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文物局关于南沙区粤港澳青少年文体交流中心项目考古调查、勘探工作的复函
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
报来《关于商请开展粤港澳青少年文体交流中心项目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的函》(穗南产业局函〔2022〕1322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所报南沙区粤港澳青少年文体交流中心项目总用地面积未达3万平方米,且不在我市已划定的文物埋藏区范围内,在建设、出让前可不先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在建设过程中,如发现有文物埋藏,须立即停止施工,保护好现场并报文物部门处理。
此复。
广州市文物局
2023年1月12日
(联系人:罗翀,联系电话:3892544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1月29日上午,广州市司法局召开工作总结暨经验交流会,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全省、全市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系统总结2022年各项工作,谋划部署2023年重点工作,着力推动以高质量法治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局党委书记、局长邓中文出席会议并讲话。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谭祥平主持会议。
会议认为,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省、市高质量发展大会要求,深刻领会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紧紧围绕为经济社会发展护航、为平安广州发力、为法治广州添彩,着力打造“六法融合”的全链条、全领域法治建设新格局,为推动广州在高质量发展之路上走在前列、当好示范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会议要求,要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的专门部署,找准着力点、切入点、落脚点,持续加强重点工作谋划,推动工作出新出彩。要全力推进法治赋能《南沙方案》,全力支持南沙创新发展,加快推进《南沙条例》立法,推动建立健全规则衔接机制。要扎实推进依法治市,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高质量推进法治广州建设。要提升法治保障能力,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努力为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提供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制度供给。要提高基层法治水平,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预防化解各类风险隐患。要争取形成更多优秀法治建设成果,打造全国法治城市标杆。
会议强调,要持续加强党的绝对领导,扛牢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持续深化融合发展创新机制,全面强化“一盘棋”意识,坚持扁平化管理、板块化运作思路,不断深化“三统一”“四共”“五联五促”等改革任务,持续加强资源管理调配,最大限度释放警务效能。要持续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全面推行考核评价制度,持续加强队伍全周期管理,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激励干部走心实干、担当有为,建设堪当重任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铁军。
会上,4名工作优秀代表作经验交流,局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汇报2023年工作打算。
市司法局领导,局机关各部门和局属单位领导干部,局属监所单位主要负责人,受表彰干部代表、经验交流代表参加会议。
广州市花都区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报来《关于征询办理花都区广花公路东三地块(分地块二)的考古调查勘探工作的函》(穗花土储业务函〔2022〕741号)及其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局意见函复如下:
一、所报花都区广花公路东三地块(分地块二)占地面积超过3万平方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九条、《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在出让前应当进行文物考古调查、勘探。
二、请及时与具有考古发掘团体资质的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联系,提供所需经费和相关资料,并提供必要的考古工作条件,尽快协助进行上述工程地块的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如果在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中发现古文化遗址和古墓葬,还须进行考古发掘。
三、在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中,如发现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石刻等不可移动文物,须在文物部门指导下制定保护措施,并将保护措施列入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任务书,报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
四、在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中如发现具有特别重大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必须实施原址保护的,应由具备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单位制定勘察设计方案,经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
此复。
广州市文物局
2023年1月10日
(联系人:罗翀,联系电话:38925449)
(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联系人:程浩,电话:1353975362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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