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和街公开招聘四大工程统计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联和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四大工程统计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录取。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经济、统计、会计、数学等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类别为经济、会计、统计等相关类别)则专业不限;
3.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4.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
2.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
4.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4日至4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周六、日除外)。
2.报名地点:黄埔区黄陂新村东二街15栋联和街道办事处一楼应急管理办(联系人:黄小姐、何小姐;联系电话:87599606)
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学历证明(学信网高等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小一寸红底照片1张、个人简历参加报名,并同时现场填写《报名表》。
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比例不低于1:3。
(二)组织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入围后,笔试分占40%,面试分占60%,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组织和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素质等。
(三)资格复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确定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复审资料的,取消体检资格,并视情况决定是否顺延补录。
(四)组织体检
拟录用人员须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拟录用人员自理。
(五)公示
拟录人员名单将在黄埔区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六)聘用
公示期过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注意事项
1.笔试、面试、体检均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2.因考生本人未按照此公告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符合报名条件人数达不到1:3比例,按有关规定延长报名时间。
未尽事宜,按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联和街道办事处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联和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黄埔区联和街道办事处
2023年4月13日
附件下载:
西樵招事业编制教职员啦!
招聘28个教师岗位
毕业生和社会人员都可以报名!
速投简历!
招聘计划与岗位
本场招聘公办教师共512名,其中,西樵招聘28个小学教师岗位。详见《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3-2024学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第二场)计划和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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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包括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一)毕业生:国内高校纳入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计划和国(境)外高校的2021、2022、2023届毕业生。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为准。
(二)社会人员:除毕业生外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
4、专业对口,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附件1)相符,具体参考《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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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相近但又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也可接受报名,须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学校盖章)、学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和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说明。
南海区专任教师报考小学、初中招聘岗位的,可报考与所学专业相符的招聘岗位,或报考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或中级以上教师系列职称专业相符的招聘岗位,并在报名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具备与报考岗位相应或以上学段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其中,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聘用合同;社会人员须在报名时已取得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不得报考。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各类对象具体条件
1、毕业生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2023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回国(境)2023届毕业生还须同时取得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应的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1、2022届毕业生须在报名时已取得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回国(境)的2021、2022届毕业生还须同时取得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应的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
(3)以本科学历报考者,本科期间成绩符合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或各学科平均分在80分以上,或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0以上。
2、社会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区外在编且在职教师,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以上教师系列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
①具有副高以上教师系列职称
②近五年曾获得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荣誉称号
③近五年曾参加教育主管部门及其直属业务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比赛获地市级一等奖以上
④近五年曾辅导学生参加教育主管部门及其直属业务部门组织的各类比赛团体获地市级一等奖以上或个人获省级前三名
(2)2022年9月1日前(含当日)至今连续在我区任教的专任教师(不含幼儿园、培训机构),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
(3)夫妻两地分居(即配偶为我区户籍人员或我区在编公职人员)的在职教师(不含幼儿园、培训机构),具有初级以上教师系列职称,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
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
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组织部官方平台(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网址:
http://zuzhibu.nanhai.gov.cn/cms/html/nhzg/index.html
南海区教育局官方平台:
网址:
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zfbm/qjyj/rszp/
(二)网上报名
以网络报名形式进行,每位考生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1、报名时间与要求
考生在2023年4月23日8:30至4月25日17:30期间(逾期不接受报名)登录“南海区教职员招聘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报名材料,详见《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3-2024学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第二场)报名材料上传清单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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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间,考生可以登录系统进行报名信息填写、报名材料上传及应聘岗位选择。报名结束后,考生不能变更或后补报名信息、材料、应聘岗位。考生须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及上传报名材料,并对所填信息及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负责。
2、系统登录方式
(1)扫描以下二维码登录:
(2)关注“南海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教职员招聘”栏目登录
(三)网上资格审核
由招聘单位根据考生在系统上传的报名材料对其报考资格进行网上审核。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的,报考者责任自负。资格审核结果通过系统公布,考生可在4月27日中午12:00后登陆系统查询
(四)视频评审
由招聘单位对符合资格考生在系统上传的试讲视频进行评审。根据视频评审成绩从高到低,按不低于1:6比例推荐人员进入初试环节。视频评审成绩总分100分,低于70分的不推荐进入初试。视频评审成绩不计入考试环节。如实际符合推荐条件人数不足比例,可按实际情况推荐进入初试,或减少、取消招聘计划。推荐进入初试环节人员名单在系统公布,考生可在5月4日上午9:30后登陆系统查询。
考生报名期间须在系统上传本人试讲视频,具体要求如下:视频中需呈现报考者本人的全过程教态和语音表达等,试讲内容为报考对应学段岗位的学科课程,教材自选、章节自选,大小控制在100M以内,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格式不限。
(五)现场资格复审和初试
现场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组织。考生不按时、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初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初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70分的不推荐进入复试。招聘单位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复试人员。推荐复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为3:1,如实际符合条件人数不足比例,可按实际情况推荐进入复试。
现场资格复审和初试方案由招聘单位负责制定,并于5月初在南海区教育局官方平台公布。
(六)复试
复试初定5月中旬进行,具体安排将于5月上旬在南海区教育局官方平台公布。复试成绩满分100分。由南海区教职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以闭卷笔试形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基本文化素养、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等。
(七)确定总成绩及体检人选
复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组织部(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官方平台、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官方平台上公布复试成绩。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总分100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合格线为60分。按照同岗位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等额体检人员,并在南海区教育局官方平台上公布。如考生总成绩相同,按考生的初试成绩高低决定其名次的先后排序,初试成绩高者,名次排前。
(八)体检
以《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为标准,统一安排体检。考生不按时、按要求进行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招聘单位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招聘单位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十)公示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人选,名单在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组织部(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官方平台、南海区教育局官方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未接有效投诉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或未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招聘单位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公办教职员相关管理制度
(一)聘用制
本次招聘教师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实行聘用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二)试用考察制
本次招聘教师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区教育局和招聘单位组成考察小组,对试用人员进行考察。符合考察要求的,予以继续聘用,按照我区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相关规定进行职称评聘;不符合考察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其他
(一)本方案含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二)年龄、年限计算截止时限均为2023年9月1日。
(三)考生填写信息及上传资料失误、不完整、无效(包括不清晰、不准确)导致审查不通过或影响聘用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南海区教育系统在编(含试用期)教职员,已通过南海区教育系统2023-2024学年度公开招聘考试并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3.参加我区以往教职员公开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认定有违纪行为的人员。
4.近三年通过我区公办中小学教职员公开招聘考试进入体检及之后环节,但自行放弃资格或违约不按期到岗的人员。
(五)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如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咨询电话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0757-86883152
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政策咨询:0757-86335435、86232590
监督投诉:0757-86237161
本方案解释权归南海区教职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自2023年1月1日起,《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第8号,以下简称《资质管理办法》)开始实施。根据《资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地质灾害防治资质等级由原来的甲、乙、丙三级调整为甲、乙两级,现有资质审批全部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按照《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申请有关事项的公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公告第3号)有关要求,除深圳市外,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乙级资质审批委托由各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为落实上级有关要求,持续优化我市地质勘查行业营商环境,焕发行业管理新活力,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在以下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强化业务指引
根据《资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行业协会编制印发《关于申报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乙级资质相关事项的工作指引》,在适用范围、事项设置、申报材料、申报途径等方面进一步细化明确我市地质灾害防治乙级资质申报有关要求,着力解决资质申报过程中申请材料五花八门、专业技术人员不符合要求、无法找到申报途径等问题,规范行业单位准入行为,从源头上提高各资质单位依法依规从业意识。
二、强化系统服务
为优化业务办理体验,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率,按照《资质管理办法》的新要求,广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审批事项办理平台已重新优化调整于4月初正式开放,满足行政相对人资质申报的需求。目前行政相对人可通过“线下+线上”的方式完成资质申报操作:一是自行携带纸质资料前往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申请;二是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查找“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审批”关键字,根据业务办理实际选择相关事项申报。据前期统计,截至2023年4月初,我市持有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乙、丙级资质的单位共52家,预计本年度申报地质灾害防治资质的单位数量将进一步增多。
三、强化行业监管
落实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等部门关于行政检查的有关部署和要求,自2018年起,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每年度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截至2022年底,共组织完成对我市33家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单位监督检查,2023年监督检查工作正在开展。为强化行业自律,组织行业协会于2022年11月印发实施《广州市地质行业自律公约》,立足地质勘查行业特点和发展要求,在权利义务、监督管理、奖惩措施等方面制定条款,督促各有关单位承诺诚信经营,坚持公平竞争,共同维护行业良好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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