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监督合力 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广州市召开2023年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
近日,广州市召开2023年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通报了2022年度市本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研究了2023年经济责任审计相关事项。会议由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黎子良主持召开,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
会议充分肯定了2022年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和担当作为、推动保障“六稳”“六保”工作任务落实落地、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
会议要求,要始终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加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贯通协作;要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监督保障作用,重点关注重大战略和决策部署落实,加强民生审计和国有企业审计监督,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尤其是要加强统筹谋划,认真总结“巡审结合”工作做法及成果,促进“巡审结合”工作巩固提高发展;要不断深化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发挥各成员单位协调联动作用,形成监督合力。
会议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高质量谋划、落实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促进反腐倡廉、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为推动广州高质量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作出新的贡献。
近日,广州市审计局召开派驻市管企业审计专员办事处2022年度工作会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钟晓山,各审计专员办、人事处、机关党委、企业处、财金处、内审处和审计服务中心相关同志共6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审计专员办审计专员、审计员6位代表围绕2022年开展的主要工作和取得的成效,分享了经验体会,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需要局协调解决的事项提出了问题及建议。局机关相关处室负责人对审计专员办提出的问题及建议逐一回复解答。
钟晓山副局长指出,去年在经历很多考验的情况下,审计专员办的工作很有韧劲、很多亮点。审计专员办能够坚持党的领导,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统领审计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发挥探头预警作用,履职尽责,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为市管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防范系统风险作出了贡献。
钟晓山副局长还对审计专员办今年的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以更高的标准规范业务工作。《管理手册》和《业务操作指引》是审计专员办今后一个时期开展各项工作应遵循的行为规范和重要抓手,务必高度重视抓好贯彻实施。
二是以更严的要求处理好监督工作中的“三个关系”。处理好“平时监督”与“重点监督”的关系,要在“平时监督”中发挥驻的优势,通过关注对市管国有企业经营、重大经济事项、履行经济责任等情况,做到“耳聪目明”,做实做细日常监督,还要抓重点,聚焦主责主业,聚焦重点投资项目、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精准发力,实施监督。处理好“查通病”与“抓要害”的关系,要通过“查病”,及时把驻在企业存在普遍性、管理上的问题揭示出来,促进规范管理,还要通过找要害,盯住最关键的问题、最突出的短板,把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和引发系统性风险情况反映出来,敢于剖析要害、症结,真正戳到痛处、挠到痒处。处理好“严监督”与“促改革”的关系,要有“鹰的眼睛”、“狼的牙齿”,敢于动真碰硬,查真相、说真话、报实情,及时发现的问题线索,警示风险,同时,也要要站在客观公正的角度,用好专业视角,反映在推进改革中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可能存在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缺陷、制度性漏洞,为完善体制机制提意见,保护、支持和推动改革发展中的创新探索,促进改革措施落地。
三是以更实的作风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队伍。要苦练本领,提升业务能力水平;要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专业水平;要加强学习培训,强化系统观念、创新意识,提高大数据应用能力。
- 项目名称:海珠区西片区城市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监理
- 项目编号:JG2023-0786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3月1日 0时0分~2023年3月21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4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268.367775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工程监理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注:①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 ②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规定执行。 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有本科或以上的学历;或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执行。满足前述内容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4、其他要求: (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已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本企业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注:企业信息登记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企业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字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 (5)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本项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的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有本科或以上的学历;或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执行。满足前述内容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3月21日 10时0分 - 2023年3月21日 12时0分
- 开标地点:第01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3月1日 0时0分 - 2023年3月21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3月21日 9时45分 - 2023年3月21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1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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