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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狮山镇全域土地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综合整治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时间:2022-06-29     人气:1201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概述:狮山镇全域土地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综合整治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

项目概况


狮山镇全域土地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综合整治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20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SZ-2022G33


项目名称:狮山镇全域土地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综合整治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74384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狮山镇全域土地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综合整治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8743840.00元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合同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若在服务期内4个项目片区中标人累计完成的项目服务资金结算上限总价为8743840.00元(不超8743840.00元)或服务期结束项目服务资金仍有结余(不足8743840.00元),采购人都不再委派项目。项目片区中标人不得对采购人的工程发包数量有异议。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提供2022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任一材料:①经审计的2020或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要求: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加盖其公章,且能反映审计结论);若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近1个月的财务报告;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出具且在有效期内的,能够清晰反映投标人的商业信誉情况,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较大数额罚款”,按《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 号)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狮山镇全域土地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综合整治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狮山镇全域土地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综合整治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交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4)已在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申领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28日至2022年07月05日,每天上午00:00:00 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07月20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开标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狮城路风尚蓝湾办公区2座(二)二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5、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小塘三环西路11号


联系方式:0757-811680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佛山建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楼


联系方式:0757-822821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57-82282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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