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金怎么参加?何时领取?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印发《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这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落实落细的具体做法。
那么,个人养老金是什么?
怎么缴纳?资金怎么使用……
8问8答,带你快速了解!
一、个人养老金是什么?
个人养老金是指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制度。
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以下统称个人养老金产品),实行完全积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二、哪些人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
个人养老金的参加人应当是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
三、如何参加个人养老金?
参加人参加个人养老金,应当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者商业银行渠道,在信息平台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个人养老金账户用于登记和管理个人身份信息,并与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关联,记录个人养老金缴费、投资、领取、抵扣和缴纳个人所得税等信息,是参加人参加个人养老金、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
之后,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开立或者指定本人唯一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也可以通过其他符合规定的个人养老金产品销售机构指定)。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作为特殊专用资金账户,与个人养老金账户绑定,为参加人提供资金缴存、缴费额度登记、个人养老金产品投资、个人养老金支付、个人所得税税款支付、资金与相关权益信息查询等服务。
四、如何缴费?
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额度上限为12000元,参加人每年缴费不得超过该缴费额度上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缴费额度上限。
参加人可以按月、分次或者按年度缴费,缴费额度按自然年度累计,次年重新计算。
五、资金怎么使用,与存款有何区别?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里的资金,可以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个人养老金产品。
参加人自主决定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资金购买个人养老金产品的品种和金额。个人养老金产品销售机构要以“销售适当性”为原则,做好风险提示,不得主动向参加人推介超出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个人养老金产品。
银行的储蓄存款是个人养老金产品的一个种类。与一般金融产品相比,个人养老金产品具备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四个属性,从而更好保障退休人员的生活。
六、如何享受税收优惠?
财政部、税务总局日前发布的《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明确,自今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七、个人养老金如何领取?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封闭运行,参加人达到以下任一条件的,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
(一)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三)出国(境)定居;
(四)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加人领取个人养老金时,商业银行应通过信息平台检验参加人的领取资格,并将资金划转至参加人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八、个人养老金可以继承吗?
参加人身故的,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的资产可以继承。
参加人出国(境)定居、身故等原因社会保障卡被注销的,商业银行将参加人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的资金转至其本人或者继承人指定的资金账户。
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失业参保人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办理就医确认手续,办理就医确认后生育医疗费用可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没有直接结算的,可在分娩次日起3年内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到参保所在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零星报销。
扫码下载表格
《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所需材料
1、提供财税部门印制并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原件。
2、与收据(发票)金额及日期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一次性加发失业保险金
《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可以向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加发失业保险金,标准为生育当月本人失业保险金的三倍。
申请方式
1、线上申领:登录粤省事小程序,或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办理。
2、现场申领:在工作日携带所需资料到参保所属镇(街道)社保办事处办理。
申请材料
1、填写《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
扫码下载表格
《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
2、申请人社会保障卡(若申请人社会保障卡处于制卡中、未激活、挂失补办等状态,可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及银行存折借记卡);
3、生育证明材料(出生医学证明、居民户口簿、出院小结、医院诊断书、死亡证明等材料之一);
4、申请人书面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他人申领待遇的需提供)。
备注:以上证件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粤省事小程序
第一步
打开【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登录后选择城市为【佛山】,下滑选择【社保】服务板块,进入【佛山社保业务大厅】。
第二步
点击【失业】,下滑选择【失业金待遇申领】进入。
第三步
在服务列表中选择【失业人员生育一次性加发失业保险金申领】。
第四步
查看《用户服务协议》和《隐私政策》,同意继续办理的,【勾选】后点击【开始办理】进行授权登录。
第五步
认真阅读“办事指南”,尤其是“受理条件”。符合条件的,勾选承诺内容,点击【开始办理】。
第六步
点击【资格校验】按钮,系统自动对办理资格进行初步校验。
第七步
通过校验后进入填写信息界面,认真据实填写申请信息。随后根据指引上传申办材料(注意上传的影像必须真实、清晰、完整),点击【下一步】。确认填报资料无误后提交申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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