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大道593号地块住宅项目设计总承包(第2次招标)
1.招标条件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大道593号地块住宅项目已获得有轨部门批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永得利商贸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大道593号地块住宅项目设计总承包(第二次)
2.2 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秀丽河以南、荷富大道以西,地块与智湖公园仅一路之隔
2.3 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面积:总用地面积为65467.53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 211766万元。
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商务用地、娱乐康体用地)。
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兼容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娱乐用地、其他商服用地)
建筑密度:≤27%;
容积率:1.0<容积率≤2.5
限高≤80米
停车位:居住建筑应按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置不少于1.0个汽车位,其他性质建筑配置车位数量须满足《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
2.4服务周期:
设计工作启动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1)合同签订后起15日历天内,中标人对中标概念性方案进行深化,并向招标人提交成果文件;
(2)概念性方案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后15日历天内,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方案设计成果文件;
(3)方案设计成果文件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后25日历天内,中标人进行扩初设计工作,并向招标人提供相应的成果文件。
(4)扩初设计成果文件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后30日历天内,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全专业建筑施工图;
(5)施工图经第三方审核并通过后10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最终的施工图蓝图、CAD图及相关的电子文件。
(6)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项目工程施工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且工程质保期验收结束为止。
2.5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5.1招标内容、规模
工程服务范围:开展项目工程设计全过程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建筑设计及专项设计、深化设计的审核与配合、工程招标配合、报建配合、评审审查配合、施工配合、竣工验收配合等内容。
1.工程建筑设计:
根据规划指标完成建设用地范围内室外工程设计、地下工程设计、建筑物及构筑物设计的单体设计等,包含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竣工验收配合等涉及本项目的一切设计及设计服务工作。服务内容和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建筑、结构、结构超限审查、强弱电、给排水、采暖通风、燃气;红线范围内的市政配套及与红线外各项市政管线接口设计;室外总体总图和各类管网管线及其综合设计;配合擦窗机设备、电梯(升降梯及自动扶梯)招标设计等工程。
2.专项设计:
专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设计咨询及路口设计、绿色建筑及海绵城市设计、智能化设计、泛光照明设计、装配式设计(含装配式施工组织咨询及装配式认定及BIM)、BIM正向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阶段全过程BIM协同、基于BIM的设计审查、BIM报批报建、全专业BIM模型构建、设计阶段BIM成果移交交底等)、停车划线、标识导视设计、水土保持施工图设计、公交首末站设施及划线专项设计(如有)、幕墙(含系统门窗)设计等工作。
3.评审审查配合:参加和接受设计过程中所必要的审查和专项审查。接受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审图机构、精细化审图机构及顾问公司的图审,并对其提出的意见进行协商和修改直至审查通过。
4.工程招标所需的技术要求和说明等相关文件;满足政府相关部门审查和投标人所需要的所有专项咨询、专项设计、专题研究及专项评审,报批报建所需的评审资料、会务及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等。以上未列出但与本项目密切相关、必不可少的系统、专业、其他特殊工程和投资计划所含项目的设计。具体详见本项目设计任务书。
5.上述具体内容以招标人的要求为准。招标人保留增减及更换专业工程设计及非主体部分专业工程委托 (包括但不限于如规划方案深化设计、精装修设计、园林景观设计、外电设计、消防工程、人防工程、公用部位装饰工程等) 或甲供材料、设备的权利,但此类增减并不解除中标人按照本合同约定以及行业惯例提供工程基本措施配合和服务及中标人对专业分包单位及/或市政配套部门及/或政府指定部门进行配合的义务及对本工程进行 全面管理与协调的义务,且中标人同意不因此类增减而向招标人进行索赔。中标人需与专业工程设计单位及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并配合做好施工管理工作。
2.5.2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8,672,722.84元。
2.6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
2.6质量要求:本工程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建设部颁布的有关建筑工程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广东省、佛山市下发的有关建筑工程设计方面的文件和规定。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中标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具备以下1)或2)或3):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3)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4.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建筑行业诚信档案(http://cxpt.fssjz.cn/cxpt/),建筑行业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
4.4.1建筑行业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建筑行业诚信等级为D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须提供“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企业诚信档案信息网上查询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的企业诚信档案信息以开标评标当天查询的结果为准。
4.5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电子证书)及中级(或以上)职称。
4.6.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7 其它专业人员要求:
4.7.1建筑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电子证书);
4.7.2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给排水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证书;
4.7.3暖通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暖通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书;
4.7.4结构业负责人:1名,具有建造或结构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
4.7.5电气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电气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
4.7.6社保证明:需提供投标人近6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上述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8企业业绩: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合同设计费不低于1400万元的设计业绩。须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业绩的业主证明(须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9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9.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9.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9.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9.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9.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9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由于安全生产责任问题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 4 月 10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 5 月 5 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3年 5 月 5 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高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 88 号)。
7.3 因疫情防控,开标当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本单位已取得有效的佛山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须带备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递交投标文件并核验身 份后即可离场,不集中参加开标会议。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9.4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 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 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由投标人自负。
9.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 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 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
接收异议的联系方式: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永得利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463号4座25楼2501室
邮 编: 528599
联 系 人:冯小姐
电 话:0757-88983831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
邮 编:510635
联 系 人:潘工
电 话:020-87554238
传 真:020-87554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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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品质革命”系列活动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4月24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LF0123FS00ZC26
项目名称:“品质革命”系列活动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1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3年“品质革命”系列活动):
合同包预算金额:2,610,000.00元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验收合格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2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品质革命”系列活动)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品质革命”系列活动)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联合体组成全体单位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以上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4月10日 至 2023年04月1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季华五路55号万科金融中心A座33楼33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2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季华五路55号万科金融中心A座33楼33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线上开启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现场开启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55号万科金融中心A座33楼3303室
5.本项目的开启方式为远程电子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参加,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可登录云平台通过“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投标文件解密,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6.在响应截止时间前,请各响应供应商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开标结束后,请响应供应商保持联系人手机号码畅通,特别是澄清需要及时响应。如因未及时响应导致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8.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工商业联合会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7号工商大厦三楼
联系方式:0757-83385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季华五路55号万科金融中心A座33楼3303室
联系方式:0757-83205203-3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757-83205203-317
项目概况
佛山市社会福利院2023年度购买儿童福利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4月21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Y0123002A
项目名称:佛山市社会福利院2023年度购买儿童福利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佛山市社会福利院2023年度购买儿童福利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1,85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参与磋商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分支机构可沿用总公司的各项资质材料证明。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截止日当月)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不含截止日当月)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截止日当月)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响应承诺函》进行承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社会福利院2023年度购买儿童福利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供应商须为符合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社会福利院2023年度购买儿童福利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按照《响应承诺函》进行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4月10日 至 2023年04月1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4月21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18号雅庭国际一座2407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4月21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18号雅庭国际一座2407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竞争性磋商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响应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社会福利院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市东下路2号
联系方式:0757-823013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信悦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18号雅庭国际一座2407
联系方式:0757-83279001、0757-832790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永宜
电 话:0757-83279001、0757-83279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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