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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公积金:什么情况下,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时间:2022-12-02     人气:8301     来源:佛山发布     作者:
概述:《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办法》第十六条规定:“ 停止向已有两套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发放贷款......

我名下已有两套房子,还能用公积金贷款买第三套房吗?


我的第一套房子申请了公积金贷款,现在想买第二套房,还能继续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想通过公积金贷款在佛山买房


但申请人出现这些情况


是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的


来了解一下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办法》第十六条规定:“ 停止向已有两套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发放贷款。缴存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没有还清前,不得再次申请。”


具体情形


情况一


缴存职工家庭成员名下只要有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不得再次申请。


情况二


缴存职工家庭住房套数认定。以家庭为单位,并以房屋交易记录、房屋权属登记和公积金贷款记录认定。


①房屋交易记录、房屋权属登记:依据家庭成员《佛山市个人住房查询结果》审核。如查询结果为2套,且其中1套为本次申请贷款的住房,应提供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购房合同备案信息和房屋权属登记信息凭证核实处理。上述资料需在购房合同网签后出具,并在出具之日起1个月内提供审核。


②公积金贷款记录: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异地公积金中心缴存使用情况证明所反映的家庭成员贷款记录信息审核。


情况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发放公积金贷款。


①缴存职工家庭成员名下,在佛山市内现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


②缴存职工家庭成员名下已有2套(及以上)公积金贷款历史记录。


温馨提示


有关公积金贷款的规定请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fsgjj.foshan.gov.cn) →“信息公开→法规政策→规范性文件→《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政策的通知》”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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