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添两席!佛山市季华中学六位正高级名师领航!
热烈祝贺路仕容老师、黄丽芳老师获评广东省正高级教师
近日,广东省教育厅正式公示2024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佛山市季华中学路仕容老师、黄丽芳老师荣列其中!
据悉,正高级教师职称是中小学教师职称中的最高级别职称,被外界称为“教授级中小学教师”,对教师的教学专业水平、科研能力以及行业影响力都有较高要求,含金量十足。截至目前,季华中学共有正高级教师6人。
路仕容
【个人简介】
毕业于华南师范大学A+学科,教育硕士,高中心理健康教育正高级教师,广东省特级教师,广东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教师,佛山市名教师,佛山市名教师工作室主持人,佛山市优秀德育工作者,佛山市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工作者,三水区名教师,三水区名教师工作室主持人,三水区学科带头人,三水区优秀教育工作者,淼城教育工匠。
1.20余年扎根班级,立德树人,成绩突出。2023年8月担任佛山市教育局组织的开学第一课主讲,在南方+直播获超过200万的播放量。
路老师担任佛山市开学第一课主讲
2.致力于高质量课堂的研发。曾获广东省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奖,广东省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案例二等奖、广东省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成果二等奖、三等奖,多次获得佛山市心理健康教育案例特等奖。
部分教学成果方面的省级奖项
路老师给高三学生作高考前讲座
3.积极探索,勇于创新。路老师是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研训专家库成员,佛山市基础教育领域兼职研训师,佛山市学科和非学科类别鉴定专家。主持多项省级课题,课题成果获广东省教育创新成果奖三等奖,佛山市“十三五”教育科研优秀课题二等奖,淼城教育教学成果奖等奖项。
4.受组织信任为大专院校和省市培养人才。路老师是华南师范大学兼职研究员、华南师范大学学位型硕士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华南师范大学本科师范生兼职导师和佛山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是佛山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委员、佛山市学科教研中心组成员,为广东省、佛山市培养了一支优秀的心理健康教师队伍,推动区域心理健康教育发展。
路老师给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研究生上课
路老师给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研究生上课
应北师大邀请为广东省新强师工程-高中心理健康教育骨干班主任示范培训班授课
黄丽芳
【个人简介】
从教32载,累计13年担任班主任工作,构建以“责任心、爱心、耐心、细心”为核心的德育体系。立足“审美育人,思辨润心”的教学主张,坚持以科研反哺教学,主持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高中语文教学渗透心理健康教育的可行性研究》多项省市区级课题。努力发挥辐射效应,构建成长共同体的示范引领工作,始终秉持“做有温度的教育者,当有深度的研究者”的职业信念。
【荣誉】
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特约研究员
叶圣陶杯优秀辅导员
创新作文大赛优秀辅导员
广东教育学会会员
广东省民革优秀党员
南海区高中语文骨干教师
南海区优秀班主任
南海区优秀教师
南海区教学能手
南海区人大讲堂讲师
主持省级课题2项、市级课题1项、区级课题2项
出版个人专著3部,主编参编2部著作
全国的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0余篇
成人礼黄老师和学生在一起
成人礼黄老师和家长在一起
黄老师和同事在一起
黄老师和学生、家长在一起
黄老师参加教研活动
李卫东
佛山市季华中学党委书记
高中德育正高级教师,毕业于江西师范大学
2016年7月至2024年7月任石门中学校长、党委书记
教育部全国优秀中学校长
广东省督学、广东省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
佛山市教育系统先进教育工作者
佛山市先进劳动者
在国家级核心期刊、省级刊物上发表论文10余篇
于吉海
地理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甘州名师,甘肃省省级骨干教师,全国优秀中学地理教育工作者,教育部“一师一优课 一课一名师”部级优课获得者,甘肃省高中地理教学竞赛一等奖获得者。在省级及以上教学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30余篇,主持国家级、省级重点课题多项。
覃光红
语文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佛山市名教师工作室主持人,南海区首席教师。荣获佛山市优秀教师、佛山市优秀班主任、南海影响力2018年度十大人物、南海区十佳班主任、南海区优秀教师等荣誉。长年担任奥赛班、有为班教学,高考、学生竞赛取得优异成绩,培养了高考总分全省第三名、第六名等顶尖学生,大批学生入读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名校,主持或者参与多个省课题,发表了多篇论文,大批论文获得省市一等奖。
朱新培
物理正高级教师。在物理实验创新与教具制作方面深有研究,两项科研成果获得国家专利,多次获自制教具比赛国家级、省级一、二等奖。发表省级以上论文十余篇。受聘为江西省中小学科学教育专家委员会成员,江西省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展评活动评审专家,江西省中小学实验教学说课活动评审专家。

项目概况
公务用车、船舶、无人机保险(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4月2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608-2025-00700
项目编号:440608-2025-00700
项目名称:公务用车、船舶、无人机保险(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公务用车、船舶、无人机保险):
采购包预算金额:1,400,000.00元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合同期内每台车或船或无人机投保时另行签订保险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公务用车、船舶、无人机保险)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于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参与本项目所享受的优惠政策,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1)《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4)《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成交后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供应商为中型企业的,成交后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公务用车、船舶、无人机保险)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必须为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并依法被核定许可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若供应商以总公司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有效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若供应商为经总公司授权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同一家保险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的,则资格性审查时将同时被拒绝参与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4月24日 至 2025年04月2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4月2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4月2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明路283号
联系方式:0757-88828485-850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恒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滨江路1号明港城二层之18号铺
联系方式:0757-886683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小姐
电 话:0757-88668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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