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半年荔湾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站前街道办事处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广州市荔湾区2023年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的公告》,荔湾区民政局组织了荔湾区2023年上半年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经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现对站前街道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3年4月14日至4月18日(公示5天)。
二、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如有异议,请向站前街道办事处反映,电话反映情况需自报真实姓名,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要签署真实姓名(姓名必须用手写),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公示时间截止后(以寄出邮戳为准)反映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地址:流花路中展里72号301室
电话:86433515
三、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岗位 | 姓名 | 性别 | 总分 |
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 刘振辉 | 男 | 83.18 |
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 谢光铃 | 女 | 83.16 |
荔湾区人民政府站前街道办事处
2023年4月14日
近日,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各区、各部门要聚焦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统筹推进乡村“五大振兴”,扎实做好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为广州高质量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提供坚实支撑。
文件强调,要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保持全市粮食播种面积44.82万亩、产量15.38万吨以上,稳定蔬菜、生猪、水产品等重要农产品保供能力和水平。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6万亩,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强化现代科技和装备支撑,深入实施“穗字种业”振兴行动,加强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进现代农机装备应用,主要农作物和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分别达78.1%、83.26%以上。推动都市农业全链条升级,大力推动33个农业攻城拔寨重点项目建设,发展花卉等优势特色产业,加快预制菜产业集群建设。稳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接续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推动新乡村示范带特色化、个性化、差异化发展,新建7条特色鲜明、辐射带动能力强的精品新乡村示范带。健全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区级及以上文明村镇建成率达85%以上。深入实施“穗农奔富”行动,深化落实市属国有企业联系北部山区19个重点镇工作机制,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狠抓农村集体“三资”整改提升,扎实做好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对口支援、对口合作工作。
文件提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工作要求,保障优先发展要素,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充分保障乡村发展用地需求。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各类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
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街道(镇)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建设指引(第二版)>的通知》(穗家服函﹝2020﹞2号)要求,为全面推动街道“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建设,现邀请3家具有相关资质的家政企业合作运营我街道“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西村街道“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建设及运营。
(二)项目地址:西村街道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内容:居家服务、母婴服务、养老服务、医疗护理服务、转介服务、劳动力技能培训等。
(二)运营要求:“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的日常业务管理应用或对接“广州市家政服务综合平台”,自觉接受政府部门及广州市家政服务综合平台的监督管理。
(三)服务要求:按照合同等约定履行提供家政服务(含免费公益性家政服务),保证服务质量和效果,主动接受有关部门、服务对象及社会监督。
(四)收费标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收费按照《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穗府办规〔2020〕24号)及《广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关于印发〈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清单与指导参考价(试行)〉的通知》(穗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办〔2018〕6号)有关规定执行,居家服务、母婴服务、医疗护理服务等项目,由服务机构自主确定收费标准。服务机构提供的所有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应在服务场所张贴公布。
(五)人员要求:需登记在册上岗的家政服务员20人以上,需指派常驻人员2人以上(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通过基层服务站提供服务的家政服务员持证(家政“安心服务证”)上岗率100%。
三、合同期限:两年
四、合作运营商资格及交件内容
(一)合作运营商具有相应家政服务资质和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并通过年审,合法经营。
(二)按照羊城家政服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配备与服务和运营相适应且具备相应从业资格,其中:提供母婴服务的服务人员一般应具备育婴员、保育员、妇婴护理员等职业资格或培训经历;提供康复护理服务的护理人员应具有护理、康复治疗专业技术教育背景或从业资格;提供医疗保健类服务提供养老服务的,应配备执业医师、执业护士、康复治疗师等专业人员;提供养老服务的服务人员一般应具备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等职业资格或培训经历。
(三)申请人近三年无不良记录和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情形。
(四)机构认为有需要提供的以证明其综合实力的相关材料(报名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用牛皮纸信封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及报名单位全称,信封封口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中选机构的确定
(一)需有9家以上单位报名方可进入集体讨论程序。遴选工作由西村街道办事处评审小组组织实施。
(二)比选原则。符合报名条件的机构9家以上的,我单位将根据企业资质、同类工作经验、运营方案完整性等进行内部综合评选,确定中选机构并给予通知,其他未中选机构,我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三)我街道将比选结果在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各机构参加本次遴选的各项支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制作参选资料、交通、邮递等),均自行承担,我单位将不为本次遴选向任何参选机构支付任何费用。
六、公告时间:2023年4月14日至4月18日(周五至周二)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逾期交件的不予接受。
七、交件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西村街道办事处三楼公共服务办办公室
八、联系人:孔小姐 电话:26283119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西村街道办事处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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