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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这些路段拟进行货车限行!征求意见中!

时间:2024-10-18     人气:726     来源:印象芦苞     作者:
概述:为优化改进三水配送货车通行管理,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10月16日,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发布《关于优化调整三水区货车限行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各位司机大佬请注意!


三水这些路段将对货车限行


包括芦苞一路段


现正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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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改进三水配送货车通行管理,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10月16日,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发布《关于优化调整三水区货车限行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告)。这个货车限行通告涉及全区七个镇街,其中在人口密集区域,即西南街道、云东海街道中心城区限货时间调整为6时至22时,时长共计16小时。


01、货车通行吨位限制拟放宽


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结合公安部便利货车通行部署,经三水区政府同意,该局决定近期优化调整三水区货车限行措施。


在这份通告里,首先指出三水拟放宽货车通行吨位限制,即将原限制核定载质量2吨(含)以上货车,调整为限制中、重型货车。


具体标准为,中型货车指车长大于或等于6000mm的载货汽车,或者总质量大于或等于4500kg且小于12000kg的载货汽车;重型货车则指总质量大于或等于12000kg的载货汽车。


另外三水还新增不受限货车类型,即多用途货车(皮卡车)、新能源轻型货车、新能源微型货车,在该区通行不受限制。


此外,三水还放宽部分中型货车限制条件。


如新能源中型货车在该区通行除高峰期(7时至9时、17 时至19 时)以外不受限制;整车长度不超过 6 米、宽度不超过2.2 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在该区通行参照轻型货车管理;符合上述外廓尺寸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在该区通行不受限制。


02、七个镇街因地制宜设限行区域


市民对货车限行,都会重点关注货车限行时间、范围、相关措施。为此,三水区政府在七个镇街因地制宜设置相关要求。


当地首先优化全区货车限行时间。西南、云东海中心城区限货时间调整为6时至22时;南山镇主干道限货时间为18时至次日6时;其他主干道限货时间调整为7时至10时、17时至20时。


针对不同镇街,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拟定相关要求。


在常住人口最多的西南街道,货车限行范围东以丁字基、西至北江大道、南起北江大堤、北至二广高速公路围合区域(不含二广高速公路、北江大道、一环中路健力宝北路口至同福路口路段、广海西路口岸大道路口至北江大道路口路段),每天6时至22时,禁止中、重型货车通行。



云东海街道是很多外地人定居三水的首选地之一,该街道货车限行范围为紫云路、宁云路、静云路、大学路、龙岩路、学海北路、学海中路等7条道路,每天7时至10时、17时至20时,禁止中、重型货车通行。


此次,该街道还新增三水新城限行片区,东至西南涌、西至云东海大道、南至二广高速公路、北至虹岭路围合区域(不含二广高速公路、南丰大道、云东海大道、虹岭路),每天6时至22时,禁止中、重型货车通行。



白坭镇货车限行范围,则是工业大道全段,每天7时至10时、17时至 20时,禁止中、重型货车通行。



乐平镇货车需求较多,为此该区域限行范围新增府前路全段、礼智路全段、乐华路全段、丰年路全段、乐平大道(乐华路口至忠孝路口)路段、学前路(齐力大道路口至佳业路口)路段、新城路(礼义大道路口至乐源路口)路段、齐力大道(礼义大道路口至乐源路口)路段,每天7时至10时、17时至20时,禁止重型货车通行。



芦苞镇的货车限行范围为新增东海大道全段,每天7时至10时、17时至20时,禁止中、重型货车通行。



大塘镇的货车限行范围则新增永新街全段,每天7时至10时、17时至20时,禁止中、重型货车通行。



南山镇的货车限行范围拟新增越侨路全段、漫江大道升平酒店至侨兴路口路段、乡道Y705线K0+000M至K2+350M(即坳梁线坳头村至红联村路段)、村道 C256 线 K0+000M 至 K1+670M(即南红线红联村至漫江大道路口路段),每天18时至次日6时,禁止中、重型货车通行。



值得关注的是, 此次通告称撤销云东海街道白云路、红云路、鹅影路和芦苞镇芦苞大道全段等限货路段。


相关注意:


1、通告中的货车包括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挂车。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货车限行措施限制。


2、在限行区域内通行的货车除遵守本通告外,还须遵守本区其他限制货车通行的规定。


3、确须在上述道路限行时段行驶的货车,通过“交管12123APP”向三水交警部门申领货车电子通行码,在规定时间和区域路段通行。


4、通告于近期施行,有效期5年。


5、通告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10月16日至10月24日,意见反馈渠道为信函。可注明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收,通信地址为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贤和路6号,邮编 528100。提交意见的市民需留下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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