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养老保险查询指南/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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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览表
调整项目计发标准调整对象调整时间备注普遍调整定额调整每人每月按照97元定额计发。2014年6月前(含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从2014年1月1日起一、2014年1月至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从首领月起计发调整额,其中定比调整额按本人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5%定比计算。二、高级职称专项津贴不纳入基本养老金调整基数。定比调整按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5%定比计算调整额。倾斜调整高龄人员单列一次性发放960元。(每人每月80元,全年960元。)2014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年满75周岁及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经本次调整后未达到所在市调整后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计发。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从2014年1月1日起待公布本市本次调整后的人均基本养老金标准后才能确定是否需要作补齐调整。离休人员参照普遍调整。目前顺德只有3名兴华船厂离休干部应参加本次调整
注:高级职称专项津贴仍按原标准继续发放(含2014年新退休的退休人员)。

参保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属的社保分局进行现场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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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每年7月1日前需进行领取养老待遇资格认证,逾期不办理的,将暂停发放本人养老待遇,直至其补办认证的次月再补发。现就2014年度领取各项养老待遇资格认证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证对象:
1、2014年1月前退休的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离退休人员。
2、2014年1月前领取新农保补贴待遇、全征地补贴待遇、散队补贴待遇的人员。
二、认证时间:2014年4月1日至6月20日(节假日休息),其中村(居)委会办理时间:4月1日至4月30日。
三、认证地点:区社保局养老失业保险股、各镇(街)社保办事处、全区各村(居)委会
四、认证办法:
1、由离退休人员本人持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办理。
2、年满75周岁以上(即1939年6月30日前出生)或因病行动不便的人员,可由其亲属带本人身份证和离退休人员身份证、户口簿、病历等医院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直接到区社保局养老失业保险股或各镇(街)社保办事处办理。
3、由单位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由单位办理认证手续。
五、联系电话:0757—87726663.
佛山市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下限:3376元
上限:20268元
缴费比例
单位(含有雇工个体工商户):13%,总计缴费为21%
单位(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12%,总计缴费为20%
个人:8%
佛山养老保险缴费方式
总缴费=单位缴费+个人缴费
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
假设缴费基数为最低缴费基数:3376元
单位缴费=3376×12%=405.12元/月
个人缴费=3376×8%=270.8元/月
企业职工
假设缴费基数为最低缴费基数:3376元
单位缴费=3376×13%=438.88元/月
个人缴费=3376×8%=270.8元/月
缴费年限
1998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参加养老保险,2013年6月30日前(含当日)达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其余的须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
点击下载:佛山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停保申报表.xls
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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