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佛山出生证明最新消息/出生证明可以补办吗?
出生证明信息将实现各区联网
从1月起佛山全面启用新版《出生医学证明》。同时,全新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信息系统已在全市58家产科医院(含顺德)完成调试,各区内的出生医学信息将逐步实现联网。这意味着,市民如果需要补办出生证明,将不必回到原产科医院开具,只需到各区补办机构直接办理。
未发旧证全部销毁
根据国家要求,佛山从1月1日起统一开展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的办理业务。与此同时,旧版的出生医学证明也停止发放,原来已发放的旧版仍然有效。
新版登记信息更全面
新版为A4纸大小,内容分为三部分,除了新生儿家属自行保留的出生医学证明,还包括出生医学证明的副页和存根,分别交由公安机关和产科医院保存。新版的出生证明还增加了新生儿父母双方的详细信息登记,不仅要求填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号码,还要求登记父母双方的住址。
出生证明信息各区共享
佛山自行配套推广了全新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系统,目前全市已有58家产科医院完成了该系统的调试。该系统基于佛山区域卫生平台建设,对健康档案儿童出生信息采集部分进行了加强补充,为市民在办理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的过程中提供便利。
除了能够完成首次签发登记、新证签发、换证等业务之外,全新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信息系统还优化了补发办理程序。
出生证明遗失了是可以补办的。
补办出生证明应具备材料:
1、父母户口所在村委会证明,例:我村村民×××,其妻×××,于×年×月×日在××地方生育一×孩,户口未报,请给予补办出生证。以上所有证明中姓名必须与户口薄相同。
2、儿童如果未报户口,因《出生医学证明》遗失、被盗等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要求补发的,其父母或监护人应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新生婴儿家庭的户口簿和原签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的证明材料,到父母户口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或受委托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申请补发。
申请补发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登报声明遗失的《出生医学证明》号作废;
(2)未报户口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须父母户口所在的派出所出具孩子未报户口的证明;
(3)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应提供新生儿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证明;
(4)父母身份证及户口簿的原件、复印件备案。
说明一点:1996年1月1日前出生的婴儿不论是否办理出生登记或因出境需要的,一律不补发法定《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登记机关仍按原规定办理出生登记。
如还需要详细了解,也可以到当地妇幼保健机构咨询。 推荐阅读:佛山五区妇幼保健院地址及咨询电话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摘录)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第十条 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
必须享受的假
产假:98天+30天/15天(晚育)+15天/30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可以请的假
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如上海市规定“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
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晚育假、晚育护理假
遇法定节假日 顺延。
产假98天是包括双休日 和国定假日的
晚育假,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处理。例如,广东省为15天,上海市为30天。晚育假包括双休日,但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办理流程
(1)领表—生育服务证申请表。
夫妻双方携带规定的材料原件、复印件,到社区、单位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口计生部门和村(居)委会领取《一孩儿生育服务证申请表》(各地市申请表名称可能不一致,以下简称申请表)。
(2)填表并提供婚育状况证明
首先如实填写基本信息,其次由各自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在表上婚育状况栏对应的栏目(各地市申请表中“婚育状况”栏目的名称可能会有所不同)中就本人的婚姻和子女(含亲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情况签署意见并盖章。
女方为本地,男方非本地,婚育情况证明需加盖男方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公章;
男方为本地,女方非本地,需提交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在女方婚育状况说明栏加注“委托男方户籍地人口计生部门办理生育服务证”字样,并加盖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公章;
双方均为外地,则男女双方均需加盖所在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公章;(流动人口不办理计生服务证)
户籍在本市内且档案在有档案管理权限单位的人员,由单位签署意见;
户籍在本市内且档案在县级以上人才交流中心或市内大中专院校的学生以及毕业后档案仍在学校的人员,由人才交流中心或学校在《申请表》中“婚育状况”一栏签署意见;单独出具婚育证明的,无需在《申请表》中再签署。
(3) 提交材料
将所有材料(包括基础材料和特殊材料)及登记表提交至不同办理用户对应的办理地点申请登记。
(4)审核发证
申请受理机关应当自接到材料后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即时颁发《生育服务证》;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符合生育政策的、经与户籍地核实婚育情况与事实不符的,不予办理生育登记《计划生育服务证》,给出书面通知,申请材料退回申办。
根据2016年禅城区常住居民、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2017年8月1日起,禅城区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计算基础如下:
具体怎么收?
城镇居民 :
超生一个子女的,以41658元为基数,对男女双方分别按基数的3.5倍一次性征收社会抚养费145803元,双方共征收291606元;
超生人员2016年实际收入高于41658元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1倍加收社会抚养费;
超生两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农村居民:
超生一个子女的,以24159元为基数,对男女双方分别按基数的5.5倍一次性征收社会抚养费132874元,双方共征收265748元;
超生人员2016年实际收入高于24159元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1倍加收社会抚养费;
超生两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的:
第一胎子女责令补办结婚登记;
第二胎子女,对男女双方分别按征收基数的2倍一次性征收社会抚养费,城镇居民为83316元,双方共征收166632元,农村居民为48318元,双方共征收96636元;
第三胎以上(含第三胎)子女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基数的3.5倍一次性征收社会抚养费,城镇居民为145803元,双方共征收291606元;农村居民为132874元,双方共征收265748元。
有配偶又与他人生育的:
每生育一个子女,对当事人单方按基数的8.5倍一次性征收,城镇居民为354093元,双方共征收708186元;农村居民为205351元,双方共征收410702元。
符合省《条例》规定再生育一胎子女的条件,但生育时仍未办理审批手续的:
一次性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基数的2%征收社会抚养费,城镇居民为833元,双方共征收1666元,农村居民为483 元,共征收966元。
其他规定:
1.夫妻双方生育子女后离婚,在没有婚姻关系存续情况下再生育子女的,按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以上子女的征收办法计算征收标准。不符合省《条例》规定多生育子女的,按超生处理。
2.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每月加征欠缴额2‰的滞纳金。
3.当事人故意隐瞒生育事实造成超生的,对超生人员双方分别按基数的最高倍数、以超生子女数为倍数一次性征收社会抚养费。
上述违法生育或未经审批再生育人员男女双方户口性质和户籍地不同的,各按其户口性质及户籍地征收标准计征。
实施时间:
以上征收标准从2017年8月1日开始执行。2017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违法生育尚未处理的,按照本通知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2017佛山五区社会抚养费最新标准:
【禅城区】【南海区】【三水区】【顺德区】【高明区】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