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港澳通行证办理指南/佛山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办理流程(窗口)
1.本省户籍居民;
2.持佛山市签发有效居住证的非广东省户籍居民(非本省户籍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3.在佛山市高等院校就读的非本省户籍人员;
4.在佛山市就业就学人员的未满60周岁父母和未满16周岁子女;
5.本市户籍居民的非本省户籍配偶、子女、父母
(1)本省户籍居民
交验居民身份证原件,《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提交单位意见函。
(2)非本省户籍居民
广东省外户籍居民交验居民身份证原件,佛山签发的有效居住证,《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在我市工作的省内户籍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须提交单位意见函。
(3)在佛山生活就业的居民
居民身份证原件;
佛山制发的有效居住证;
(4)在我市高等院校就读的非本省户籍人员
居民身份证原件;
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原件(免交居住证)。
(5)在我市就业就学人员的年满60周岁父母和未满16周岁子女
在我市就业就学亲属的身份证(原证+复印件);
交验在我市就业就学亲属连续缴满一年以上社保或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工作证明(工作证等)、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原件+复印件);
与就业就学亲属的关系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
(6)本市户籍居民的非本省户籍配偶、子女、父母
本市户籍直系亲属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相关亲属关系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配偶关系交验结婚证、子女关系交验出生证明、父母关系提交其本市户籍子女出具的书面说明)。
注:此类人员办理团队游签注。
(7)所属部队驻地在我市的现役军人
军官证(原件+复印件);
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办理意见函;
(8)暂住本市的华侨
普通护照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交验定居国的有效证明(原件+复印件);
《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
办理流程咨询领表→填表→审表取号→递交申请→缴纳费用→审核审批→制证→领证
1.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格,准备申请材料;
2.到出入境办事大厅领取窗口排队;
3.到受理窗口采集指纹并递交申请资料;
4.现场拍摄照片;
5.现场刷卡缴费或凭《缴款通知书》到指定的银行缴费;
6.领取受理回执。
佛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二楼
工作日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一路区行政服务中心3楼
工作日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非工作日预约办证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月第1、第2周周日上午9:00-11:30
预约电话:88881200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三路一号
工作日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非工作日预约办证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周六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顺德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2楼
工作日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非工作日预约办证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周六上午9:00-11:30
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贤兴路1号
工作日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非工作日预约办证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周六上午9:00-11:30
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百灵路88号区行政服务中心4楼
工作日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非工作日预约办证时间(含法定节假日):每周日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00
佛山市出入境管理局地址电话一览
办理时限及费用办理时限
首次申请的,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
非本省户籍人员:自公安机关受理申请材料后20日内签发;异地核查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工作时限内。
办理费用
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每张80元;一次签注15元;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80元;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120元;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160元。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240元。
1、申请人带齐所需资料到窗口提出申请;
2、窗口工作人员审核申请材料,资料齐全则并发给受理回执,不齐全则告知申请人所缺资料;
3、负责审批工作的科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4、所属审批部门审批、核准;
5、若办理通过窗口工作人员将相关批准文件发给申请人;不通过则通知申请人没通过申请并告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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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佛山市常住户口的居民。
2、具有佛山市企事业单位申办非公务《往来港澳通行证》资格证书的非佛山市常住户口人员。
3、在我市暂住的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因特殊是由需往来港澳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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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人员申请多次往来港澳商务签注,向单位所在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履行下列手续:
(一)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本人免冠照片一张及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除外)。
(二)交验居民身份征原件;非广东籍人员提交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的复印件,交验原件。
(三)单位派遣函。
(四)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还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
(五)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交单位出具的《关于同意XXX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其他人员,无需提交单位或派出所意见。
(六)十六周岁(含)以上人员需采集或者核验指纹信息;选择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通关的,还须签署《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声明》。
(七)驾驶专用机动车往返内地与港澳地区的内地居民,提交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签发的有效的《广东省公安厅粤港澳机动车辆及驾驶人批准通知书》复印件,交验原件。
港澳通行证补办材料
(1)提交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申请表》1份,提交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光面彩色照片(相片大小:48×33mm,头部长度:28-33mm,头部宽度:21-24mm)1张,及《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2)提交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的复印件交验原件;
(3)遗失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需提供书面的遗失声明,并注明:“因遗失往来港澳通行证引起的所有纠纷由本人自己承担”字样。
想了解更多关于佛山港澳通行证的相关信息,请点击【佛山港澳通行证专题】
按照国家移民管理局8月11日的公告,如无特殊情况,自8月26日起,三水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将恢复办理广东省居民、持佛山市居住证居民赴澳门旅游签注(含团队旅游、个人旅游签注,下同)。
顺德区赴澳门旅游签证预约办理指引
为有序做好赴澳门旅游签注办理工作,顺德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的预约办证规定及流程如下:
一、实行全区集中办理。全区办理持证申请签注业务(包括澳门旅游签注),需前往顺德区出入境管理大队接待大厅(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二楼)进行办理。
请市民上微信公众号“顺德政务百事通”、“广东出入境”或小程序“国家移民局”、“粤省事”预约后再前往办证。
点击查看:预约攻略
二、办理对象为16-70周岁的,须本人到前台进行申请;办理对象为16周岁以下、70周岁以上的,可授权他人代办。
三、赴澳门旅游签注的办理时间为7个工作日,疫情期间建议市民通过快递取证;如需自行取证的,须预约后到顺德区出入境管理大队接待大厅领取。
特别需注意的,出入境管理部门暂不受理居住在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以及申请前14天内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赴澳门出入境证件及签注申请。
>>>全国各地风险等级查询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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