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发展资金)保护类部分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项目实施单位:
根据《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知规字〔2020〕2号)和项目合同的要求,我局将组织开展 2021-2022年度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发展资金)保护类部分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
2021-2022年度立项且未验收的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发展资金)保护类部分前补助项目共计8项,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
二、验收材料
(一)202X年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发展资金)项目验收书;
(二)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三)项目工作总结报告(内容应包括项目执行情况、主要绩效、经费管理及使用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
(四)项目达标情况证明材料;
(五)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证明材料(项目经费决算表、财政资金支出明细表、凭证票据复印件或专项审计报告);
(六)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知识产权、成果、论文、专著、资质、各类证书、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等)。
三、验收工作安排
(一)单位自查。请各单位对照项目合同,自查项目实施情况,并按本通知的要求报送验收材料,认真填写《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发展资金)项目验收书》(下简称《验收书》,见附件2),按要求将相关验收证明材料装订成册(见附件 3),一式叁份,于 2023年3月6日(星期一)14:00-17:00 提交至广州市科学技术交流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13层自编02单元),验收材料请以电子邮件形式同步发送至kjjlg_jx@163.com,电子邮件主题为:“202X年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发展资金)项目验收+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二)集中核查。本次验收工作采取会议验收的方式,验收时按专题对项目进行分组,主要流程为:项目实施单位进行PPT项目介绍(10分钟),评审专家质询、项目单位答辩(10分钟),专家组评议并形成验收意见。
(三)会议验收。验收会议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将在验收材料通过形式审查后另行通知。
四、咨询联系方式
广州市科学技术交流馆有限公司,联系人:区明思,电话:020-81303421。
附件:1.需结题验收项目清单.docx
2.202X年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发展资金)项目验收书.docx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8日
穗社管批〔2023〕9号
广州市华瀚城市发展研究中心:
你关于注销广州市华瀚城市发展研究中心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决定准予注销登记。
请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银行账户等注销手续,将你单位登记证书、印章上缴我局。今后不得继续以该组织名义进行活动。
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3年2月26日
佛山市三水区教育系统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拟面向2023届大学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102名。获聘教师为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市区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一、招聘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思想品德: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学历学位: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所有考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专业要求: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本科或研究生专业任一符合即可),具体可参考《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专业成绩平均分在70分以上,或者平均学分绩点在2.0以上。
(四)教师资格证:需具备与报考教学岗位相应的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的可应聘低学段教师岗位),报名时如无法提供,则须提交承诺书,承诺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聘用合同。
(五)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放宽至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至报名首日。
(六)健康状况: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前期已参加佛山市三水区其他场次编制教师招聘考试被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5日9时-3月17日17时。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址为:三水区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
(http://www.ssjyyun.cn/recruit/main/ConvergeIndex)
考生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图片(如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或就业推荐表)、成绩单、教师资格证、荣誉证书等)。
网上报名要求如下:
1.填写报名表;
2.上传身份证和户口本(本人页)扫描件;
3.上传就业推荐表原件(如为研究生,须同时上传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4.上传大学成绩表(院系以上部门盖章确认);
5.上传教师资格证。如暂无教师资格证,可上传承诺书(承诺于2024年8月31日前提交教师资格证,否则自动解除聘用合同)。
6.上传其他材料,如荣誉证书、学生干部任职证明等相关证件(需有院系以上部门盖章确认)。
(二)网上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对考生在网上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并对通过资格审核考生的试讲视频进行评审,视频评审成绩总分100分,合格线70分,成绩不计入考试成绩。招聘单位根据视频评审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推荐人员进入考试环节,视频评审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视频评审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考试环节对象。
审核结果、视频评审成绩及推荐结果在系统公布,考生可于3月24日12:00后登录系统查询。
(三)考试
考试由区教育局统筹组织,各招聘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分专业技能测试(说课)和结构化面试两个环节进行。其中,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报考岗位对应学段的学科课程,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技能;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业务素养和教学潜能(包括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等)。
考试成绩由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和结构化面试成绩(占40%)组成,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该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专业技能测试主评委评分高低确定名次。考试结束后,考生可登录“三水区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通知公告栏”查询成绩。
(四)体检
对总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数依考生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参加体检人员须提交就业推荐表原件、就业协议书原件、教师资格证(或承诺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双方签订就业协议。
(五)考察
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对其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被考察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执行,不得聘用;被考察人有拒绝、逃避征集服义务兵役行为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予以处理;被考察人有性侵违法犯罪记录的,根据《关于建立教职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执行,不得聘用。
(六)公示与聘用
对于考察合格的人员,在中共佛山市三水区委组织部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聘用管理有关规定,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办理时间不得迟于2023年8月31日)。
五、其他事项
(一)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职位出现空缺的,由招聘单位研究,是否在该职位考试合格考生中按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二)被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的拟聘用人员,不能再参加2023年三水区公办学校其他批次的公开招聘,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进入体检及之后环节的拟聘用人员,如自行放弃的,三年内不得再参加三水区公办学校教师招聘考试,并记录在诚信档案。
(三)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安排,由招聘单位统筹安排到下辖相关学校工作,拟聘人员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凡擅自违约的,按相关约定条款处理。
(四)本公告中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五)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即从报名开始至办理入职手续前)。在招聘全过程中,如发现考生违规或不符合招聘资格的,将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本公告解释权归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网络报名技术服务电话:18929903878;
监督举报电话:0757-87706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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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佛山市三水区教育系统2023年校园招聘教师岗位表
2.专业参考目录
3.佛山市三水区教育系统2023年校园招聘教师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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