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中考报名3月17-27日进行!关键信息提前知!
@所有初三学子和家长
佛山市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
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考”)
报名将于3月17日开始
报名流程是怎样的?
非本市户籍考生报考
需符合哪些条件?
来看详细安排!
报名时间
2025年3月17日至3月27日。
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我市2025年中考:
●本市户籍的初中应届或往届毕业生。
●非本市户籍在我市就读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高中阶段学校在校学生不得报考。
报名地点
●本市学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在就读初中学校或本市户籍所在区报名。
●本市户籍往届生以及在外地就读返回我市参加中考的考生:
需前往户籍所在区指定地点报名。
报考资格
01、本市户籍考生
●本市户籍且就读于户籍所在区学校的应届毕业生:
按学籍所在区报考资格报考。
●本市户籍跨区就读的应届毕业生:
可按学籍或户籍自主选择报考资格。
选择学籍地报考的,与学籍区考生报考资格相同;选择户籍地报考的,除不能享受名额分配(指标生)政策外,报考资格与户籍区考生一致。各区招生考试机构应充分尊重考生意愿,无条件为其办理报考手续。
02、非本市户籍考生
●经审核认定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考生:
在就读初中学校报考,与本市户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享有同等报考资格。
认定条件按照《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佛山市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佛山教招〔2025〕2号)附件4(点击查看)执行,申请认定的考生父亲或母亲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和持有我市居住证年限计算截止时间统一为2025年8月31日。
●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考生:
原则上只允许报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各区在公平公正原则下,可安排少量公办普通高中计划招收此类考生。
03、限制报考情形
往届生不得报考公办普通高中和高职院校五年制高职。
报名流程
中考报名实行考生自愿,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01、报名资格审核及报名点派号
考生需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持身份证和户口簿前往本人所在地的区招生考试部门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本市在校生:
具有佛山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由就读学校审核考生户籍信息及其他报考条件。
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学校报考的,由所在毕业学校统一发放准考证号、密码及有关报考资料。
●社会考生(含往届生、外地返我市考生):
考生需先访问佛山招考网,进入“社会考生注册”页面(http://zsks.edu.foshan.gov.cn/),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交毕业证书或相应学历证明材料,进行线上注册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由报名点派发准考证号及密码。
注意事项:
1.具有名额分配(指标生)资格的初中学校,要仔细核查考生在本校连续就读三年的学籍资料,准确确定报名登记表中“连续三年在本校就读学籍”的信息。
2.报名登记表中的“考生类型”分为应届生或往届生,考生务必准确选择。
3.考生“户口所在地”和“考生类别”信息变更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8日,逾期不再办理更改手续。
4.考生在报名登记表中的内容必须如实、准确填写,若因错填或虚假信息影响志愿填报及录取,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02、考生网上报名
考生使用准考证号(14位)和登录初始密码(8位,为考生出生日期,如2010年4月25日出生,则初始密码为20100425)登录佛山市招考网(http://zsks.edu.foshan.gov.cn)报名。报名分“四步走”:
01、初次登录后,必须修改初始登录密码,并妥善保管好登录密码。
02、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报名名册导入信息是否正确。
03、录入基本信息,包括:考生类型、民族、户籍、文化程度、政治面貌、身份证号、户口所在地、考生类别、毕业学校或工作单位、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邮政编码、接收成绩电话、录取期间联系电话、联系人等。
04、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拍摄电子照片。
报名期间,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和密码重新登录指定网站修改个人信息;报名截止后,考生只能查询报名结果,无法再修改信息。若考生遗忘密码,可向学校系统管理员书面申请重置。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考生可以申请在中考中佩戴助听器、使用光学放大镜、使用大字号试卷、延长考试时间、免除英语听说考试等合理便利。残疾人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二代残疾人证,填写《佛山市残疾考生参加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在中考报名时向报名点提出正式的申请,无残疾人证考生不能申请合理便利。
03、考生确认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认真核对报名点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校对无误后签名确认。《报名登记表》一经签名确认,有关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04、缴费
缴交报名费工作需在报名结束前完成。所有考生必须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网上缴交报名费,10元/科,9科共90元。如因网络故障导致异常扣费,考生可联系学校,逐级汇总上报上级教育部门协调处理。考生报名成功(并已缴费)的,原则上不予放弃报名,不予退回报名费。
05、档案整理
报名点负责建立考生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包括报名登记表、综合表现评定表),并妥善保管纸质档案。
各区要加大对各报名点的监督检查力度。各初中学校不得动员学生放弃报名资格,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报名手续,认真审核报名信息。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考生报考资格;若有工作人员协助考生作假,将依据相关法规严肃处理。
报名工作流程图
报名拍摄指引
考生类别代码
关于中考报名
大家关心的热点问题
佛山市招生办公室
一并作出解答
快来看看
↓↓↓
Q1.考生如何进行中考报名?
(1)本市在校生:在就读学校办理报名,并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社会考生(含往届生、外地返我市考生):考生需先访问佛山招考网,进入“社会考生注册”页面(http://zsks.edu.foshan.gov.cn/),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交毕业证书或相应学历证明材料,进行线上注册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报名。
Q2.我的学籍、户籍在不同的区,若在户籍所在区报名,有影响吗?是在哪参加体育考试和中考笔试?
本市户籍跨区就读的学生通常选择在就读学校(学籍地)报名,因为后续参加体育考试和中考时,跟随班集体一起行动相对方便;若在户籍所在区报名,则参加体育考试和中考笔试的地点由报名点所在区招生办统筹安排。
Q3.本市户籍跨区就读考生,如果选择以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后期可以按户籍地填报志愿吗?
(1)中考工作流程是先报名,后报志愿,属于两个不同的环节,在本市跨区就读的初中毕业生,无论选择在学籍或户籍所在区参加报名,都不影响后续填报志愿时选择归属地的权利。现阶段可以先完成报名,5月份填志愿再考虑归属地的问题。
(2)中考招生中有面向本区招生的计划,具有本市户籍跨区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在填报志愿时可选择学籍所在区的招生批次学校,或者选择户籍所在区的招生批次学校。
例如,南海区户籍某考生,在禅城区就读,则该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时需在系统中选择志愿所属区(二选一,不能兼报),可按户籍地归入南海区,报考南海区面向本区招生学校(不含名额分配);也可按学籍归入禅城区,报考禅城区面向本区招生学校。
(3)本市户籍跨区就读的考生无论选择归属哪个区(二选一),不影响其填报面向全市招生计划,这类计划面向全市五区的学生都可以报考。
例如,在顺德区就读的禅城区户籍学生,第一批有资格报考佛山市第一中学、佛山市季华中学、佛山市高级中学、佛山市南海区石门中学、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中学、佛山市南海区桂城中学、佛山市第四中学、佛山市顺德区华侨中学等诸多学校的普通生。
Q4.中考按户籍所在区报考,不享受本区学校的指标生政策,是什么意思呢?
面向区内招生的名额分配(指标生)计划按“指标到校”原则,归属考生3年初中学籍所在学校,以考生在同一学校3年学籍为依据,若按户籍所在区报考,无本区学校学籍,故不能享受面向本区的名额分配政策。面向全市招生的市一中名额分配计划不受归属地选择影响。
Q5.哪些非本市户籍考生享有同等报考资格?不符合非本市户籍考生享有同等报考资格认定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哪些高中?
(1)申请同等报考资格条件请参考《佛山市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非本市户籍考生报考资格认定条件表》(点击查看)。
(2)经区招生考试部门审核认定符合《佛山市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非本市户籍考生报考资格认定条件表》的考生,可与本市户籍初中毕业生享有同等报考资格。
(3)经区招生考试部门审核认定不符合《佛山市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非本市户籍考生报考资格认定条件表》的考生,原则上只允许报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及中职学校。各区可根据实际,在公平公正原则下,安排少量公办普通高中计划招收此类考生(主要分布第二批面向区内招生批次,可参考2024年第二批分数线推文)。
Q6.父母都是佛山户籍,孩子是香港户籍,符合哪一类同等报考资格认定?
可参考《佛山市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非本市户籍考生报考资格认定条件表》中序号16,根据自身条件对照是否符合,并提供相应的材料进行审核。
Q7.选择“三个三”随迁子女认定,需要居住证共3年还是近期3年?
计算开始时间为考生初一入学当年9月1日,截止时间是初三毕业当年8月31日,到这个时间节点连续3年的,即可认定为“3年居住证”。
Q8.在广州参加中考,可以入读佛山市民办高中吗?
我市招生录取管理工作明确规定未经市教育局批准列入招生计划的学校,不得擅自招生。考生必须在佛山市报名参加中考及填报志愿录取,否则不能入读佛山市公办或民办高中。
Q9.艺术、体育特长生如何报名?
以各区学校或报名点为单位组织报名为主。考生登录佛山招考网(http://zsks.edu.foshan.gov.cn),使用准考证号和密码登录进入“特长生术科考试报考”页面,根据个人实际选择要报考的术科考试项目,并提交报名。
注意艺术、体育特长生的报考流程是:先报名(市统考或区统考),接着参加术科考试(市统考或区统考),参加校考(部分体育特长生),确定入围名单(体育特长生),再填报志愿,参加中考,最后根据中考文化分和统考/校考成绩,按录取规则投档录取。

2月28日
市场监管总局
发布最新召回通告
这些车辆将被召回
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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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泰兰蒂斯(上海)汽车有限公司召回部分进口朱丽叶、斯坦维汽车
日前,斯泰兰蒂斯(上海)汽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2025年3月17日起,召回2019年5月29日至2019年11月29日期间生产的部分进口朱丽叶、斯坦维汽车,共计303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部分车辆,由于制造过程偏差,制动踏板和制动助力器的紧固螺栓连接可能出现松动,导致制动踏板行程变长。极端情况下螺栓连接可能松脱,制动性能下降,存在安全隐患。
斯泰兰蒂斯(上海)汽车有限公司将免费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进行检查并按规范要求重新组装紧固螺栓,以消除安全隐患。
斯泰兰蒂斯(上海)汽车有限公司将以电话等方式,通知相关用户。用户可通过拨打阿尔法罗密欧咨询服务热线电话:400-996-6099,获取此次召回的相关信息。此外,也可登录市场监管总局召回中心网站www.samrdprc.org.cn、www.recall.org.cn,关注微信公众号(SAMRDPRC),了解更多信息,反映缺陷线索。
捷豹路虎(宁波)贸易有限公司召回部分进口路虎卫士系列汽车
日前,捷豹路虎(宁波)贸易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自即日起,召回自2020年3月2日至2024年7月2日生产的部分进口2020-2025款路虎卫士汽车,共计54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在售后市场安装的凸起式车身进气口因零件尺寸公差问题可能安装不到位,导致使用过程中脱落,影响其他交通参与者,存在安全隐患。
捷豹路虎(宁波)贸易有限公司将免费为召回范围内车辆的凸起式车身进气口下部的安装方式进行改进,确保零件正确固定在车身上,以消除安全隐患。
捷豹路虎(宁波)贸易有限公司将通过挂号信等方式通知有关用户此次召回事宜。相关用户可通过座机或手机拨打路虎品牌客户服务热线:400-820-0187进行咨询。此外,也可登录市场监管总局召回中心网站www.samrdprc.org.cn、www.recall.org.cn,关注微信公众号(SAMRDPRC),了解更多信息,反映缺陷线索。
上海雅马哈建设摩托车销售有限公司召回部分进口雅马哈牌摩托车
日前,上海雅马哈建设摩托车销售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2025年3月17日起,召回2021年5月10日至2023年12月14日期间生产的部分进口MT-09、MT-09SP、MT-10SP、TRACER 9GT、TRACER 9GT+、NIKEN GT系列摩托车,共计662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部分摩托车,由于ECU程序不当,导致节气门位置传感器(TPS)内部电刷在工作时过度滑动磨损并产生污染物,可能引发故障指示灯点亮,进而可能造成发动机怠速不稳定或怠速时熄火,存在安全隐患。
上海雅马哈建设摩托车销售有限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更换改善后的节气门位置传感器,并对ECU程序重新编程,以消除安全隐患。
上海雅马哈建设摩托车销售有限公司将委托授权经销商以挂号信、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用户。用户可拨打雅马哈服务热线:4008767600,了解此次召回的详细信息。此外,也可登录市场监管总局召回中心网站www.samrdprc.org.cn、www.recall.org.cn,关注微信公众号(SAMRDPRC),了解更多信息,反映缺陷线索。
保时捷(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召回部分进口911系列汽车
日前,保时捷(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2025年3月1日起,召回2023年2月16日至2023年7月19日期间生产的911系列汽车,共计190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由于装配错误,后排安全带扣部分固定在铝隔音垫上,可能会造成紧固螺母松动,在发生碰撞时,导致安全带扣螺栓连接失效,从而增加后排乘客受伤的风险,存在安全隐患。
保时捷(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将委托授权经销商,免费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检查安全带扣螺栓连接,修复隔音垫,必要时重新拧紧螺栓,以消除安全隐患。
保时捷(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将以挂号信等方式,通知相关车主。保时捷授权经销商也将主动联系相关用户并安排免费召回维修事宜。用户可登录保时捷(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官方网站或拨打免费客户服务中心热线:400-820-5911,了解本次召回的详细信息。此外,也可登录市场监管总局召回中心网站www.samrdprc.org.cn、www.recall.org.cn,关注微信公众号(SAMRDPRC),了解更多信息,反映缺陷线索。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委托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人民政府
2、项目信息:
注: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到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人民政府与委托人签订《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智慧停车项目有偿使用权协议》,并按协议约定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委托人提交本项目的履约担保,担保形式为: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为200万元,担保期至竞得人完成协议要求的全部权利义务止,办理好有关手续。否则,委托人视竞得人放弃成交,竞买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
3、项目概况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人民政府已整理出位于大沥镇市政道路内的既有停车泊位及部分可供建设成公共停车泊位的空间资源,上述两项合计共13351个公共停车泊位。为盘活该公共部分资源,搭建大沥镇智慧停车服务体系,现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人民政府通过公开竞价方式选取竞得人,项目概况如下:
本项目共计13351个公共停车泊位所对应的市政基础设施及公共场地(所),其中存量停车泊位6588个,其余为可建设为公共停车泊位的市政道路空间,经踏勘可建设公共停车泊位6763个。
存量停车泊位6588个。存量停车泊位指的是委托人与佛山享泊科技有限公司、佛山立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享泊”、“立泊”)签订的合同(包括《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路内停车收费智能管理系统项目(东部三片区)特许经营合同》及《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路内停车收费智能管理系统项目(西部三片区)特许经营合同》)中涉及的停车泊位。竞得人获得在本项目协议期限内、上述合同终止前的停车位使用费收益权。
在本项目协议期限内,若委托人与享泊、立泊的合同提前终止或期满,上述合同对应停车泊位及相关资产(以资产移交清单为准)由委托人或其指定机构移交竞得人,由竞得人进行运营。由此造成竞得人可收取的停车位使用费减少的,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人民政府不作补偿。
委托人与享泊、立泊的合同于2031年7月8日期满终止。自本项目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上述合同终止之日止,享泊、立泊对上述合同所涉车位仍享有运营权。至2026年7月8日,享泊、立泊应支付的单个停车位使用费为700元/年,2026年7月9日至2031年7月8日,享泊、立泊应支付的单个停车位使用费为3500元/年,按季度支付给本项目竞得人。
新增停车泊位6763个。新增停车泊位具体指经大沥镇人民政府踏勘核定位于镇内市政道路等可供建设成公共停车泊位的空间资源。该部分空间资源预计可建成公共停车泊位6763个。
4、有偿使用期限
本项目有偿使用期为20年,包括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其中:建设期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2 年。可分批建设,分批验收,分批投入运营。运营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且报经委托人同意运营之次日起至有偿使用期结束之日止,具体以该批停车泊位的实际情况为准。
5、有偿使用权费支付
5.1有偿使用权费由竞得人分两期支付给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人民政府指定账号。
5.2第一期:第一期有偿使用权费为有偿使用权成交价格的90%,竞得人应于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人民政府发出第一期支付通知书后30天内完成支付。
5.3第二期:第二期有偿使用权费为有偿使用权成交价格的10%,竞得人应于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人民政府发出第二期支付通知书后30天内完成支付。
5.4逾期未付款的,应从到期应付之日起至付清款项之日止,以未支付的有偿使用权价款为基数,按照支付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5年期以上LPR计息,按照单利计息。逾期超过10日未付清款项的,视为竞得人放弃本项目,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人民政府有权终止《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智慧停车项目有偿使用权协议》,并追究竞得人的违约责任。
6、有偿使用权其他要求
6.1协议期限内,由于重大节假日或传统活动、政府会议临时占用车位,导致车位无法运营的,委托人不作补偿。
6.2如委托人在有偿使用期内提供的车位少于约定数量或者运营期内已提供的路内停车泊位分类发生变更,按“原规格、缺多少、补多少”原则双方协商补足或置换停车位。如不能补足车位数,在有偿使用期内,竞得人可根据区域地块的条件成熟度及客观条件,在征得委托人同意的情况下,按同等路段条件(处于同等收费标准路段)置换停车位。
6.3因本项目委托人已在建设期内收取20年有偿使用费,享有该20年有偿使用费的时间增长价值,因此本协议期限内,若政府出台新的停车收费政策导致车位收费标准调整的,有偿使用权费不予调整。
6.4本项目协议期限内,委托人确保13351个公共停车泊位规模外,另有新增公共停车泊位时,由委托人与竞得人另行协商,在同等条件下竞得人享受优先权。
7、项目建设内容
7.1停车泊位划线、摄像设备、地磁设备等公共停车泊位及智能化管理设备建设;
7.2建设智能停车管理系统并将公共停车泊位设施接入统一的停车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具体平台等以委托人通知为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7.3结合路内泊位变化调整道路标线;
7.4对停车泊位邻近的市政设施进行必要的养护及更新。
8、项目建设验收标准
8.1项目建设验收依据:须同时满足《停车库(场)安全管理系统技术要求》GA/T761-2008;《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B50396-2007);《停车服务与管理信息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1302-2016);《城市道路路内停车管理设施应用指南》(GA/T1271-2015);《城市道路路内停车位设置规范》(GA/T 850-2021)、《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等,并做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8.2验收要求:建设内容需符合有偿使用权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符合各级政府竣工验收规范和届时最新相关建设标准。
8.3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竞得人每三个月向委托人提交建设进度报告。若建设进度未达委托人预期的,委托人可向竞得人发出限期整改通知,竞得人应在限期内整改完成。委托人移交道路资源后,因竞得人原因导致未能在建设期内完成已移交道路资源车位建设的,在竞得人提交委托人备案的建设规划中所包含的该道路资源车位视为委托人已完成移交。
9、项目运维要求
本项目范围内的智慧停车泊位运营维护,提供停车管理、收费管理、客服管理和其他相应的服务。专项服务于停车泊位内的路面泊位标线、泊位运营管理设备的养护维修责任由竞得人全面承担。同时,经委托人批准,竞得人可创新开展相关增值服务。为保障道路行车安全,竞得人应对布置有本项目停车泊位的市政道路的道路标识标线以及市政道路设施进行必要的养护及更新。如在停车泊位经营使用过程中,车辆对临近人行道侧石道砖造成破坏的,竞得人按照政府要求进行修复。
以上运营内容需符合本项目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和届时相关运营标准。
10、停车服务收费
本项目运营期内竞得人的停车服务收费应执行《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四类停车设施服务收费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如有新的收费管理政策,则按新政策调整执行。
11、有偿使用期满的移交
11.1移交范围:竞得人应在项目运营期终止时按以下内容向委托人或政府指定的机构(以下简称接收人)无偿移交:(1)项目场地;(2)属于委托人所有的资产;(3)运营维护项目设施所要求的运营维护记录,档案及相关资料;(4)移交项目资产所需的其他文件。
11.2移交标准:(1)权利方面的标准:项目设施及所涉及的任何资产不存在权利瑕疵,其上未设置任何抵押、质押等担保权益约束,亦不得存在任何种类和性质的索赔权。移交结束且质量保证期满后,竞得人予以清算。(2)技术方面的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的技术、安全和环保标准,道路设施完好,路面平整,标线清晰。
11.3提前终止移交的特殊约定:在有偿使用期内,若发生本协议约定的提前终止事由,在新的运营方承接前,竞得人应继续运营并配合做好向新运营方移交的相关工作。
12、项目前期费用
竞得人与委托人完成《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智慧停车项目有偿使用权协议》签订等有关手续后,按委托人通知的期限内与竞得人办理前期相关工作的移交手续,该部分前期工作费用(详见《有偿使用协议》附件1:甲方前期工作费用清单)约130万元(实际费用以委托人及其授权机构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为准)由竞得人承担,竞得人须在前期工作相关协议约定的时间内支付相应的费用。
13、未经委托人批准,竞得人在有偿使用协议期内不得转让股权、不得减资。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活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本次网上竞价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3.意向人可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交易公开>国有产权>交易公告页面(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下载本项目交易文件。如有关于本项目交易文件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意向人密切留意。
4.意向人需要现场查看交易资产状况的,请与委托人联系。
5.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参与竞价的,请点击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页面(网址: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进行登录操作(操作指引详见交易须知)。
意向人在网上交易使用电脑操作过程中,仅能使用IE9/IE10/IE11以上的IE浏览器,请勿使用其它浏览器,如出现不正确使用浏览器导致出现的问题,由意向人自行负责承担。
6.本次网上竞价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报价,不接受书面、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三)交易时间
1.提交竞买申请时间: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3月10日下午5:30截止(北京时间),竞买人须于竞买申请(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
2.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1日16时;竞买保证金金额为¥3000000.00元(大写:叁佰万元整)
3.网上报价时间:2025年3月12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网上报价时间结束后,如有竞买人愿意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则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环节。
4.交易公告未尽详细明确的相关事宜,以本交易文件后面部分中的交易须知、交易方案及有偿使用协议约定的内容为准,请务必认真通读整份交易文件。
(四)委托人对本《交易文件》拥有解释权。
(五)联系方式
1.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757-83990765
2.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0757-86369923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委托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0757-85720101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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