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长兴路及华南东侧路交通改善及品质化提升工程勘察设计
- 项目名称:广州市天河区长兴路及华南东侧路交通改善及品质化提升工程勘察设计
- 项目编号:JG2023-0639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2月18日 0时0分~2023年3月10日 9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3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68.658469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投标人签订合同,并且对投标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条。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3.2.1、3.2.2资质证书: 3.2.1工程勘察资质(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3.2.2工程设计资质(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3]9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延续有关政策按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③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 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3.3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招标公告第3.1条、第3.2.2条要求)的国内投标人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招标公告第3.1条、第3.2.2条要求)的国内投标人进行合作设计;需提供合作设计协议书(本公告附件一)。 3.4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或从事市政工程专业(含相近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且具有工程师技术职称。 注:①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七要求提供的《主要人员简历表》为准。 ②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1家设计单位、1家勘察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必须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牵头方和成员方(以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方)。联合体各方须满足所承担本项目工作内容对应的资质要求。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 注:(1)联合体应签订一份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按本招标公告附件二),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4)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须联合体各方均签名盖章外,其余文件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名盖章。 3.6 信誉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国家下发”为准。)。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或从事市政工程专业(含相近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且具有工程师技术职称。 注:①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七要求提供的《主要人员简历表》为准。 ②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3月10日 9时30分 - 2023年3月10日 10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13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2月18日 0时0分 - 2023年3月10日 9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3月10日 9时15分 - 2023年3月10日 9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3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观念
更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
林克庆主持
日前,广州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常委会会议要求,研究我市贯彻落实意见。市委书记林克庆主持。
会议强调,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是立足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统筹发展和安全作出的战略决策,是把握未来发展主动权的战略部署。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大战略意义和重点任务,为我们更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观念,找准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的着力点和突破口,不断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着力增强发展的安全性、主动权,为坚决完成好这项重大战略任务作出广州贡献。要坚持用好改革开放关键一招。以落实《南沙方案》为牵引,推进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持续深化营商环境、要素市场化等重点改革,加大制度型开放力度,提高对内对外双向开放水平,持续释放活力、激发动力。要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狠抓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着力深化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堵点卡点,推动投资与消费、供给与需求在更高水平实现良性循环。要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强市建设。充分发挥广州实验室、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引领作用,狠抓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强化科技教育人才支撑,推动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深度融合。要着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坚持实体经济为本、制造业当家,高标准打造产业发展载体,培育壮大智能汽车、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型储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壮大数字产业集群,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竞争力和安全性,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现代服务业强市。要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落实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部署,大力推进城中村改造攻坚,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高标准建设绿美广州,有力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 项目名称:增江街陆村村48.255亩留用地平整工程
- 项目编号:JG2023-0651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2月18日 0时0分~2023年3月10日 9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2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759.814914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市政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一)、投标人声明(二)、投标人声明(三)。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通过资格审查。 12、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publicity/punishGz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3月10日 9时30分 - 2023年3月10日 11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1开标室(增城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2月18日 0时0分 - 2023年3月10日 9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3月10日 9时1分 - 2023年3月10日 9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开标室(增城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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