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荔城街夏街村第五股份经济合作社荔城街滨海花园东北片自编8号房屋及土地招标公告
荔城街综合保障中心资产交易工作组受增城区荔城街夏街村第五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2023-4-21 10:00在荔城街综合保障中心资产交易工作组对增城区荔城街夏街村第五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荔城街滨海花园东北片自编8号房屋及土地项目(交易编号:镇集资竞2023000502 )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房屋、土地,面积64平方米(其中房屋48平方米、土地16平方米);
2、标的物所在位置: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滨海花园东北片;
3、资产使用范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4、租赁/承包期限:5年,自2023-4-27至2028-4-26止;
5、交易底价:640元/月;
6、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每季收取,每季的10日前当交付当季的租金;
7、租金递增方式:第三年起每月租金递增10%;
8、交易保证金为¥2,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元正),以现金形式于2023-4-21 09:45-10:00前缴纳至增城区荔城街夏街村第五股份经济合作社。一份保证金只能竞得一宗交易,若未成功竞得,可以竞投其他交易。未能中标的竞投人所缴纳的保证金在交易活动结束后即时予以原额退回;若竞得人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4个工作日内未与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9、合同履行保证金为¥2,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元正),在投标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注:竞投时缴纳的竞投保证金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保证金收据)。
10、合同签订后当天内缴纳合同履行保证金,拖欠租金20天后没收合同履行保证金,合同违约后按月租金的3‰计算每天违约金,合同期满后10天完成场地清理。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增城区荔城街夏街村第五股份经济合作社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条件:租赁期间,如遇政府征用、旧村改造或合作社发展需要,在收到合作社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无条件清出房屋及土地,归还合作社,合作社不作任何赔偿,双方签订的合同即时终止,如一个月未清出房屋、土地归还合作社的,合作社有权自行处理。投标意向人必须报名前同时提交《承诺书》。
三、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及咨询
竞投人可于2023-4-14 09:00至2023-4-20 18:0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荔城街夏街村第五股份经济合作社进行咨询,2023-4-21 09:45-10:00前到荔城街综合保障中心资产交易工作组报名。
五、报名资料
竞投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章、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
六、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投标者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七、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3-4-21 10:00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
八、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增城区荔城街夏街村第五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黄宝照 联系电话:13928907738
交易机构名称:荔城街综合保障中心资产交易工作组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金竹一路75号(荔城街党群服务中心三楼306、307室)
联系电话:82628929
荔城街综合保障中心资产交易工作组
2023年4月13日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受增城区新塘镇大敦村股份经济联合社的委托,于2023年4月12日上午10:00就增城区新塘镇大敦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大敦村湾头简易厂房出租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行招标。现就本次招标的结果信息公示如下:
一 | 项目名称 | 新塘镇大敦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大敦村湾头简易厂房 | ||
发包单位 | 新塘镇大敦村股份经济联合社 | |||
二 | 竞得者 | 卢锐钦 | ||
中标金额 | 35000元/年 | |||
三 | 参与投标单位或个人及排名 | 名次 | 投标单位或个人 | 最高报价 (元/年) |
1 | 卢锐钦 | 35000 | ||
四 | 交易地点 | 交易机构: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交易地址:新塘镇人民政府 | ||
五 | 公示时间 | 公示时间为:2023年 4月13日至2023年4 月17日, 联系电话:020-82702510。 |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2023年4月12日
为加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开展广州市荔湾区2023年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的公告》,荔湾区民政局组织了2023年上半年荔湾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经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现对我街道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3年4月13日至4月17日(公示5日)。
二、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如有异议,请向金花街道办事处反映,电话反映情况需自报真实姓名,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要签署真实姓名(姓名必须用手写),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公示时间截止后(以寄出邮戳为准)反映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金花直街79号公共服务办公室
联系电话:81093051
三、拟聘用人员名单
序号 | 拟聘用岗位 | 姓名 | 性别 | 综合总分 |
1 | 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 陈琳 | 女 | 85.04 |
2 | 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 罗淼 | 女 | 84.22 |
3 | 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 刘东航 | 男 | 81.54 |
4 | 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 赖李榕 | 女 | 80.79 |
5 | 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 吴小莉 | 女 | 80.45 |
金花街道办事处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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