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食堂蔬果类配送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食堂蔬果类配送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5月22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GK25D369CO369Z
项目名称:食堂蔬果类配送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65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食堂蔬果类配送):
采购包预算金额:2,650,000.00元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见“标的提供时间”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之一:1、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之一:1、提供2023年或2024年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5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其他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食堂蔬果类配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本项目接受合同分包,合同分包相关规则如下:
(1)供应商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允许分包给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且分包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28%。【依据投标报价时提交的:①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②《中小企业声明函》(须包含供应商自身情况以及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全部服务的承接方),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依据投标报价时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采取分包的,只能将本项目允许分包的内容分包给小微企业。【依据初次报价时提交的:①分包意向协议书;②各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如分包,按公告附件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食堂蔬果类配送)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依据投标函承诺相关要求内容。
(3)投标人必须具备合法且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可提供《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与食品相关);如投标供应商的许可证书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须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提供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4)已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4月30日 至 2025年05月1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5月22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东座2楼(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对面)(电子投标文件在智慧云平台线上提交)
开标地点: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东座2楼(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对面)(智慧云平台线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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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佛山市精神卫生中心)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金澜南路102号
联系方式:0757-831685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东座2楼(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对面)
联系方式:020-86704134、020-876878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伟雄、梁思瑶
电 话:020-86704134、020-87687817

项目概况
2025年公共安全救助保险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5月15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24-2531FS091540
项目名称:2025年公共安全救助保险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2025年公共安全救助保险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保单生效之日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是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同时出具总公司的营业执照以及总公司的投标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税收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②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必须提供下列(1)至(4)项中任一项要求的材料扫描件:(1)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且能反映审计结论,如为2024-2025年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成立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的公司财务状况报告。(2)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4)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5年公共安全救助保险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金融业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資产总额5000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資产总额400亿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資产总额20亿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資产总额20亿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不享受本项目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事业单位直接控股和管理的企业,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认定其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5年公共安全救助保险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必须是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并依法被核定许可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若投标供应商以总公司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若投标供应商为经总公司授权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
(4)本项目接受联合投标:本项目允许不多于两家成员组成联合体投标,且牵头单位须负责和采购人沟通落实服务细节。联合体投标者须提供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及主体方。联合体的任何一方在参与本次投标中,不得在同一标段再以独立体名义或在其他联合体中重复出现。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参考格式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4月30日 至 2025年05月1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5月1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5月1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操作如下:
(1)供应商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网址为:https://www.gdgpo.gov.cn/,进入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找到供应商登录口(如果没有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账号需要提前注册,没有电子签章CA的需要提前办理,CA用于制作标书和开标时解密)。
(2)供应商进入系统后,展开“项目采购→应标→项目投标”菜单。
(3)选中要参与的项目,点击【未参与项目】进入项目详情页面。
①查看报名开始/结束时间,以及开标时间;
②查看采购清单信息
③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和联系人邮箱;点击【确认参与】,即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下载。
5.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方式为“线上提交”,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6.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1)供应商在云平台进行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投标样品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递交。
(2)供应商需要在开标时间之前的30分钟内登录系统进行签到,请各供应商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开标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进行解密,解密时限以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供应商不按要求进行解密,视为无效投标。
(4)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c.czt.gd.gov.cn)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7.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澜石魁奇二路2号
联系方式:0757-839213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佛山国家高新区城南科技园2栋B306室
联系方式:0757-831600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欧凤兴
电 话:0757-83160059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出租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项目信息:
3.产权证照情况:无房产证,竞投人须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经营风险。
4.本标的物禁止用作违法经营及危险易燃易爆行业,不得经营娱乐行业,不得明火煮食,物业内不准住人。
5.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月缴纳。根据先缴付租金后使用租赁物的原则,承租方必须于每月10日前交付当月租金。租赁期内,租金不递增。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个体经营者、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活动。
2.本次网上竞价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3.意向人可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交易公开>国有产权>交易公告页面(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下载本项目交易文件。如有关于本项目交易文件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意向人密切留意。
4.意向人需要现场查看交易资产状况的,请与招/出租人联系。
5.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参与竞价的,请点击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页面(网址: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进行登录操作(操作指引详见交易须知)。
意向人、申请人、竞买人在网上交易使用电脑操作过程中,仅能使用IE9/IE10/IE11以上的IE浏览器,请勿使用其它浏览器,如出现不正确使用浏览器导致出现的问题,由意向人、申请人、竞买人自行负责承担。
6.本次网上竞价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报价,不接受书面、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三)交易时间
1.提交竞买申请时间:2025年04月30日至2025年05月09日17时30分止;
2.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12日16时;
3.网上报价时间:2025年05月13日11时00 分至11时30分,网上报价时间结束后,如有竞买人愿意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则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环节。
(四)招/出租人对本《交易文件》拥有解释权。
(五)联系方式
1.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757-83990765
2.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
联系电话:0757-86322057、86396255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招/出租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757-81790707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平西路夏西国际橡塑城金融街A11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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