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259套公租房抽签分配!年底前将增发新市民租赁补贴!
11月30日,禅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举办禅城区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抽签活动,共推出分布在全区四镇街的259套空置房源,供给符合安置分配条件的259户轮候家庭抽签分配。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相关规定,结合到目前禅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的房源,考虑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的实际情况,本次安置分配的家庭为轮候家庭中属低保、临界低保、残疾家庭、重疾家庭、直管公房承租家庭,和属2019年度和2021年度申请的全员60周岁以上一人户老人,共259户住房困难轮候家庭。
为做好防疫工作,本次抽签方式通过网络平台现场直播,无需保障对象到会场进行抽签,全程由纪检、公证人员及群众代表进行现场监督。
抽签开始后,主持人将对应房源的编号乒乓球分类别放入盒子里,由现场公证人员和群众代表进行检验,并试机两次进行检验。之后,公证员宣读《现场公证词》,在公证员和见证代表监督见证下,现场工作人员按分类将乒乓球依次放入电动抽签机内进行抽签。电动摇珠机每抽出一个房号球,主持人就宣读结果,向直播摄像机、公证员、监督员及会场见证代表展示,工作人员则把抽取的房号球对应的房源卡贴到公示栏中对应的顺序号人名上。
“好开心咯!我抽到在文沙路的4楼电梯房,一房一厅30多平方米,对我这种一人住的老人家来说很够用。”今年60多岁的李女士告诉记者,她目前在外租住房租要1000多元一个月,而她每月只有3000多元退休金。等将来入住公租房后,房租预计三四百元,这大大减轻了她经济负担。
禅城区住建水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22年新市民申请租赁补贴的数量大幅度增加,今年的500户新市民租赁补贴发放名额已满。为加大对新市民住房保障力度,减轻新市民的住房压力,接下来禅城区计划今年增加发放350户发放名额,在12月底前将补贴发放到位。
近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公布
45个国家先进制造集群的名单
涉及佛山的三个集群上榜
分别是:
广州市、佛山市、惠州市超高清视频和智能家电集群
广州市、深圳市、佛山市、东莞市智能装备集群
佛山市、东莞市泛家居集群
先进制造业集群的“国家队”
“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培育一批先进制造业集群,推动集成电路、航空航天、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机器人、先进轨道交通装备、先进电力装备、工程机械、高端数控机床、医药及医疗设备等产业创新发展。
2019年以来,工信部实施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专项行动,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采取“赛马”方式遴选出45个先进制造业集群决赛优胜者。
45个国家级集群2021年主导产业产值达19万亿元,布局建设了18家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占全部国家级创新中心数量的70%,拥有国家级技术创新载体1700余家,培育创建了170余家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2200余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成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
45个国家级集群中,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13个、高端装备领域13个、新材料领域7个、生物医药及高端医疗器械领域5个、消费品领域4个、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领域3个,覆盖制造强国建设重点领域,成为引领带动重点行业和领域创新发展的重要力量。
佛山三个优势产业集群入围
作为制造业大市,佛山拥有多个支柱产业,其中智能装备、智能家电和泛家居产业更是典型优势产业。
此次入围名单的广州市、佛山市、惠州市超高清视频和智能家电集群,于2019年9月入围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首批培育对象。围绕这一集群,佛山制定《佛山市打造万亿规模先进装备制造业产业基地工作方案》,从智能家电延伸到智能家居,推进培育超万亿的泛家居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培育了美的、格兰仕、海信科龙等一批龙头企业。
广州市、深圳市、佛山市、东莞市智能装备集群由珠江东西两岸四座城市联合打造。该2021年总产值超过8000亿元,是全国规模领先、品类最多的智能装备集聚区域。该集群拥有规上企业近5000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超过100家,10000多家产业链上下游企业。
作为珠西装备产业带的重要力量,2020年佛山装备制造业产值达到11221亿元。近年来,佛山还引进徐工建机广东基地、海天高端智能装备生态产业科技园、三技精密智能装备产业园、日丰管道智能机械设备及新型管道制造基地等重大产业项目。
此外,进入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国家队”的还有佛山市、东莞市泛家居集群。佛莞泛家居产业带有约40年的发展历程,培育出了由陶瓷、家具、地板、金属材料、纺织、五金、电气等细分行业组成的泛家居产业。
泛家居产业是佛山规模最大的产业集群之一。目前佛山已形成国内最完善的家居配套产业链,成为国内最成熟、全球最大的泛家居和建材产业链集群制造基地。佛山泛家居产业集群在2020、2021年连续两年实现产值超万亿元。
11月30日,国家药监局网站发布《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第一版)》。
公告如下: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要求,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第一版)》,现予发布,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第一版)
(2022年11月制定)
一、政策法规明确禁止销售的药品
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医疗机构制剂、中药配方颗粒。
二、其他禁止通过网络零售的药品
(一)注射剂(降糖类药物除外)。
(二)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不包括含麻黄的中成药)、含麻醉药品口服复方制剂、含曲马多口服复方制剂、右美沙芬口服单方制剂。
(三)《兴奋剂目录》所列的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胰岛素除外)。
(四)地高辛、丙吡胺、奎尼丁、哌唑嗪、普鲁卡因胺、普罗帕酮、胺碘酮、奎宁、氨茶碱、胆茶碱、异丙肾上腺素;
苯妥英钠、卡马西平、拉莫三嗪、水合氯醛、达比加群酯、华法林、替格瑞洛、西洛他唑、扑米酮、碳酸锂、异氟烷、七氟烷、恩氟烷、地氟烷、秋水仙碱;
米非司酮、复方米非司酮、环丙孕酮、卡前列甲酯、雌二醇、米索前列醇、地诺前列酮;
法罗培南、夫西地酸、伏立康唑、利奈唑胺、奈诺沙星、泊沙康唑、头孢地尼、伊曲康唑、左奥硝唑、头孢泊肟酯。
备注:
1.中药配方颗粒是指由单味中药饮片经水提、分离、浓缩、干燥、制粒而成的颗粒,须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按照中医临床处方调配后,供患者冲服使用。
2.二(四)所列品种为通用名,限于单方制剂,其中抗菌药不含外用剂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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