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发力科技赋能,数字贸易及投资促进
2月23日,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广州商务局、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和北京金沙江联合资本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黄埔区行政服务中心共同签署《科技赋能数字贸易及投资促进战略合作协议》,将成立“数字贸易服务与投资促进联盟”和“科技品牌出海基金”,并落户黄埔区。未来,各方将在政策指导、资源整合、投资促进、产业集聚、政策创新、行业分析等方面发挥各自优势,开展深度合作。
据悉,该联盟以“凝聚科技资源、引领数字创新、支撑抱团出海、实现合作共赢”为宗旨,聚合“为科技品牌出海服务”的广大企业,覆盖科技创新品牌企业,助力企业国际化发展。该基金聚焦投资培育科技品牌出海的产品型企业和服务型企业,助力企业产品创新、品牌升级、出海,首期规模达5亿元。未来10年,将通过“一个联盟+一支基金”,投资、孵化和培育100个科技出海品牌、30个跨境贸易服务品牌。
黄埔区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联盟落地黄埔将进一步发挥产业协调、推动作用,抢抓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重组机遇,助力培育科技型外贸企业,促进贸易领域科技创新、制度创新、模式和业态创新,推动进口与出口、数字经济与绿色经济、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贸易与双向投资、贸易与地方产业高质量协调发展。
近年来,黄埔区重点产业集聚,外贸结构不断丰富和优化,重视培育科技品牌竞争力,支持数字贸易和服务贸易加快发展,不断探索外贸方式转变与突破,实现高质量发展。据统计,2022年,黄埔区进出口总额3139.5亿元,占比广州市28.7%,居全市首位。同时,新增境外投资项目76个,位居全市首位,对外投资中方协议投资额超13亿美元,占广州市比重超过80%,其中“一带一路”新增项目33个。2022年,黄埔区科技创新企业超4万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突破2500家,居全市第一,集聚了广电运通、视源电子、明珞装备等一大批数字技术优质企业。
下一步,黄埔区将借助“联盟+载体+基金”三位一体的科技型数字贸易生态体系,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合作,实现“产业链、创新链、服务链、资金链”相结合的“稳链强链、补链延链”合作,挖掘高科技产品附加值,提升品牌国际竞争力,优化区域外贸结构,促进地方产业升级,践行外贸转型新探索,以多方合作新模式助力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
(记者 徐洁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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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3日下午,广州生物医药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在黄埔区召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市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打造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与高速度增长“双高”同步新模式。广州市委常委、黄埔区委书记、广州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市生物医药及高端医疗器械链链长陈杰主持并讲话。会上通报了市、区生物医药及高端医疗器械产业链发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省、市、区相关部门领导,广州市生物产业联盟及企业代表参加。
陈杰强调,今年是检验全市生物医药产业链补链强链延链成效的关键一年,黄埔区是广州生物医药的主战场、主阵地,要坚持问题导向,全覆盖摸查当前生物医药企业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要分门别类汇总企业诉求,做到责任到岗,抓好督查落实,形成闭环管理,体现“两提”(审批大提速、效能大提升)、“三到”(说到做到、服务周到、随叫随到)、“四心”(暖心、舒心、开心、放心)的开发区服务精神。各生物医药企业要瞄准年度目标,进一步增强快速发展的雄心决心,吸引上下游产业集聚,提高产业韧性,实现技术人才等资源共享,率先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与高速度增长“双高”同步,为省、市实现“倍增计划”作出应有贡献。要着眼于生物医药产业可持续发展,继续把各项工作抓好抓实,做到“六个一”,即形成一本生物医药产业鼓励政策和导读手册,建立一个科技金融融合机制,建设一个生物医药企业共享网站,强化一个工作专班,成立一个政策制定咨询委员会,打造一个公共服务研发共享平台,力求生物医药产业在新的一年形成更大凝聚力和发展力。
黄埔区区长冼银崧表示,针对企业提出的各类诉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将完善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政策支持、载体建设、服务平台建设、金融服务等关键要素支撑,完善产业链布局;优化审批流程和效率,拓宽解决初创企业、创新型、紧缺、高端项目早期资金短缺问题的渠道;搭建研发创新平台,加强企业和医疗机构常态化交流,促进科研成果转化;提高药品和医疗器械审批速度,打通“国谈”药品进医保进医院“最后1公里”,与省市相关部门联动形成合力,争取国家部委支持,共同为全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更加便利的服务。
座谈会上,广州市生物产业联盟,百济神州、诺诚健华、广东恒瑞、康方药业、广州迈普等13家生物医药企业代表畅所欲言,为做大做强生物医药产业建言献策。与会职能部门对企业相关诉求一一回应,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找问题、出思路、寻对策。
(记者 焦婵娟 通讯员 谭远明 莫蕴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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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深入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按时保质完成评估任务,提高评估工作效率,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关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指导意见》(财综〔2016〕54号)的要求,我局将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确定一家承办单位提供2023年度广州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服务。
一、项目名称
2023年度广州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服务工作项目
二、采购单位
广州市民政局
联系人:胡树军 联系电话:020-83179286
三、采购内容
制定2023年度广州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方案;开展等级评估培训、宣传;开展等级评估受理、初评工作,配合组织召开评估委员会,负责获得等级社会组织牌匾和证书发放。
四、比选资金来源和总价
市财政资金共64万元,以8000元/家社会组织,共完成不少于80家市一级社会组织评估。分两批(第27批和第28批)评估,协议签署后分三次拨付,自合同签订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办理经费支付手续,向乙方支付合同经费总额的30%,即19.20万元;待乙方向甲方提交第27批相关报告及材料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经费总额的40%,即25.60万元;待乙方向甲方提交第28批评估项目相关报告及材料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经费总额的30%,即19.20万元。如评估数量不足80家,则按实际评估数量进行结算;如评估数量超过80家,多出费用不补。为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避免恶意竞争,各申报单位报价不作为评审唯一要素。
五、报名条件
1.依法在登记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专业机构;
2.具有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经验;
3.熟悉和了解各类社会组织的日常运作和管理工作;
4.拥有能够熟练掌握和灵活运用社会组织管理政策与知识、方法与技能,愿意积极投身社会组织管理服务的专业团队,具备社区、社工、社会组织相关项目专业服务经验,专职工作人员人数不低于3人;
5.有良好的信誉度和公信力,熟悉社会组织培育、管理相关政策制度,具有良好的咨询服务能力,有开展等级评估服务经验者优先;
6.投标单位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六、报名资料
1.机构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3.报名单位情况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单位概况、工作团队、主要工作业绩、业主服务评价、承接项目优势、近三个月在职人员社保名册、机构获奖等情况资料);
4.项目实施方案及详细报价;
5.其他补充材料。
注:以上报名资料须加盖公章(A4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密封送达,且应与实际相符,如有缺漏或虚假或招标文件响应部分高度雷同的,视为无效报名。
七、比选公告公示、接受咨询时间和地址
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8日
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3月9日下午18:00
递交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99号1106房
八、比选标准
(一)本次比选采用参照综合评分法,以比选文件规定的条件为依据。评分比重如下:
评分项目 | 权值 | 得分 |
技术 | 50% | 50 |
商务 | 40% | 40 |
报价 | 10% | 10 |
1.价格评分表(10分)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 | 权重 |
1 | 比选报价 | 以有效报价的最低价为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10*(基准价/投标报价)。 | 10 |
合计 | 10 |
2.商务评分表(40分)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 | 权重 |
1 | 项目经验 | 1.近三年机构承接同类项目工作项目1个加2分,加满10分为止。 (提供承接或开展同类项目工作的相关协议等佐证材料。) | 10 |
2 | 业主服务评价 | 根据参选方提供的上述项目经验中,业主出具的好评情况综合对比,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5分。 (提供业主出具的项目实施评价或第三方机构出具的项目评估报告。) | 5 |
3 | 人员组织架构 | 对各合格参选方提供的团队构成(人员构成、人数、资质等)、团队设置(人员配备的合理性、如何分配)等进行横向对比: 1.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构成设置合理、全面,团员资质深、经验丰富,得15分; 2.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构成设置比较合理,团员资质较深、有一定经验,得10分; 3.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构成设置一般,团员资质一般、具有一定经验,得5分; 4.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构成设置较差,团员资质较差、具有较少或者无经验,得0分。 (提供人员名单、劳动合同、社保、聘书、资质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 | 15 |
4 | 获奖情况 | 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资质等级或奖项,每个1分,最高10分。 (提供资质或奖项证书等。) | 10 |
合计 | 40 |
3.技术评分表(50分)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 | 权重 |
1 | 项目整体工作计划 | 1. 具有完整详细的项目工作实施计划,计划合理且符合该项目购买方整体需求,10分; 2. 工作实施计划基本完整、合理且基本符合该项目购买方整体需求,7分; 3. 工作实施计划不完整,合理性欠缺,不完全符合该项目购买方整体需求,3分; 4. 无项目整体工作计划,0分。 | 10 |
2 | 项目方案可操作性 | 1.项目方案符合等级评估工作实际情况、可操作性强,10分; 2.项目方案较符合等级评估工作实际情况、可操作性较强,7分; 3.项目方案较符合等级评估工作实际情况、可操作性一般,3分; 4.项目方案不符合等级评估工作实际情况、不具可操作性,0分。 | 10 |
3 |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 | 1.对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分析准确、合理,10分; 2. 对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分析基本准确、合理,7分; 3. 对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分析一般,3分; 4. 对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分析不准确、不合理,0分。 | 10 |
4 | 项目质量保证措施 | 1. 对项目质量控制有总体目标,并进行分析。对质量控制分解目标有应对措施,10分; 2. 对项目质量控制有总体目标,但未进行分析,对质量控制分解目标有基本的应对措施,7分; 3. 对项目质量控制有总体目标,但未有应对措施,3分; 4. 对项目质量控制无总体目标,且无相关应对措施,0分。 | 10 |
5 | 项目经费使用计划 | 1. 具有详细健全的项目经费使用计划和预算明细,对工作中各项可能的支出考虑全面细致,10分; 2. 具有较详细健全的项目经费使用计划和预算明细,对工作中各项可能的支出考虑较全面细致,7分; 3. 项目经费使用计划和预算明细一般,对工作中各项可能的支出考虑不够全面细致,3分; 4. 项目经费使用计划和预算明细不健全,对工作中各项可能的支出考虑不全面、不细致,0分; | 10 |
合计 | 50 |
(二)比选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比选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比选文件的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比选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广州市民政局
2023年3月 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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