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社保卡“一卡通”在政务服务渠道应用操作指引来了
佛山2023年度居民医保
新增参保申报延长至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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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来了解一下
社会保障卡
居民服务“一卡通”
在政务服务渠道应用
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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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社保卡操作指引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提升“亮码办、码上办、免证办”政务服务方式,切实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各级行政服务中心推出电子社保卡“免证办”服务。市民在办事窗口无需出示居民身份证、社保卡等实体证件,通过手机登录“电子社保卡”小程序扫码进行个人身份信息核验,授权调取个人证照材料,可实现“纸质证照免提交”。
原定于今年11月5日举行的省运会开幕式将推迟至明年3月举行。
近日,广东省运会组委会正式发布《关于延期举办广东省第十六届运动会开闭幕式及后续赛事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中指出,鉴于目前全省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省运会组委会决定将第十六届省运会开闭幕式及后续赛事延期至2023年3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11月8日,省运会男子举重比赛、女子排球比赛相继落幕。目前,省运会赛事已大部分举办完毕,待举行的项目尚有省运会竞技体育组的男篮、田径、女足等,以及群众体育组的网球等赛事,它们将在明年3月亮相赛场。据悉,本届省运会包括竞技体育组41个大项963个小项,群众体育组10个大项128个小项,预计全程21个地市代表团将有约2.8万名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及工作人员参与。
我的公积金断缴了怎么办?
是不是无法办理公积金提取了?
注意啦!
只要符合条件,是可以申报公积金提取的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个人账户已封存能否申报提取?
个人账户缴存状态无论是正常还是封存只要符合条件均可申报提取。
注意:职工在办理注销提取前,需先确认个人账户是否已缴至应缴月份并办理封存。
什么情形下,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呢?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常见的是租房提取和购房提取
小编整理了一些热点问题,快来看看吧
租房提取常见问题
1、受理范围问题
01、租房提取后,可否再以购房为由申报提取?
在租房提取后购房的,可以按手续须知提交资料申报。但在佛山市内购房后,却以租房为由(租房提取条件为职工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提供资料进行提取的,属于不实申报,一旦发现,除记录个人信用情况外,还需退回已提取资金。
02、在外市有购房,但在佛山没有房产且租赁住房的,可否按照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若符合提取条件,可进行申报。另外,如在1999年4月3日以后在中国大陆境内个人购买商品房且职工本人或其配偶户口在房屋所在地的,亦可提取个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
03、租住公寓、自建房等自住,是否可以申报提取?
若职工租住公寓、自建房等用于自住,可参考租住商品住房提取进行申报。
2、业务办理问题
01、租住商品住房提取网上提交申报后,如何查询申报进度?
如需查看办理及审核进度可通过登录个人网厅,在【我要查询】→【提取】→【个人提取业务查询】查看。
02、租住商品住房提取网上提交后能否撤销?提交后能否加快审核进度?
一旦提交申报,无法撤销(申报提交时会有提示),请职工在提交申报前先确认划账账号是否符合提取账号范围,是否能正常接收资金,填写的划账账号和银行信息是否准确,以免出现划账失败的情况。如因上述原因出现划账失败的,需要待提取资金退回到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后,才能再次申报办理,大概需要5个工作日。
网上申报提交后,管理中心将在3个工作日内复核(从提交申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开始计算),通过复核后方可划账。提交成功后,请耐心等待管理中心复核,请勿重复申报。
在佛山购房,提取公积金遇到的问题
我们也整理啦!马上看看吧!
购房提取常见问题
1、购买不同性质不动产的提取问题
01、购买自建房(宅基地上的房屋),能否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购买自建房参照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办理提取,提供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登记证和购房发票,其他资料按手续须知要求提供。
02、购买公寓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可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商业性质的公寓不属于住房公积金保障的范围,不可提取。
03、购买车库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不可以。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是:职工购房、建房和大修理住房。购买车库不属规定使用范围。
04、购买农民公寓是否可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
可以。购买农民公寓,请按手续须知(提供房产证、购房发票等资料)申报住房公积金提取。
05、个人购买法院拍卖的商品房能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
可以,拍卖所得的房屋在办理房产证后,可按照手续须知提供资料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06、购买房改房能否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
这里有两个概念:一是按房改优惠政策向单位购买公有住房,这种情况是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的。
另外一种是从个人手中购买房改房,即是将按房改优惠政策买下的房改房再出售,这种行为是二手房买卖行为,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07、职工购买经适房能否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可以。按手续须知提供资料(在未领取房产证的情况下提供备案的购房合同)申报住房公积金提取。
2、房屋产权获取方式的提取问题
01、非购买方式取得的房产或产权份额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不可以。“赠与、转移、析产、继承”等非购买方式取得的房产份额,一般情况下,按条例的规定,不属可提取范围。
02、婚姻存续期间,办理产权补充变更登记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可以。若夫妻其中一方购买了房屋(只登记一个人名字),婚姻存续期间办理产权补充变更登记(加上另一方名字,确认为夫妻共有财产),补充登记的一方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取得方式的限制)。
3、其他提取问题
01、是否可两套房屋同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不可以。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提取原则上是提取完一套房屋再使用另一套房屋提取,若职工拥有多套房屋,应待第一套房产提取完毕后,再使用第二套房产办理提取。若第一套房产提取额度未满,但职工坚持用第二套房产办理提取,先声明停止第一套房产的提取,才可用第二套房产办理提取。用第二套房屋申报提取,请按照手续须知提供资料。
02、已出售的房屋是否可继续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不能。已出售的房屋,就算该房屋未曾提取完额度,都不能再继续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职工应及时申报,以免影响个人信用。
03、已拆除的房产或回迁的房产能否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已拆除的房产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2、回迁的房产,若无增购部分的,不属购买,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若有增购部分的,可以增购部分提取住房公积金。具体按手续须知提供资料办理。
04、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外市购买自住住房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根据规定,在异地(佛山以外)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如申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是职工在本人或其配偶户口所在地购建住房。
异地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如需申报住房公积金提取,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本人或其配偶户口在房屋所在地(以职工提供的户口簿和结婚证为准)。
05、职工购房时的钱是向私人借的,是否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可以,按手续须知办理,但只能以购房为由办理提取,不能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为由提取。
06、多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非配偶或者非直系亲属共同购房是否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
为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和使用,从2021年8月20日起,以下两种情形均不允许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同一人近12个月内多次(三次或以上)变更婚姻关系购房的。
二、非配偶或者非直系亲属共同购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除外)且产权人为三人及以上的。
4、提取额度问题
01、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提取额度是如何计算?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不能超过提取职工本人所占房产份额的总额。若提取额度已满,管理中心系统将自动终止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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