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计生政策确定了!新增10天假!
广东计生政策再次迎来重大调整!
12月1日上午,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明确了新增父母育儿假、独生子女护理假,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等内容,自决定公布之日起施行。
计生条例的这五大变化与你密切相关!
变化一:再婚夫妻可生三孩
条例简化再生育管理,明确再婚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不再对再婚夫妻之前生育的子女进行合并计算。
变化二:无需再交社会抚养费
条例删除与三孩政策不相适应的制约措施,包括删除社会抚养费征收、婚育证明违法责任和强制执行等内容。
变化三:新增育儿假护理假
根据条例,女方在国家规定的98日产假基础上,再享受80日奖励假,总计178日,男方享受15日的陪产假。
新增育儿假,规定在子女3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10日育儿假。
为缓解独生子女照护父母的压力,条例明确,父母年满60周岁以上的独生子女,每年有5日护理假;父母患病住院治疗的,其子女每年有累计不超过15日的护理假。
变化四:养娃有压力,政府来分担
条例新增生育支持措施,提出各级政府应当采取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配租公租房时,可根据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
鼓励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采取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减少工作时长、实施远程办公等措施,为家庭婴幼儿照护创造便利条件。
保障妇女就业合法权益,为因生育影响就业的妇女提供就业服务。
变化五:托育将更加方便
条例明确,要推动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机构,支持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业园区、学校、商业楼宇及青年女职工集中的单位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有条件的可以向附近居民开放。
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适龄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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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12月1日,全国20多个省(市、区)陆续表决通过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其中,延长生育假、新增育儿假的情况引人关注,具体情况如下:
致桂城街道建筑业企业和在建项目工地的一封信
桂城街道建筑业企业和在建项目工地:
年终岁尾,正是各建设工地施工的高峰期,为保障建筑企业和建筑工人不受拖欠工资争议纠纷的困扰,特提醒全街道建筑业企业和在建项目工地:
一、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责任
(一)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总承包单位需承担先行清偿责任。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条第四款:“工程建设项目转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
《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或者分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清偿。”
因此,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的情况下,无论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否已经足额支付工程款,只要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形,施工总承包单位都要先行清偿农民工工资。
(二)结算争议,施工总承包单位在欠付款范围内垫付。
《条例》第三十五条:“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因工程数量、质量、造价等产生争议的,建设单位不得因争议不按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施工总承包单位也不得因争议不按照规定代发工资。”
(三)拖欠农民工工资后果很严重。
《条例》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有关部门应当将该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条例》第七条第五款:“公安机关负责及时受理、侦办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依法处置因农民工工资拖欠引发的社会治安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风险
(一)信用不良风险。
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失信企业会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规受到限制,在全国范围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二)工程款超付风险。
出现农民工集体讨薪时,建设单位要会同施工单位及时处理。为解决问题纠纷,施工单位很可能因垫付农民工工资导致对分包单位的工程款超付或者节点工程款超付,导致自身损失。
(三)工程停工风险。
若施工单位不能处理好农民工工资问题,容易出现农民工消极怠工,甚至直接停工或恶意阻扰项目施工,导致项目停工。
(四)专用账户被查封风险。
由于施工单位发生经济纠纷,导致该项目设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也有可能被法院查封。该账户一旦被查封,施工单位不仅面临诉讼压力,要协调相关部门向查封法院申请解封,还将面临工资不能按时发放带来的压力,导致处于非常不利的境地。
(五)恶意闹事风险。
在项目管理不规范、工资支付台账资料不齐备、存在转包违法分包的情况下,施工单位面对以工人工资名义讨要工程尾款、劳务费、质保金以及其它利益的要求会变得十分被动,将承担更大的压力、更多的责任以及更多的不利后果。
三、风险防范和应对
(一)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制度。
建立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代发制度,一是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每月与分包单位对量对账,对分包单位每月施工工作进度和每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编制的工资支付表进行审核确认,确保所有的代发手续有效、签字盖章齐全;二是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将工资支付到农民工本人的银行账户,并向分包单位提供代发凭证,并在维权信息告示牌公示工资发放记录;三是保留好进度结算凭证,避免与分包单位就工程结算、劳务费结算发生争议,在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形时证据证明已经足额及时向分包单位结清费用。否则,劳务公司农民工发生讨薪时,施工总承包单位往往只能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再向分包单位追偿。
(二)建立劳动合同备案制度。
施工总承包单位要求分包单位与所有进场施工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将原件留存备案。一方面可以掌握分包单位和农民工的基本情况,另一方面在发生农民工讨薪等情形时,可以迅速锁定农民工背后的分包单位,要求分包单位尽快解决相关事宜。
(三)落实实名制管理准确掌握施工现场作业人员。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履行好现场管理职责,准确掌握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数量、所属分包单位、进出场时间、每日考勤情况、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等,按要求落实实名制进出现场(可以采用刷脸、刷指纹、刷身份证等形式)管理制度,避免出现分包单位随意替换工人、随意增减工人的情况出现。施工单位在准确掌握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相关情况后,可以避免分包单位人为制造工人考勤情况,防止劳务费虚高,损害自身利益。
(四)严格审查分包单位资信。
在施工单位未拖欠分包单位工程款的前提下,分包单位的资信决定了是否会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在选择分包时,要严格审查分包单位资信,尤其是实际负责人和分包单位的关系以及过往履约、涉诉等情况。
(五)垫付时收集保留好证据。
在需要垫付农民工工资时,施工单位要收集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分包单位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付的委托书、分包单位的收据、农民工收到工资的相关凭证、分包单位出具的承诺函(承诺在后续工程款中扣除代付款项)、相关部门书面调解意见书等。
最后总结为:“两制一金”(实名制、工资分账管理和工资保证金)要落实,按月足额支付要做到;转包分包要慎重,资质信用严把关;劳务管理要规范,现场监督要到位;劳动报酬第一位,欠薪痼疾能根除。
真诚希望桂城街道辖区范围内的建筑业企业及在建项目工地在施工中主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维护桂城街道劳动秩序和谐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
佛山市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桂城分局
2021年12月1日
佛山市积极创建“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区(村)”社区,目前共有7个试点社区,分别是禅城石湾东平社区、禅城祖庙普东社区、禅城祖庙同兴社区、高明荷城江湾社区、高明荷城月明社区、高明荷城照明社区、高明荷城竹园社区,7个试点社区主要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社工机构负责具体运营工作,引入社会力量开展“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区(村)”社区试点工作和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了安全、和谐的氛围,实现了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有效预防和控制,促进了青少年健康成长。
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抓基础工作,健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机制
试点社区深入贯彻市、区预青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多方配合、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有效推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措施的落实。其中,东平社区通过建立“社区党委负责、辖区单位协同、社区居民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了青少年“防护+教育”服务高效有序进行,激发了自上而下展开青少年“双零”服务的活力;同时建立联席会议工作机制,邀请辖区的居委工作人员、物业公司、民警、社工等参与会议,就社区安全管理、未成年人服务等议题进行讨论,促进信息互联互通;普东社区通过搭建“一二三级党建网络+党员中心户”的模式,充分发挥小区党员、小区业委会、物业公司等作用,以小区技能人才队伍为基础,以小区志愿服务为推动,形成了党群通信、多方参与、居民共建共治共享的熟人社区。
(二)抓队伍建设,构建社区多元服务组织网络
积极创新“专家+志愿者”共同运营的模式,组建了佛山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志愿服务总队、佛山市社会心理志愿服务队和佛山市12355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志愿服务队,通过组织专家志愿者深入村居社区,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为青少年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其中,东平社区打造了一支由居委会、派出所、群团组织、物业公司、社会组织等辖区单位力量组成的多元工作队伍,各部门协同合作发挥各自领域的专长,做好检测预防、发现报告、评估转介、关爱帮扶、处置干预的联动反应工作,并定期组织培训,不断加强队伍能力建设;普东社区搭建了由社区党委书记、小区党支部成员、党员楼长担任网格长的三级党建网格,构建成“党员网格长对接网格内的20名党员、中心户(先进群众)——再由党员、中心户(先进群众)联系网格内的其他的普通群众”的全方位、全覆盖服务网格。
(三)抓服务阵地,做好青少年毒品预防与法治宣传教育
突出发挥平台阵地作用,以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为主要场所,通过线上微信平台、线下设置宣传专栏,邀请社区法律、心理专家,常态化开展法律讲座、道德讲座、安全技能讲座等方式,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其中,东平社区通过打造青少年“双零”学堂服务品牌,积极开展以科学用眼、青春期性教育、反网络诈骗、禁毒宣传和交通安全等内容的“防护+教育”系列活动37场,服务青少年约580人次,同时提供亲子互动活动、婴幼儿护理学习小组、祖孙居家安全学习小组、心理辅导个案等服务,有效促进了青少年健康成长;同兴社区积极推进“社区—家庭—青少年”三位一体的防护体系建设,通过体验式学习,建立以儿童消防安全教育为主体、家庭指导支持为关键、社区安全环境为补充的社会保护网,增强学龄儿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了社区安全氛围,促进了社区青少年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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