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大沥镇伯奇学校建设工程之教学楼、宿舍楼等家具采购项目(非集采部分)(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大沥镇伯奇学校建设工程之教学楼、宿舍楼等家具采购项目(非集采部分)(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7月20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沥采2022023
项目名称:大沥镇伯奇学校建设工程之教学楼、宿舍楼等家具采购项目(非集采部分)(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274,849.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大沥镇伯奇学校建设工程之教学楼、宿舍楼等家具采购项目(非集采部分)(二次)):
合同包预算金额:5,274,849.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分两期供货,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签订采购合同后30天内完成第一期供货(供货内容详见合同)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人书面供货通知后30天内,完成第二期供货(供货内容详见合同)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需提供以下其中一项证明资料:(1)提供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出具且能反映审计结论的2020或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2)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出具且在有效期内的,能够清晰反映投标人的商业信誉情况,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沥镇伯奇学校建设工程之教学楼、宿舍楼等家具采购项目(非集采部分)(二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沥镇伯奇学校建设工程之教学楼、宿舍楼等家具采购项目(非集采部分)(二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合同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货物须全部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工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1.为中小企业的供应商需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06月28日 至 2022年07月0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7月20日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c.czt.gd.gov.cn )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5.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可登录云平台通过“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响应文件解密,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6.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伯奇学校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沙溪路万达广场(金沙洲店)西南侧约160米
联系方式:0757-859188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智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一路智慧新城T1栋0603室
联系方式:0757-821312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广东智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 话:0757-82131230
项目概况
安责险第三方运营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07月11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XL2022013
项目名称:安责险第三方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责险第三方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是中国境内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身份证等证明材料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扣除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以内任1个月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免税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纳税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如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成立并因税务机关原因而未能依法缴纳税收的,应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②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扣除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以内任1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免缴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如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成立并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而未能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缴纳凭据。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三种形式之一的财务状况报告: ①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报告(分/支公司未单独审计的,可沿用上级公司或总公司的财务报告); 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响应担保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责险第三方运营管理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说明: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于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参与本项目所享受的优惠政策,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责险第三方运营管理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且有效的《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具备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资格。属同一总公司的分/支公司只允许一家分/支公司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总公司与分/支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若分/支公司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支公司),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总公司对分/支公司出具的或总公司逐级授权至分/支公司的有效授权书扫描件。分/支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或各上级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或各上级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06月28日 至 2022年07月05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07月11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07月11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江湾北一街5号二楼广东信立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室(温馨提示:江湾立交桥进入底层,地址位于华庆体育馆旁)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现场电子开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竞争性磋商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启会议,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U盘提前前往开启现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应急管理局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8号
联系方式:0757-823669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信立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江湾北一街5号202房自编之一
联系方式:0757-827875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 话:0757-82787525
为进一步提升我镇河道水质,推进水环境治理工作,保护好高明的母亲河,近日,镇城建和水利办联合镇市场监督所、综合行政执法办和生态环境所对高明河更合段沿河农庄开展排污排查联合执法行动。
工作人员首先对沿河农庄餐饮垃圾、污水处理情况进行排查。经初步排查,更合镇沿河15家农庄餐饮单位只有少部分装有过滤净化装置,其余农庄存在餐饮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出河道及餐饮垃圾堆放在河道边上的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对餐饮垃圾堆放在河道边及餐饮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入河道的农庄负责人进行提醒并要求其整改。
行动结束后,各部门通过短会对这次行动进行总结:
一是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多渠道进行宣传,呼吁群众保护好高明的母亲河。
二是定期开展联合排查行动,形成常态化机制。
三是对已通知整改的餐饮单位进行“回头看”,落实整改措施。
下一步,更合镇将继续对高明河更合段沿河农庄开展排污排查联合执法行动,为加强我镇水生态环境治理及水质提升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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