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厚植医疗优势,增投入为公卫人才作保障
新冠肺炎疫情以来,越来越多的市民了解到公卫人才对社会的贡献。
禅城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公卫人才的发展。自2016年开始,针对公卫人才,禅城分别设立了基层特设岗位补贴、紧缺专业岗位(精防)奖励等人才补助资金,并设立卫生人才培养基金,开展系列培训,组建禅城卫生健康事业后备人才队伍,3年间为1063人次公卫等人才提供资金激励。禅城持续加大财政对公共卫生人才的投入,织密人民生命健康的“防护网”。
补助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卫人才
其中,禅城设立了基层特设岗位补贴,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职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工作人员进行补助。全面提升禅城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综合能力和整体水平,提升辖区群众的就医满意度,全面落实“强基层、保基本、建机制”。
11月29日一早,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禅城医院(下称“禅城医院”)预防保健科主任、南庄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汤洁英就来到南庄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熟练地开展一天的工作。在这里,她已经工作了25年。在自己的本职岗位上,她带领团队,兢兢业业工作,最高峰的一天为400多名居民接种了疫苗。自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到2021年全面启动疫苗接种工作,以及禅城区全员大规模核酸检测,她时刻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战斗在最前线。
禅城为如她一样的社区卫生人才,根据职称和学历,给予每月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人才特殊补贴。“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事情繁杂,上级对我们的资金补贴是一种长期激励,让我们的自身价值得到体现,从而更具激情地投入工作中。”汤洁英说。
设基金提升卫生人才队伍水平
自2016年开始,禅城就将公共卫生岗位纳入《佛山市禅城区公立卫生健康机构急需紧缺卫生岗位专业目录》,对通过公开招聘引进的公共卫生人才,给与各项优惠和补贴。
佛山市中医院禅城高新区医院的精防医生招洛斯正是其中一员。她自2015年开始从事禅城区张槎街道辖区的精卫工作,至今已有7年。她每个月都领取到禅城对紧缺专业岗位(精防)设立的岗位奖励。
“禅城区很重视精卫工作的开展及人才建设,设立了卫生人才补贴,每月补助辖区内全职精防医生。”招洛斯表示,这项措施不仅有助于精防医生全心全意把精力放在精卫工作上,还能吸引更多人了解、认识、从事精卫工作,对于稳定精卫工作团队,完善精卫服务,促进精卫工作的壮大和发展起重要作用。
另外,禅城还将公共卫生人才纳入卫生人才培养基金补助范围。同时,禅城区设立了卫生人才培养基金,对医改成员单位、卫生健康系统的后备干部进行持续培训,组建禅城卫生健康事业后备人才队伍。禅城希望通过3-5年时间,大力培养全区公共卫生人才,储备禅城区卫生健康骨干人才。
据悉,近三年,包含公卫、儿科等在内的紧缺专业岗位奖励金共发放超1000万元,助力基本公卫、疾病防控以及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为辖区公卫人才提供了38场培训,助力他们成长。
禅城厚植医疗优势,进一步释放引人聚人的“磁石效应”。今年,禅城区卫生健康局将牵头修订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引育扶持相关政策,根据卫生医疗行业的实际,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扶持、培育激励和持续发展等方面的力度。
近年来,在高明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高明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深入推进,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进展。
1、深化司法领域改革
司法协调小组统筹协调高明区政法各单位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进执法司法责任体系建设,健全执法司法责任落实机制。
01、今年以来共推动政法领域深化改革项目4项,探索开展政法跨部门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建设,首批35项数据实现常态化共享,共享效率和频次同比提升两倍多;探索开展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单独成卷工作制度,截止目前已有近3成刑事案件中涉案财物实现随案精准审查处置。
02、高明区法院落实司法责任制,院领导办案常态化制度化,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院庭长(不含副庭长)办理案件2084件,超出任务基数37.65%。
03、实行“人案双管”机制,强化审判管理与纪检监察的衔接配套,对信访投诉案件常规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确保监督落实到位。
04、高明区检察院发布了《佛山市高明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17-2022)》,从精准帮教、综合保护、社会治理等七个方面全面展示了近五年来高明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具体做法和成功经验。全面推开“督促监护令”工作,继续深入推进“检察+家庭”链接机制,根据个案不同情况和监护履职中存在的具体问题,针对性督促、引导监护人切实、有效履行监护职责,其中一案件入选佛山市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案例。
2、扎实推进诉讼制度改革
01、高明区法院持续推进民事案件繁简分流,组建速裁团队实现“诉调”有限衔接,同时对电子卷宗系统优化升级提高办案效率,全院民事案件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达49.6%,平均审理时间70.5天,同比减少4.2天。
02、推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完善刑事速裁案件办理机制,落实四个“当天”要求,提高办案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减少当事人诉累,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涉重大风险及敏感案件,提前做好预判,坚持贯彻“四个一”机制和“三同步”案件报送方案,将各项预案落到实处,今年前三季度平均审理期限和结案周期位居全市第一。
03、采取团队办案模式,坚持扁平化管理以及集约化管理,开展执前和解、执行督促履行工作,加快执行案件的处置流程运转,今年1至9月执行案件结案平均用时较去年同期减少近15天。
3、深化司法行政制度改革
01、高明区检察院出台了《2022年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方案》,区司法局印发了《佛山市高明区社区矫正委员会工作规则》、《佛山市高明区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职能,进一步明确了区、镇(街道)两级相关部门及各村(居)的社区矫正工作职责,搭建起区、镇(街道)、村(居)三级社区矫正工作架构。自2010年8月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以来,高明区已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572人,已帮助2342名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
02、推动建立社区矫正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社区矫正全方位实时、动态监督。目前,高明区已实现社区矫正对象信息化核查APP全覆盖,今年以来共有398名社区矫正对象按要求安装了信息化核查APP接受核查管理,工作人员每天按照不少于在管对象人数的20%比例进行信息化核查,共核查人员19201人次,接受社区矫正对象电话报到11953次,当面报到2940次,发现违规越界人员14人次,违规人员全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家住桂城某小区的姜小姐最近很苦恼。她于10月底购置了一台新能源汽车,准备在其既有的车位上安装充电桩,但物管告诉她:需征得附近车位业主的同意才能安装。可隔壁车位的李女士,由于担心充电桩的安全问题,非要姜小姐签订一份责任协议书才同意安装。责任协议书上需清晰注明:若因姜小姐的充电桩发生意外所造成的损失,需姜小姐承担一切责任。
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越来越普及,安装充电桩的难题随之而来。
为规范小区物业管理区域改建、扩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工作,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式发布《佛山市物业管理区域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全建设管理指引(试行)》。
《指引》正文共包含二十一条,附件十三个,对充电设施的申请建设流程、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建设完成后的验收流程及日常使用过程中的维护管理责任等上位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不够明细的地方进行了细化规定,为充电设施的施工、验收及管理这三个环节设置了规范的动作,对施工安全责任、设施管理责任及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责任进行了明确,同时也对违反规定者给出了一系列处理措施。推动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能力,切实解决小区新能源车主充电难的“心头事”。
回到上述姜小姐所面临的问题:“业主在私人既有车位上安装新能源车充电桩,是否一定要征得相关业主的同意才能安装?”
《佛山市物业管理区域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全建设管理指引(试行)》就给出了清晰的指引:业主在私人既有车位上安装充电桩是其合法权益,若无特殊情况,相关部门和涉及主体,不得以各种理由消极对待,应依法依规积极作为。相邻车位业主无权阻扰。但在享受该权利时,不得侵犯其他业主的相邻权。
那无需非要征得相关业主的同意,安装充电桩是否“想装就装,想建就建”呢?当然不是了!由于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安装建设的位置较为特殊,而且充电桩本身也是一个高能效、高风险的用电器产品,所涉及到的车位产权问题、车位所在的停车场消防设施问题、所在小区的用电负荷问题等等,都对充电桩的安全建设提出一定条件。只有符合相关条件,才能进行安装建设。此外,充电桩后期如何才能安全管理使用?所涉及到的主体分别要承担何种责任与义务?也需要进一步明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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