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印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新版补偿办法 涉村民住宅先补偿安置后搬迁
日前,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目的、征收原则、人民政府申请征收土地的前期工作、征地程序、补偿标准等进行了完善规范。在征地补偿部分,明确“征收土地涉及农村村民住宅的,应当先补偿安置、后搬迁”。
《办法》明确,广州各区政府须在依法完成规定的前期工作后,方可提出征收土地申请。在发布现场公告(征收土地预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征收土地公告等)、土地现状调查、土地现状确认、办理补偿登记、交付土地和房屋时,可以邀请公证机构进行现场公证,明确提请公证的程序。其中,明确发布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征收土地公告的,应当依法向公证机构申请现场公告,以保证征收工作可以受到多方监督,保障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征收土地的知情权、参与权及其合法权益。
根据《办法》,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听取意见时,除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还应当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时,除应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签订外,还要求与使用权人签订。如有过半数被征地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或者区人民政府认为确有必要的,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听取意见。村集体的相关奖励费用也纳入到财务公开制度中。
《办法》补偿内涵新增“农村村民住宅”,并规定在补偿对象中,明确未经确权登记的,如果权属有争议,经过相关村(联社)、村民小组(社)依法表决同意的,可以先行支付给指定对象。
此外,《办法》不再附带具体的补偿标准内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补偿标准将按照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并由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其他补偿标准,省人民政府有公布的,按省公布标准执行,如省人民政府未公布的,按各区人民政府公布的补偿标准执行。该《办法》还将与广州市农村住宅建设管理相关规定衔接,明确补偿安置的标准,以及非村民建造或者购买房屋的处理方式。
3月1日,市应急管理局市管一级调研员李汉超带队分别前往花都区、白云区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实地检查。
检查组一行对市级调拨的救灾款物使用情况、救灾物资应急保供能力、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自然灾害救助规章制度建立等工作进行了全面督导,并对花都区梯面镇梯面小学应急避护场所救助准备工作进行了实地检查。
李汉超强调, 一是要树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强化与物资储备部门联动,提前谋划,主动作为,提前做好应急救灾物资调运各项准备,做到未雨绸缪、心中有数、有备无患。一旦有灾情发生,要第一时间应急响应,第一时间调运救灾物资,第一时间深入一线救灾,全力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二是主动作为,认真做好救灾款物使用和后续处置工作,确保市级调拨的救灾款物使用和处置合法合规、手续完善,经得起社会群众监督、经得起审计和检查。三是加强对灾情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确保灾情信息报送渠道畅通高效,严禁瞒报、漏报、迟报、谎报灾情。持续开展街镇级、社区村级灾害信息员业务培训工作,全面提升灾情统计和报送工作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2月28日,广州市审计局机关妇委会召开换届选举大会,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各审计专员办全体妇女干部职工参加会议,市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刘南群同志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
会议宣读了市直机关妇工委《关于广州市审计局机关妇委会换届选举的批复》,听取并审议了第四届妇委会工作报告,审议了《广州市审计局妇女大会选举办法(草案)》,严格按照选举有关规定和程序,选举产生了第五届妇委会委员。
刘南群同志充分肯定了第四届妇委会取得的成绩,对第五届妇委会的成功当选表示热烈祝贺,并提出四点希望:一是要强化政治思想引领,二是要有效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三是要强化责任担当,四是要探索创新新时代妇女工作和妇委会工作的新路子。并希望全体妇女同志奋发有为、展现风采,为新时代审计事业发展贡献“半边天”力量。
随后,第五届妇委会召开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选举产生了主任,并对委员进行了分工。 (陈斐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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