强安全引导,严禁组织旅游团前往西樵山未开发、未对社会开放的“网红”区域开展旅游活动。
二、广大游客要增强自身安全防范意识,严格遵守景区发布的通告、提示、警示等安全管理规定,不要进入未开发、未对社会开放的区域开展游览、宿营、探险等活动。
三、未开发、未对社会开放区域周边居民要守法经营,不得违规从事组团、导游等涉旅经营活动,禁止非法充当向导、带人进入未开发、未对社会开放的“网红景点”等区域,从事游览、探险、露营等活动。
四、西樵山风景名胜区全域禁止一切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凡违反者将依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三条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如游客或团队不听劝返或无视通告擅自进入西樵山未开发、未对社会开放的区域进行旅游、探险等活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组织者或个人自行承担;情节严重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400-111-9288
特此通告。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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