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如何提出复核/交通事故是怎么分类的
佛山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如何提出复核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注: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二)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三)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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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分类
轻微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的数额中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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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生产企业及销售机构须具备的条件
涉及到新能源汽车地方补助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销售机构均须到佛山市南海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备案登记。
汽车生产企业及销售机构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完善的销售和售后服务体系。
1、履行《家用汽车产品维修、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法定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
2、在本区设有 1家(含)以上授权合格的新能源汽车维修服务中心,布置在合理的服务区域;销售和维修服务中心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一定数量的充电设施,以快速充电为主,并承诺对社会开放。
3、为消费者建设自用充电设施,并纳入其售后服务体系;承诺提供安全使用指导和培训等服务。
(二)履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等规定。具备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制度和缺陷调查能力,对可能存在缺陷的产品依法组织调查分析,履行召回义务;承诺对动力电池按照要求进行回收处理等。
(三)生产企业的各项承诺须在其销售、维修、服务等机构和场所向社会明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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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备案及补助资金申请流程
(一)企业备案
企业将备案申请材料递交到佛山市南海区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局窗口(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 12 号,联系电话:86297637)进行审核备案。
(二)提交补助资金申请材料
企业需于每月 1-3日(如遇节假日顺延)将补助资金申请材料递交到佛山市南海区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局窗口,工作人员现场核对材料无误后进行收件,并发放收件通知。
(三)材料审核
公交车和出租车由佛山市南海区新能源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交警大队、佛山市南海区交通运输局(交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其他车辆由佛山市南海区新能源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交警大队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10个工作日内出审核结果。
(四)补贴发放
审核结果进行网上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改)提交完整的、审核通过的拨款申请材料,区财政局在 7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直接支付方式将补助资金拨付给申请单位提交的开户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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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咨询电话 传真电话 地 址
佛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83335602 83366738 佛山市汾江南路162号创业大厦二楼
禅城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9681680 82345150 禅城区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4楼B区
南海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86334531 81213233 南海区桂城天佑三路1号
三水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87732403 87827128 三水区西南镇贤兴路一号
高明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88828430 88828430 高明区荷城文明路283号
顺德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22835300 22835268 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二楼
南海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86334531 81213233 南海区桂城天佑三路1号
三水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87732403 87827128 三水区西南镇贤兴路一号
高明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88828430 88828430 高明区荷城文明路283号
顺德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22835300 22835268 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二楼
办理条件
我市常住户口居民、华侨及在我市的台湾同胞因私事前往国外
所需材料
1.填写申请审批表;
2.交验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
4.提交相片;
5.属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提交工作单位意见。
窗口办理流程
1、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递交申请 ;
2、在承诺的工作期限届满后到前台取证或由邮政速递
网上办理流程
1、登陆网上大厅
2、登记注册
3、提出申请
4、填写表单
5、上传材料
6、提交确认
7、查询办理进度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自受理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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