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5年接触网设备及配件打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22-2025年接触网设备及配件打包采购项目 招标人为佛山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2022-2025年接触网设备及配件打包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JG2022(SZ)XZ0117
2.3 项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
2.4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本项目所属类别为接触网设备及配件等物资,详见用户需求书。
2.5采购有效期:36个月。
2.6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5323181元。(其中:重要物资招标控制价:人民币2358029元,一般物资招标控制价:人民币2965152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不能超出对应的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4.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4.3.1 投标人近五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至少承担过1个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或以上的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是指采购清单类相关接触网设备及配件等物资的供货项目)
注:
(1)“承担过”是指:所承担的项目正在实施中或所承担的项目已完成验收或投产使用。
(2)项目时间的认定:
①正在实施的项目: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了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②已完成的项目:以竣工验收报告或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中注明的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了竣工验收报告和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则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3)业绩证明材料:
①正在实施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以合同签订时间计算,须体现其业绩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以及甲乙双方盖章签字页);
②已完成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以合同签订时间计算,须体现其业绩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以及甲乙双方盖章签字页)、验收报告或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果上述资料未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及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由业主出具的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4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4.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4.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4.3 在最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行为、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五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五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4.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4.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交易主体登录类型选择:“采购供应商登录”→国企采购板块→登记及下载采购文件)
5.2 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指南 -办事指南 -常见问题 -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400-998-0000。
5.3 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按照系统提示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过程问题咨询电话:400-998-0000。
5.4 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投标人应当在2022 年 12 月 7 日 10 时 30 分至 2022 年 12 月 14 日 10 时 30 分止,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标段,售后不退。在项目开标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收取。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5.5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6.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2022年 12 月 29 日 08 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 12 月 29 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 12 月 29 日 09 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现场密封送达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 6 室(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六楼(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3开标地址:同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为同一地址。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佛山地铁湾华控制中心13F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佛山国家高新区城南科技园3栋403之一
邮编:528000
联系人:洪笃合 电话:0757-83788768
传真:0757-83788768 电子邮箱:hnshenggongcheng@163.com
11.疫情防控提醒
具体防疫要求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最新公告为准,请投标人及时关注网站公告。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沟通确认。疫情防控提醒链接:http://ggzy.foshan.gov.cn/zwgk/xwdt/tzgg/
项目概况
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信息化系统建设(2022-2023年)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12月19日 10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GA22CS1202
项目名称: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信息化系统建设(2022-2023年)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29,213.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信息化系统建设(2022-2023年)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529,213.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之一:1、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2、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同时提交开户(基本户)许可证扫描件,开户(基本户)许可证已取消的,应提供能体现基本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相关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信息化系统建设(2022-2023年)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2)供应商方案中所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强制采购的,或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优先采购的,均须按要求选择最合适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信息化系统建设(2022-2023年)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12月06日 至 2022年12月1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12月19日 10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12月19日 10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划型标准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5.线上开启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6.本项目的开启方式为远程电子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参加。
7.在响应截止时间前,请各供应商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响应文件开启结束后,请供应商及时进入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等候大厅关注项目进展情况,特别是澄清、磋商和报价需要及时响应。请保持联系人手机号码畅通,如因未及时响应导致被作为无效处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9.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请有需要现场参与采购活动的采购人及供应商,时刻关注疫情防控信息及相关规定,并按照佛山市最新疫情防控工作的政策要求做好相关防疫措施后才可进入现场。
10.本项目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公安局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8号
联系方式:0757-833202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华宝南路1号基德福科技创新园1栋A215
联系方式:0757-832184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平平
电 话:0757-83218430
南庄用地报批“跑”出新速度
南庄镇千亩产业园城市更新项目
自正式启动报批到取得用地手续
仅用时45天!
今年以来,适逢“三调”地类启用和“三旧”改造审批系统改革,南庄千亩产业园用地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项目成为新系统启用后全省第一宗涉及“三地”的三旧改造用地报批案件。该项目自启动报批到取得用地手续,仅耗时45天,刷新南庄用地报批新速度。
作为全省首宗,项目的审批没有先例可借鉴,只能摸着石头过河。为此,南庄自然资源管理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没有先例”的情况下,练就担当作为的铁肩膀,始终在解决问题中攻坚克难、探索前行。一方面成立用地报批工作小组,认真谋划、倒排工作,迅速制定用地保障安排表,确定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另一方面,压实责任,有计划、有步骤地落实用地保障工作。同时,提前收集研判用地保障中存在的难题,主动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对接、提前处置,全方位促进工作有序开展。
面对新系统上线的时间一再延后,上线初期出现线位无法录入、地类计算有误等各类突发问题,南庄自然资源管理所与上级部门紧密联系,对发生的情况快速反应。除了与市、区自然资源部门积极沟通外,还主动与省自然资源厅联系,直接与省厅技术人员对接,系统问题迅速得到高效解决,保障项目的用地报批速度。
组卷工作,是一项仔细活儿,一个数字的疏忽错误,可能导致退件甚至整套材料重头再来。南庄千亩产业园用地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项目报批材料组成4宗卷,一式4份,合共16卷,材料多达4000余页。
快速的同时,准确更是关键。一方面,用地报批小组不断和时间赛跑,主动放弃假期休息,“5+2”“白+黑”是工作常态,以只争朝夕的劲头,一步一个脚印,一丝不苟对标省、市、区自然资源部门的审查标准,一次又一次复核校对,确保一次性通过审查、零退件。另一方面,面对组卷材料要求的变化,迅速适应修改、反复完善,并不断对组卷材料进行相互检查,及时发现并堵住关键漏洞,做到快而准,以实际行动守住组卷材料质量关。由于组卷质量高,南庄自然资源管理所受到上级自然资源部门的高度评价。
南庄自然资源管理所通过主动服务、强化协调、靠前沟通等多措并举,提前谋划、主动作为、勇于担当,不断提升用地报批效能,切实为南庄镇重点项目提供了坚实的要素保障。
土地空间是项目落地的必要载体,用地保障是加快重大项目建设“进度条”的第一道关卡。南庄自然资源管理所强化规划引领,以资源统筹为总抓手,面对新挑战,勇做吃螃蟹第一人,迎难而上,主动对接、快速跟踪,以实际行动践行“禅城铁军”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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