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康码即将停止多项服务
近日,粤康码发布服务公告,宣布按照国家新冠病毒感染防控政策措施优化调整要求,抗原自测、老幼助查、健康申报、电子证照、防疫工作台服务将于2023年2月16日11时起停止服务。
公告指出,自服务上线以来,我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技术和管理措施,依法依规保障个人信息安全。
“停止以上服务后,我们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彻底删除、销毁服务相关所有数据,切实保障个人信息安全。”公告表示。
新春伊始,风高火险
森林防灭火工作形势异常严峻
为有效遏制森林火灾高发态势
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现公布一批森林火灾典型案例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吸取教训
引以为戒,提高防火意识
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杜绝侥幸心理
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案例一:不守禁火令,更合一男子被行拘5日
2020年10月22日下午,高明区森林派出所接到市民报警称,更合镇泽河村某花木场内冒出大量浓烟,怀疑发生山火,森林派出所立即联合更合派出所出警处置。警察赶到现场发现,一名40多岁男子在花木场中间的空地焚烧枯树枝。民警马上上前制止,并扑灭现场明火。
经鉴定,男子焚烧树枝的位置属于林地,三面环山,位于高明区划定的森林防火区范围内,原本就不允许有野外用火行为;加上事发时全区森林防火橙色预警信号正在生效,男子行为涉嫌违反《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四条和二十八条有关规定。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公安部门依法对该男子处以5日行政拘留处罚。
案例二:更合一男子野外违规用火被罚款
2021年10月18日,更合镇林业工作站接报,更合镇停步村附近发现有违规野外用火现象,镇自然资源管理所迅速响应,林业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处理。
经调查,外来务工人员张某在停步村“岗行咀”(土名)临时租住,被发现时正用火烧生活垃圾及树枝。张某以上行为已违反《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的有关规定。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镇林业部门当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当事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予以警告并罚款。图片
相关部门对涉嫌擅自露天焚烧杂草的当事人进行立案处理
案例三:拒不执行禁火令违法拜祭被拘留
2021年4月4日(清明节)早上11时,明城镇明西村村民源某拒不执行高明区人民政府发布的禁火令,在拜祭祖先时燃烧纸钱、元宝蜡烛造成森林火灾,过火面积1.3亩,情节严重。公安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五十条第一项的规定,对源某处以行政拘留五天的处罚。
案例四:烧黄蜂引燃山火杂草被拘留罚款
2021年9月21日19时30分,高明区明城镇明南村委会长身岗村附近山体发生森林火情。由于指挥得当、措施有力、人员到位迅速,在村委会、村民和森林消防综合救援队、干部职工等100多人的全力扑救下,至20时15分将火情扑灭,造成失火面积0.5亩。此次森林火情是由佛山市高明区欧朗板业有限公司员工赵某在山上烧黄蜂引发,对该公司相关责任人予以警告,对赵某在森林防火区内烧黄蜂的行为处以拘留并处罚人民币3000元。
提 醒
近段时间,天干物燥,是森林火灾高发期,市民群众应严格遵守森林防火规定,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一、做好森林防灭火宣传。牢固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意识,积极行动起来,在掌握安全用火知识、学会自救本领的同时,向家人、亲朋好友传递森林防灭火、自救互救和安全避险知识,形成人人参与、群防群治的森林防火浓厚氛围。
二、落实森林防灭火规定。《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全年实行森林防火,每年十月一日至次年四月三十日为森林特别防护期,禁止携带火种、易燃易爆及其他引发森林火灾的物品进山入林。《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森林防火区及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告》规定:我区所有林地及距离林缘地带30米范围内划定为森林防火区。防火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1.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
2.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
3.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4.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
5.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
6.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者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
7.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违反上述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从严管控野外用火。要关注辖区内森林防火情况,参与森林火险排查、巡查,对发现的野外违法违规用火行为,坚决予以劝阻与制止;对不听劝阻或制止不了的,应及时报告所在村(居)或镇(街)有关部门。一旦发现森林火灾,请立即打110报警。
森林防灭火重在防范
希望广大市民积极行动起来
自觉遵守森林防灭火规定
从我做起,从自身做起
从严防范森林火灾
保护绿色家园
坚决杜绝森林火灾
春节假期后
有不少小伙伴换了新工作
但是大家知道换了工作后
尤其是换了异地工作
社保该怎么办吗?
怎么办理社保转移?
今天小保教会你!
广东省内换工作
如果参保人在广东省内换工作,那么只需要在新工作地参保后,到新参保地的社保部门申请办理职工医保关系转入即可。
办理资料:
原参保地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身份证等材料。
跨省换工作
如果参保人跨省换工作,则需要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职工养老保险
转移条件
在转入地参保缴费后才能转移;
转入非户籍地有年龄限制:社保转入地通常对参保人有年龄限制,一般会要求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才能转入(注:不同地区政策可能会有所差异,具体可咨询当地社保局);
欠缴社保费的,需清理欠费后才能办理转移。
若符合转移条件,参保人可通过电子社保卡微信小程序、掌上12333、支付宝、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站自助办理养老保险(跨省)转入申请,方便又快捷。
复制下方链接,在浏览器打开下载支付宝,即可进入“电子社保卡”:
https://ur.alipay.com/_3H0t6FBqtVR5qe2tnG4VVO
长按下方链接,搜一搜访问网页,进入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http://si.zwfw.mohrss.gov.cn/
办理资料:
参保人可携带身份证等材料,直接到新参保地的社保机构提出申请。不同地区政策可能会有所差异,具体所需资料可咨询新参保地的社保机构。
职工医疗保险
参保人在新参保地参加职工医保后,可到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职工医保关系转入申请。
办理资料:
原参保地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身份证等材料。
失业保险
如果跨省流动就业,参保人在新参保地参加失业保险后,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线上申请转入失业保险。
此外,若领取失业保险金时,选择在户籍地申领失业保险金,且最后参保地和户籍地不在同一省份的,也需要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参保人可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到户籍地社保部门或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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