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3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免学杂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区教育局: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3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免学杂费补助资金的通知》(穗财教〔2023〕8 号),现将 2023 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88,665元转下达给你们, 其中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补助 46,200.00 元, 普通高中免学杂费补助42,465.00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分配情况、科目情况、绩效目标等详见附件,在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二、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纳入直达资金范围,按照直达资金相关要求,需将本区财政对应安排的配套资金同步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反映。请严格把关相关支出,严禁采取以拨代支、虚列支出、超进度拨款等方式人为拉高支出进度。资金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属于惠企利民资金的,应及时将资金支付到最终收款人,不得违规将资金划转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如具体资金管理办法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三、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免学杂费为“三保”资金,资金标识分别为“A0107-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A0108-普通高中免学杂费”,此标识贯穿项目入库、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资金拨付全过程,且保持不变。
四、请严格按照粤财科教〔2022〕219 号文要求,以及粤财预函〔2021〕1 号、财办〔2020〕29 号、财监〔2020〕13 号文等有关直达资金的管理规定和要求,专款专用,加强资金管理,密切跟踪资金使用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同时,请各单位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3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免学杂费补助资金的通知》.PDF
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
2023年1月13日
根据《荔湾区华林街道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文件精神,华林街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共服务岗4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笔试后,于2023年1月13日进行了面试,现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及进入体检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3年1月17日至2023年1月19日。在公示期间,如对拟进入体检人员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进行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以示负责。受理地址:荔湾区长寿西路72号2楼,受理电话:81242923。
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规定进入体检流程,进入体检流程的考生请近期注意留意电话短信通知。
附件:2022年荔湾区华林街道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名单.pdf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华林街道办事处
2023年1月16日
根据《关于重新开展广州市荔湾区2022年下半年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面试的公告》,荔湾区民政局组织了2022下半年荔湾区社区居委会专职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经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组织考察等程序,现对我街道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3年1月16日至2023年1月20日(公示5个工作日)。
二、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华林街道办事处反映,电话反映情况需自报真实姓名,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要签署真实姓名(姓名必须用手写),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公示时间截止后(以寄出邮戳为准)反映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地址:荔湾区长寿西路72号2楼 公共服务办
电话:020—81295325(联系人:林小姐)
三、拟聘用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综合成绩 |
1 | 叶舒瑜 | 女 | 28 | 79.92 |
2 | 彭思敏 | 女 | 26 | 75.06 |
3 | 王健彪 | 男 | 35 | 72.74 |
4 | 陈火娣 | 女 | 35 | 72.16 |
5 | 黎佩曦 | 女 | 36 | 72.14 |
6 | 范宇新 | 男 | 28 | 71.76 |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华林街道办事处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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