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结婚证领取指南
法定的结婚年龄:
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婚姻登记能否跨省通办?
是不是只能线下办理?
受理范围
1、结婚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3、当事人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所需材料
(一)本人有效的户口簿、身份证;(办理婚姻登记的非户籍常住人口,还需要提交一方当事人在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三)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办理时限
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办理程序
(一)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有效居住证发放地的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二)自愿结婚的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纹;
(三)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结婚证。
办理途径
(一)线下办理
1、预约方式
需要提前预约,预约渠道有:
(1) 可通过广东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http://www.gdhy.gov.cn/预约申请。
(2)关注“佛山民政”公众号,点击“服务窗”栏目进入婚姻登记预约。
(3)关注“广东民政”公众号,点击“贴心民政”预约登记。
(4)微信搜索“粤省事”小程序,进入“粤省事”小程序“人生事”栏目,点击“婚姻”中“结婚登记预约”进行预约。
温馨提示:网上预约须提前1天预约,可预约15天内的号源,每天放号时间为8:30。请按照预约日期和时段到场报到。不能按约办理的,应当提前1天以上(含1天)取消预约。在30天内出现2次预约成功后未到现场办理的,也未提前取消预约的,视为爽约。爽约的,须从爽约之日起15天后才能再预约。
取消预约:可通过广东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佛山民政微信公众号、粤省事APP,在“取消预约”版块取消预约。
2、窗口办理
(1)办理地址:各区级婚姻登记机关地址及咨询电话:
①禅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电话:0757-82028881
地址: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自然人办证大厅(禅城区魁奇一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四楼)
②南海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电话:0757-86258160
地址: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俊雅花园48号铺
③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婚姻登记处
电话:0757-22601314
地址:顺德区大良街道欢乐大道1号华侨城欢乐海岸PLUS玫瑰广场1栋103号铺(摩天轮旁边)
④高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电话:0757-88988193
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沧江路和平巷10号
⑤三水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电话:0757-87705494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西南大道“河口百年车站主题公园”18 号楼(西南街道办事处对面)
(2)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周六:上午9:00-11:00。
3、有无支持自助终端机办理
无。
(二)线上办理
可线上预约申请,业务不可线上办理。
收费项目信息
无。
咨询监督
①禅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电话:0757-82028881
②南海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电话:0757-86258160
③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婚姻登记处
电话:0757-22601314
④高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电话:0757-88988193
⑤三水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电话:0757-87705494
注意事项
请按照预约日期和时段,带齐相关资料到场办理。
常见问题
(一)佛山能否跨区办理婚姻登记?
答:2020年3月10日起,佛山全市各区区级婚姻登记机关可按规定受理佛山市户籍居民跨区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包括国内居民、涉外、涉港澳台和华侨婚姻登记)。军人婚姻登记、婚姻登记档案查询、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等业务暂不实行跨区办理。
(二)佛山市何时实行区级集中办理婚姻登记?
答:佛山市于2021年1月1日起在试点的禅城、顺德、高明、三水区实行区级集中办理婚姻登记,4个试点区的镇级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于2020年12月31日下午4点30分起停办登记业务。
(三)节假日能不能办理婚姻登记?
答:佛山市各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在周六的上午(9:00-11:00)和5月1日(劳动节)、10月1日(国庆节)、1月1日(元旦)当日照常上班一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为市民提供婚姻登记服务。(其它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如果我们双方都不是佛山户籍,是否可以在佛山办理婚姻登记?
答:根据广东省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有关规定,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双方均非佛山户籍但一方当事人持有佛山市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的内地居民,可以在居住证发放地的区级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离)婚登记。广东省婚姻登记“跨省通办”预约功能已于2021年5月31日正式上线运行,您可通过“佛山民政”微信公众号、“广东民政”微信公众号、广东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网页版)、粤省事APP提前预约。
(五)广东省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包括哪些内容?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在部分地区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批复》《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的通知》,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江苏省、河南省、湖北省武汉市、陕西省西安市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因此,广东省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内容为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内地居民离婚登记两个事项。内地居民补领婚姻登记证、婚姻档案查询、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以及涉外国人、涉华侨、涉港澳台居民婚姻登记暂不实施“跨省通办”。
(六)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涉及哪些法规的暂时调整实施?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在部分地区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批复》,在试点地区暂时调整实施《婚姻登记条例》的第四条第一款和第十条第一款有关规定。按照现行《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内地居民结婚或离婚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但在试点地区的具体执行中,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七)在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过程中,婚姻当事人应当注意什么?
答:在试点地区办理婚姻登记的户籍人口,办理方式与试点前完全一致。在试点地区办理婚姻登记的非户籍常住人口,除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的要求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外,还需要提交一方当事人在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而且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亲自到现场办理。
此外,为提高“跨省通办”的效率,避免人员聚集及当事人来回奔走,建议当事人提前预约。办理婚姻登记时,如实填写本人身份信息和婚姻状况,以免因信息不实被纳入婚姻登记领域失信人员名单。
(八)为什么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限定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
答:按照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婚姻登记作为一项基本公共服务,应当逐步向常住人口覆盖。“跨省通办”试点主要解决长期外出工作、学习、生活的群众回户籍地办理婚姻登记不便的问题。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将婚姻登记由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扩大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这样的规定和设计,既能满足常住人口的登记需求,又能保证婚姻登记秩序平稳有序。
(九)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当事人需提供什么材料?
答:现行《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和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户口簿和身份证。按照试点工作要求,当事人选择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申请办理婚姻登记的,除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和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需要提交的证件外,还应当提交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其他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现行内地居民结婚、离婚登记规定办理。
(十)在当事人一方经常居住地办理婚姻登记时为什么要提交一方的有效居住证?
答:居住证是证明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证明,也是婚姻登记机关确定管辖权的重要凭证,持居住证办理跨省婚姻登记符合我国居住证制度的立法目的。《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第十四条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扩大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持居住证办理跨省婚姻登记也符合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有关要求。
(十一)当事人一方为现役军人、一方为非军人,是否可以选择在一方经常居住地办理婚姻登记?
答:可以。当事人可以选择在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申请办理婚姻登记。
(十二)当事人可以在广东省哪些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跨省通办”?
答:广东省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的办理机关是各市、县(市、区)级婚姻登记机关。《国务院关于同意在部分地区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批复》明确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比如,男方的户籍在甘肃、女方的户籍在青海,他们中的一方或双方长期在佛山工作生活,居住证发放地为佛山市禅城区。按照现行《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他们只能回甘肃或青海办理婚姻登记。但因广东省是试点省份之一,他们既可以选择回到甘肃或青海办理婚姻登记,也可以选择在佛山市禅城区办理婚姻登记。
(十三)广东省户籍居民可以在省内的经常居住地办理婚姻登记吗?
答:可以。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内容已包含“省内通办”,当事人一方经常居住地在广东省内的广东省户籍居民,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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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范围
(一)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目录且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机动车或者经指定海关进口且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机动车。
(二)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的通告》规定:2019年7月1日起在我省销售轻型汽车或办理轻型汽车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的应当符合国六排放标准要求。
受理材料
(一)所需资料: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3.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或者电子数据;
5.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电子数据,但法律规定不属于征收范围的除外;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7.机动车(与机动车制造厂新车出厂查验信息联网的,申请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注册登记时,免予交验机动车)。
(二)资料注释:
1.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户籍地以外居住的内地居民,其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明或者居住登记证明。对在户籍地以外办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注册登记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一证通办”,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明。
2.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身份证明,是该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营业执照或者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3.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港澳居民居住证;或者是其所持有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外交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
4.台湾地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台湾居民居住证;或者是其所持有的公安机关核发的五年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外交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
5.属代办的,还需提交代办人身份证明以及车主与代办人共同签订的《机动车业务委托书》。
6.机动车的来历证明。在国内购买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在国外购买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该车销售单位开具的销售发票及其翻译文本,但海关监管的机动车不需提供来历证明。
7.属于加装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的,提交操纵辅助装置加装合格证明原件。
8.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1)机动车整车厂生产的汽车、摩托车、挂车,其出厂合格证明是该厂出具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2)使用国产或者进口底盘改装的机动车,其出厂合格证明是机动车底盘生产厂出具的机动车底盘出厂合格证或者进口机动车底盘的进口凭证和机动车改装厂出具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3)使用国产或者进口整车改装的机动车,其出厂合格证明是机动车生产厂出具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者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和机动车改装厂出具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4)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留、没收并拍卖的未注册登记的国产机动车,未能提供出厂合格证明的,可以凭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行政执法机关出具的证明替代。
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日内,查验机动车,采集、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或者电子资料,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办理程序
预约→查验机动车→业务受理→确认车牌号码(机动车号牌可选择快递或者自行到车管领取安装)→缴交牌证费用→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可选择证件快递)。
办理途径
(一)线下办理
1.预约方式:
登陆“佛山警邮合作服务号”微信公众号预约,按照相关提示进行操作,然后按预约时间前往办理点办理。
2.窗口办理:
(1)办理地址:
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
电话0757-12123
①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二路1号(仅办理非查验类业务)
②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71号环球国际车城12座
南海区车管所:
①南海车管所南鞍机动车检测站业务受理点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叠北庆云村沙洲围
咨询电话:86263166-1
②南海车管所广物汽车城业务受理大厅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一环水口路出口广佛汽车城A区8号楼
咨询电话:86263166-2
③南海车管所保润工作站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叠北社区海八西路华南车城东区宝润会展中心
咨询电话:86311188
④南海车管所锦源工作站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爱国村杏头过境路以西自建厂房2号
咨询电话:86802031
⑤南海车管所岭南车天地工作站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穗盐西路118号
咨询电话:85761608
⑥南海车管所宝发工作站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海八路谢叠大桥北侧(宝发二手车城1期)
咨询电话:85590337
顺德区车管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
电话0757-22835101
高明区车管所: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香路202号
电话:0757-88221216 / 88212255
三水区车管所: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贤和路6号
咨询电话:0757-87719500
(2)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二)线上办理:无
收费项目信息
车管所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取牌证工本费。
其中以小型汽车收费为例:
汽车反光牌100元/副
机动车行驶证10元/本
机动车登记证书10元/证
机动车临时号牌5元/张
(注:轿车与客车类须核发两张临时号牌,货车类只核发一张临时号牌)。挂车反光牌50元/面,摩托车反光牌35元/面。
车驾管业务收费实行网上缴费,统一使用“广东省公安交通管理车驾管业务网上缴费系统”(简称“网上缴费系统”)缴纳。
第二十六章 法身非相分
1.三十二相
【原文】“须菩提!于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观如来不?”须菩提言:“如是!如是!以三十二相观如来。”
【解释】法身既然非我,已经打破我相,对我的执着。什么是法身呢?自性本心就是法身了。既然无我,那眼前所见佛的三十二相,岂不是真佛吗?于是须菩提有这个疑虑,佛陀感知了,就直接问须菩提。
佛陀问道:“须菩提!为什么呢?可以三十相来观如来吗?”
须菩提回答道:“是啊!是啊!可以三十二相观如来。”
什么是三十二相呢?佛的声音,佛的眼睛,这些外在的相,极其完美而美好,这些都是相,总结了三十二相。
须菩提说,可以以三十二相观如来,当然了,这不是明摆在眼前的吗?佛陀的三十二相极其美好。
《周易》当中用八八六十四卦来描述宇宙,即用六十四相进行描述。可以描述宇宙的万事万物,可以描述宇宙的不同的相,不同的面了。
2.转轮圣王
【原文】佛言:“须菩提!若以三十二相观如来者,转轮圣王则是如来。”
【解释】佛陀又说道:“须菩提!如果以三十二相观如来,那么转轮圣王也有美好的三十二相,那他也可以被称之为如来了。”
转轮圣王是世间的明王,转轮圣王以慈悲和大爱统治世界,实现大一统。传说,转轮圣王出现的时候,东方会出现金色转轮。所谓的转轮,可以转历史的车轮,由分转为合;由战乱转为统一,转为太平盛世;由物欲转为道德,可以扭转乾坤。在古印度阿育王可以算作一个转轮圣王。在中国,尧舜禹可以称之为转轮圣王。
据说,佛陀出生以后,净饭王找相师来看,相师说,如果太子不出家,会成为一代转轮圣王;如果出家,会成佛。
佛陀听了须菩提以三十二相来辨认如来,佛陀举了转轮圣王的例子破除了对佛相的执着了。真假猴王,真假如来如何辨认呢?不能单凭外在的相来辨认。
3.人行邪道
【原文】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如我解佛所说义,不应以三十二相观如来。”
尔时,世尊而说偈言:“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
【解释】须菩提对佛说:“世尊!如果让我来解佛所说的含义,不应该以三十二相来观如来。”自性本心为如来,自性本心无形无相,不能以三十二相观如来,不能以相求如来。
这时候世尊说一句偈颂:“如果以色相求见如来,以音声求见如来,这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到真如来!”佛陀提醒菩萨们,不能以色相、音声等外在的相求如来,这样是人行邪道了,如此见到的不是真如来,这是假如来。
佛陀很慈悲,前面有一次讲重话,讲到谤佛,这里第二次讲重话,讲人行邪道。
对于现在的修行人,这句话极其管用。如果我们在打坐修行的时候,突然冒出来一个佛像,跟我们说一些东西,给我们看一些东西,如果我们信以为真,执着于这些声音,所看到的东西,这是人行邪道了。
此章讲,不能以三十二相求见如来,如此是人行邪道。法身为自性本心,这是非相的,因此称之为法身非相分。
金刚经全集链接:https://www.fs0757.com/home/article/nlist/catId/25.html(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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