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公积金单位高频业务12月1日起网上申报全面推行!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全面
推行单位高频业务网上申报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为更好的服务全市各缴存单位,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我市住房公积金单位高频业务,包括职工账户设立、转移、封存、汇缴调整以及汇缴业务将于2022年12月1日全面推行网上申报。
各缴存单位未开通网上服务的,请尽快登录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http://fsgjj.foshan.gov.cn/)开通网上服务。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内未开通网上服务的单位可暂时通过公积金线下业务大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转移、封存、汇缴调整以及汇缴业务,过渡期结束后(即2023年3月1日)线下业务大厅不再受理上述业务。
单位网上服务开通及上述业务的网上申报操作指引,具体可登录管理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网上操作指引—《单位网厅操作手册和操作演示》查看。
业务咨询热线:12329、12345。
特此通知。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1月1日
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可查看网上操作指引
市政府研究室坚决服从全市抗疫大局,积极响应组织号召,在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派出党员19批62人次,组织党员下沉300多人次,服务群众超2万人次。
当前,居住在海珠、白云区的党员干部下沉到居住地社区参与支援一线疫情防控工作,扎实协助做好扫码测温、信息录入、配送食物、疫情流调、全面排查、宣传引导和秩序维持等工作,以实际行动体现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到实处。
1. 网上申请
(1)申请网址:广东省政务服务网
https://www.gdzwfw.gov.cn/
(2)进入网站搜索“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点击“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核发”
(3)点击“市本级”,从以下选项中选择需要办理的业务,包括:
1.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核发(已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办理车辆所有人变更)
2.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核发(已上牌车辆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使用性质变更(第一步))
3.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核发(新购车辆(未上牌)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使用性质变更(第一步))
如下图:
(4)扫码登录“佛山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系统”,点击“车辆”,选择需办理的业务
新购车辆(未上牌)点击“新购车申请”;新购车辆(已上牌)点击“使用性质变更”;使用性质已变更车辆点击“运输证申请”;申请变更车辆运输证所有人的点击“所有人变更”;申请变更已生成档案的点击“资料变更”;注销运输证的点击“档案注销”。
*注:“变更车辆运输证所有人”由新车主按照以上步骤登陆广东省政务服务网进行申请。
(5)按提示填写信息以及上传附件,确认无误后提交申请
(6)通过审核后在该网站根据所办理业务自行下载打印文书。《佛山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登记变更审核结果》--该文书用于变更车辆行驶证使用性质;《佛山市网约车车辆信息查询结果》--该文书用于变更车辆所有人;《佛山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注销告知书》--该文书用于注销车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申请人持自行打印的文书并携带证件材料前往公安局车管部门办理车辆使用性质变更,变更《行驶证》和《车辆登记证》。
*注:申请人自行下载打印已加盖电子印章的文书,加盖电子印章的文书与交通部门线下盖章文书同样有效。
(7)购置安装车载终端,车载终端服务商名录可登陆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官网(http://jtys.foshan.gov.cn)搜索“已对接佛山市网约车监管平台车载终端服务商名录公布”,自行选择车载终端服务商安装车载终端。
(8)重复1、2步操作,根据所办业务点击相应选项,选择“在线办理”
1.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核发(申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2.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核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注销)
(9)点击运输证申领,申请人提交相应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
(10)审核通过的车辆,申请人会收到短信通知。由申请人联系相应区交通运输局领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电子证照实施后领取电子证照方式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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