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白坭镇2023年秋季学期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第一批报名学生审核结果公示
白坭镇2023年秋季学期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正在进行中,第一批报名学生的资料已审核完毕,现将审核结果向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至14日(共5天)。
一、审核录取情况
经审核报名材料,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共有704人,其中白坭镇户籍生517人,佛山市非白坭户籍生和佛山市外户籍政策性借读生符合录取条件共187人。(详见附件)
本次公示名单在公示期内无异议,录取学生将按拟录取学校安排入学,具体入学注册日期在公布普通借读生积分入学进入分数线名单时一并通知,敬请关注。
二、学位情况
在录取完户籍生、政策性借读生后,余下学位在安排政策优待生、“三个一批”创新制造企业员工子女学位后,再用于积分入学学位,具体积分学位数以积分入学方案公布为准。
三、投诉举报
公示期内,凡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发现存在虚假申报行为的,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向我办实名投诉。
受理单位: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教育办公室
受理电话:87568204
单位地址:三水区白坭镇汇博路3号白坭镇体育馆内
附件:白坭镇2023年秋季学期小学一年级户籍生和政策性借读生拟录取名单
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教育办公室
2023年4月10日
白坭镇2023年秋季学期公办小学一年级、公办初中一年级户籍生和政策性借读生的报名已结束,经初步审核,我镇约有130个学位用于公办小学一年级积分入学。为确保白坭镇2023年新市民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工作高效有序开展,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申请条件
一、申请条件
1、在白坭镇实际居住并持有白坭镇有效居住证的新市民,可在白坭镇的公办小学有积分学位的情况下,为适龄随迁子女或被监护人申请白坭镇内公办小学一年级学位;
2、在三水区实际居住并持有三水区有效居住证的新市民,可在三水区的公办中学有积分学位的情况下,为应届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或被监护人申请三水区内公办初中一年级学位。
说明: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必须是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7年8月31日(含31日)前出生且尚未入学。不满6周岁的不能报名。
时间安排
1.受理时间:4月23日至5月23日
2.审核评分:5月24日至6月5日
3.首轮公示及受理复核:6月6日至6月12日
4.审核复核:6月13日至6月19日
5.最终积分排名公示:6月20日至6月27日
受理地点
三水区区级或任一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均可受理
提交材料
(一)必备材料
1. 《三水区新市民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申请表》(可以提前下载打印填写,也可现场填写)。
2. 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居住证登记地址为三水区且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4. 居民户口簿及结婚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亲属关系证明材料或监护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选择性材料
根据《2023年三水区白坭镇积分入学指标》和《三水区白坭镇新市民积分入学证明材料申办指引》的相关要求,填写《白坭镇新市民随迁子女积分制自定指标加分项申报表》,提交申请人的其他积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提示:新市民如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作虚假承诺,直接取消积分入学资格。
办理程序
1. 提前预约。积分入学业务实行预约办理模式。市民可通过“佛山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选择“积分入学”窗口类型进行预约。三水区、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均可办理,市民可就近选择号源相对充足的中心进行预约。每工作日17:00发放未来第5个工作日的预约号。
2.现场办理。申请人按照预约日期和时间段持所需材料到约定的行政服务中心积分入学窗口提出申请。
3.审核评分。白坭镇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办公室会同各职能部门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分。如申请材料未通过审核或相关部门提出复核要求的,申请人均应配合提供原件当面核实,否则视为放弃该项积分。
4.积分汇总排名公示。白坭镇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办公室汇总各职能部门对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申请人积分的评分结果进行排名,并在三水区人民政府官网、“白坭发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区委政法委综治和流管股汇总各职能部门对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的申请人积分的评分结果进行排名,并在佛山新市民服务信息网、“佛山新市民”微信公众号、三水区委政法委官网及“三水政法”微信公众号、“三水教育”微信公众号、各镇(街道)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申请人对积分排名有异议或投诉的,可在首轮公示期内向白坭镇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办公室提出复核申请,逾期申请不予受理。
5.学位录取。公办小学一年级学位录取,由白坭镇教育办公室根据积分学位数量,按所有申请白坭镇公办小学一年级积分入学的申请人总积分排名,从高到低录取,录满即止;公办中学一年级的学位录取,由三水区教育局根据积分学位数量,按所有申请公办中学一年级积分入学的申请人总积分排名,从高到低录取,录满即止。请申请人留意公示后教育部门的相关信息发布和通知。
积分排名规则
1.新市民及其配偶无需同时申请积分制服务,只需积分高一方申请即可。
2.申请白坭镇公办小学一年级学位的在白坭镇范围内按积分高低进行排名,申请公办初中一年级学位的在全区范围内按积分高低进行排名。在总积分相同、排名并列的情况下,以首次在我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的先后时间确定排名,先办证者,排名在前。
温馨提示
1.请申请人认真阅读本通告内容,提前按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准备好积分材料,按照预约日期和时间到指定受理点提交积分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申请时请一次性提交积分材料,申请受理后原则上不再受理补交新的积分材料;如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提交新材料或因评分职能部门要求补充佐证材料的,申请人需到白坭镇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办公室提交。
咨询电话
受理资格及材料准备咨询(流管部门)
区委政法委:87710811
白坭镇:87578006
业务预约及办理咨询(行政服务中心)
区中心:87612345
西南街道:87618700
云东海:88527672
白坭镇:87570145
乐平镇:87381999
芦苞镇:87230090
大塘镇:87271733
南山镇:87219309
学位情况咨询(教育部门)
区教育局:87772210
白坭镇教育办公室:87568204
为顺利推进2023年杏坛镇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0〕3号)、《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佛山教基〔2023〕7号)、《顺德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顺教〔2023〕29号)、《佛山市顺德区科学技术局 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关于受理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子女入学的通知》(顺科发〔2023〕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杏坛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方案。
一、招生对象
年满 6 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且未具有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计划
全镇计划招生59个班,原则上按照45人/班的规模招生,各校具体招生班数见附件4。
三、招生原则
(一)坚持就近免试入学。根据杏坛镇各小学的招生规模及本年度各村(社区)户籍适龄儿童人数,划定各小学的招生学区范围(各小学学区划分见附件3),本镇户籍适龄儿童根据户籍报读属地招生范围对应的学校。如个别学校学区户籍生人数超出其招生规模,则以入户时间先后顺序,对后入户学生由镇教育办统筹就近安排分流至邻近学校。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实行阳光招生,推进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招生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分类分批录取。提前批录取西山小学高新区学校杏坛本地户籍生(包括该校学区范围内户籍生、高层次人才的本镇户籍子女以及电脑派位的本镇户籍生);第一批由其他小学录取户籍生;第二批录取政策性借读生(含高层次人才的非本镇户籍子女、上级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子女、高新技术企业或重点扶持企业指标生)。
四、生源界定
(一)户籍生
户籍生是指学生户籍属杏坛镇,且学生与父(母)同一户籍,户口簿户主名与房产证房主名一致(或户主与房主系直系亲属)、户口簿地址与房产地址一致。此类学生分为楼盘户籍生和非楼盘户籍生。
在我镇工作的五类以上高层次人才的杏坛户籍适龄子女,可直接报读西山小学高新区学校。
(二)政策性借读生
政策性借读生包括以下类别:
1.集体户口户籍生。此类学生比照政策性借读生处理。
2.在我镇工作半年以上的五类以上高层次人才的非本镇户籍子女,比照政策性借读生处理。
3.优教服务对象子女:符合广东省、佛山市相关规定条件的广东省人才“优粤卡”持有人、因公殉职或伤残基层干部、现役军人、佛山市引进人才和佛山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的非杏坛户籍适龄子女。上述学生比照政策性借读生处理。
4.符合《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9〕11号)文件所规定的政策性借读生条件之一的新市民适龄子女。
5.高新技术企业指标生:按照《佛山市顺德区科学技术局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关于受理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子女入学的通知》(顺科发〔2023〕23号)执行。
上述五类政策性借读生中,第1、第2、第3类学生不参与积分,由镇教育办根据各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第4、5类政策性借读生统一参加全镇的积分排位,在录取完第4类政策性借读生后,再录取第5类高新技术企业指标生。
第4、5类政策性借读生须提前准备好相应的积分材料,在现场报名时一并提交。
(三)普通借读生
除户籍生和政策性借读生之外的持本镇有效期内居住证的佛山市新市民适龄子女,属于普通借读生。由于本年度我镇户籍生数量激增,2023年我镇各小学暂无普通借读生招收计划。
五、报名及录取安排
1、提前批报名及录取安排
西山小学高新区学校杏坛本地户籍生的报名及录取属于提前批,具体招生办法按照《2023年杏坛镇西山小学高新区学校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执行。
2、第一批报名及录取安排(户籍生)
1.报名学区安排
楼盘户籍生:
①户籍地在景泰花园、中博城果、佳兆业可园、嘉信绿景花园、涛汇豪庭的学生,在中心小学报名;
②户籍地在金海岸花园、美的时代城、和泰居、创富公寓、德福华府、天宝豪庭的学生,在桑麻小学报名;
③户籍地在顺宝花园、明珠楼、明日桃园、港杏豪庭、海云堡、海俊达上苑、凯盛广场、胜达名居、御景轩、杏坛教师楼、杏中教苑、碧桂园美的水木清华、万科金域学府、北河泽公馆的学生,在昌教小学报名。
非楼盘户籍生:
各村(社区)的非楼盘户籍生,在户籍所在地归属的学校报名(详见附件3)。
户籍生应向户籍地址所属学区的学校报名,其所属学区的学校学位不足时,则按入户学区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入读,未能解决的户籍生由杏坛镇教育办公室根据入户时间先后顺序,参照家长志愿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入读。
2.报名及录取的办法、程序
户籍生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不用到学校现场报名),所有户籍生均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报名者,责任由家长承担。网上报名网址:http://zs.sdedu.net,进入“顺德区义务教育招生网上报名系统”→“小学一年级户籍生报名”→“杏坛镇”,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提交成功后即完成网上报名流程。网上报名操作指引见附件1。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16日—18日。
(2)网上报名结束后,学校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对部分存疑的资料,由学校通知家长补交。补交时间:2023年4月19日18:00之前。
(3)录取结果公布时间:2023年5月31日。
(4)线下学位确认时间:2023年6月3日18:00前。
3.网上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①儿童户口本首页和所在页图片;
②父母户口本首页和所在页图片;
③儿童出生证图片。
特别提醒:网上报名所填写的资料务必真实,所提交的佐证资料为图片,请务必保证图片的完整性和清晰度。
3、第二批报名及录取安排(政策性借读生)
1.报名方式:政策性借读生必须进行两次报名,一次网上报名,一次现场报名。
(1)政策性借读生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5月4日—5日。(特别提示:所有政策性借读生均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否则视为放弃学位),网上报名流程参照本地户籍生报名流程。
(2)现场领取报名表:2023年5月11日—12日,请家长到我镇任意小学门卫室领取《政策性借读生分类及相关材料一览表》(见附件5)、《2023年杏坛镇小学一年级政策性借读生入学申请表》(见附件6)、《2023年杏坛镇小学一年级政策性借读生积分表》(见附件7)。家长领取上述材料后,应在正式报名前办理好各种积分项目的佐证材料,逾期不接受家长补交材料。
(3)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5月20日—5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4)现场报名要求:政策性借读生只能向有学位的学校报名并提交资料。家长可以在入学申请表中填写四个志愿,但只允许向第一志愿的学校报名,不得向多所学校提交报名资料。
(5)现场报名方式:家长持《2023年杏坛镇小学一年级政策性借读生入学申请表》《2023年杏坛镇小学一年级政策性借读生积分表》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第一志愿的学校报名。
(6)资料审核与录入:各校受理人员必须严格审核报名资料的真实性,确认其具备报名资格后,对家长提交的材料进行分类,做好记录。
(7)资料保存与复核:各校受理人员审核资料后,须将报名资料入袋保存,并在报名结束后统一交镇教育办公室复核。镇教育办公室根据各校报名材料的审核情况,将有疑点的材料交职能部门审查。
(8)积分公布时间:2023年5月30日。
(9)积分查询时间:2023年5月30日—31日,如积分申请人对积分有疑问,可拨打27388312、27388729进行查询。
(10)录取名单公布时间:2023年6月2日。
(11)现场学位确认:已录取的政策性借读生需按学校指引进行注册,2023年6月10日确认学位,逾期未确认学位的,按自动放弃学位处理。
六、其他说明
(一)在其他区域曾经入读小学并已取得学籍的儿童,不得报名入读一年级。如发现有上述情况的报读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家长负责。
(二)上地村户籍生招生办法与2022年相同,允许上地村户籍的适龄儿童报读全镇任何学校(如报读西山小学高新区学校则按西山小学高新区学校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执行),各小学(西山小学高新区学校除外)对报读本校的上地户籍适龄儿童,均按第一批户籍生的待遇进行录取,但如学位不足,也按入户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录取,未能录取的上地户籍学生,由教育办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
(三)申请人伪造或者使用伪造材料的,一经发现,不予办理入学申请。情节严重者,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四)如出现招生过程中已经确认学位,但开学后没有报到的情况,此类自动放弃的学位将不再安排学生递补。
(五)本年度招生工作,户籍生采用网上报名,政策性借读生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具体网上报名操作指引见附件1。
(六)本方案由镇教育办负责解释。
(七)文件查看地点。招生文件在我镇各小学、幼儿园的公示栏、“水兴杏坛”微信公众号以及杏坛教育信息网(http://xtjy.sdedu.net/index)均可查阅。
七、附件
附件1:2023年杏坛镇小学一年级户籍生网上报名系统操作指引
附件2:2023年杏坛镇小学一年级招生相关部门及学校咨询电话
附件3:2023年杏坛镇各小学招收本地户籍生学区范围
附件4:2023年杏坛镇各小学计划招生班数
附件5:2023年政策性借读生分类一览表
附件6:2023年杏坛镇小学一年级政策性借读生入学申请表
附件7:2023年杏坛镇小学招生政策性借读生积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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