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机动车驾驶人满分复考办理指南/粤通卡(储值卡)不见了怎么办
一、办理对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机动车驾驶人接受教育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一考试。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以上达到12分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三考试。
提示:
记分周期的定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三水、高明均不能办理满分恢复考试,都需到佛山市办理。
二、办事所需资料
1、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具体要求请浏览附件“身份证明说明”);(可登陆佛山交警信息服务网(www.fsgajj.cn)下载)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接受教育凭证;
3、白底免冠正面彩色近照1张(相片尺寸:32mm×22mm,头部宽度14mm—16mm,头部长度19mm—22mm)和相片质量检测回执。
三、办事流程 (必须本人前往办理和领证)
业务受理→缴费→预约考试→科目考试→合格后→领取驾驶证
四、办理地点
佛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清峰路60号(机动车驾驶员协会内)。
业务咨询及投诉电话:0757-82962829 。
注:
持非佛山市车管所核发驾驶证的驾驶人,可以选择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学习和考试。
一般满分复考请先咨询最后违章处理机关交警部门或者交通违章处理大厅将满分违法先处理完毕,处理后交警部门扣满你驾驶证分数一般会收缴你驾驶证核发《满分复考通知书》,注明委托哪里进行复考(可以在违法地异地复考,也可在驾驶证核发地复考,主要以执罚交警部门指引要求哪里考为准。
(1)挂失:用户如果遗失储值卡,可凭储值卡卡号和密码,或卡号和有效身份证明拨打96533粤通卡热线或到客服中心营业部办理挂失。下午4:00以前办理挂失的,受理后24小时内生效;下午4:00以后办理挂失的,受理后32小时内生效。
(2)解挂:储值卡挂失后,如找回储值卡,用户可随时凭储值卡和密码、储值卡和挂失回执(或编号)、或储值卡和有效证明其中之一到客服中心营业部办理解挂。下午4:00以前办理解挂,受理后24小时内生效;下午4:00以后办理解挂的,受理后32小时内生效。
(3)补领:补领新卡在挂失后可立即办理。未登记客户资料的用户可凭储值卡卡号和密码,已登记客户资料的用户需凭用户的有效身份证明到客服中心营业部补领新卡。补领时,用户须按广东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复的标准向本公司支付新卡的工本费。旧卡余额在挂失资金争议期(15天)后通过充值转入新卡。
一、业务规定
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抵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申请抵押登记/解除抵押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由机动车所有人(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
注:五区业务整合后,可通办该业务。
以下情况不予办理抵押登记:
1、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2、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3、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4、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5、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海关未接触监管或者批准转让的。
二、所需资料
(一)抵押登记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机动车所有人非本地户籍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机动车登记证书;
5、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单位机动车需提供资料: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单位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代办人外地户籍佛山居住证(上述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与抵押方携带其单位资料及金融资格许可。
(二)解除抵押登记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机动车所有人非本地户籍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抵押权人属于单位等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有营业执照的提供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单位委托代办人的委托书(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6、代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代办人非本地户籍的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7、抵押权人提供的解除抵押的相关法律文书
备注:
若机动车抵押期间,拟将其机动车再次抵押的,需要先办理解除机动车抵押登记业务后,才可以申请机动车再次抵押登记。
三、办理流程
(一)前往车管所驻协会机动车登记大厅提交申请材料
(二)发放证件。(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
四、工作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须核查或嫌疑车辆除外。
五、办理地点及电话
各区车管所,其中禅城在禅城区清峰路60号内交警支队车管业务大厅办理
联系电话0757-82962829。
原南海行政服务中心部分业务 ,将迁移至桂城行政服务中心
原位于行政服务中心车管业务窗口 ,将迁移至南海区车管所本部大堂 。
明日起(19号),需办理相关业务的,可到桂城行政服务中心,或车管所本部大堂办理。
办理地址
桂城行政服务中心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港路8号
咨询电话:0757-86715468。
南海区车管所本部大堂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南海交警大队二楼
咨询电话:0757-86263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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